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7-27(白虎山)、C07-30(白虎山)地块均位于修文县龙场街道新春村境内,根据修文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2000大地坐标勘界红线图,本次调查地块范围C07-27(白虎山)9539.83m2,C07-30(白虎山)总用地面积29651.11m2,C07-27(白虎山)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6°36′9.25″( *.66),北纬26°49′59.08″(*.27);C07-30(白虎山)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6°36′7.59″(*.96),北纬26°49′50.74″(*.96)。
根据2023年12月19日的现场踏勘,地块内部有居民点及种植的菜地,地块现状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中01耕地(0103旱地)和07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同时调查地块用地类型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中的01耕地0103旱地)和07住宅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地块四至范围:C07-27(白虎山)用地北、东侧为白虎山山体,南侧为供电局用地,西侧临白龙大道。C07-30(白虎山)用地北侧为供电局用地南侧为规划公园绿地,西侧临白龙大道,东侧为白虎山山体,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R),又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还分类指南》,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因此规划用途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黔府发〔2016〕31号)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因此,对C07-27(白虎山)、C07-30(白虎山)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12月,修文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贵州柏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编制完成了《C07-27(白虎山)、C07-30(白虎山)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修文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 (略) / (略) /修文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