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30万件塑料喷涂件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 万件塑料喷涂件搬迁技改项目 | (略) 萧山区义桥镇復兴村 | (略) | (略) 主要从事塑料件的喷涂,于2006年在萧山区闻堰镇长安村实施了年喷漆电动车塑配件2万套建设项目,并通过了环保局审批(萧环建[2006]610号)。现企业整体搬迁至萧山区义桥镇復兴村,同时新增2条自动喷漆线及配套设施,租赁杭州大 (略) 闲置厂房,实施年产30万件塑料喷涂件搬迁技改项目,项目搬迁后响应政府号召实施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使用水性漆比例达到90%以上,投产后喷漆污染物排放量不新增。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喷漆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由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喷漆及烘干废气,喷涂、烘干工序分别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喷涂废气单独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1#排气筒,15m高);烘干废气单独收集经长管降温以确保温度低于45℃后并入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1#排气筒,15m高)。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生产废水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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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