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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项 目 :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采 购 项 目招 标 人 :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王 女 士 联 系 电 话 : 0576-*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衢 州 公 信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陈 女 士 联 系 电 话 : 0576-*
二 0 二 三 年 十 一 月
工 投 润 合 2023A053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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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 一 章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公 告 .................................................................................3第 二 章 招 标 需 求 ..................................................................................................6第 三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37第 四 章 评 标 办 法 及 评 分 标 准 ...........................................................................50第 五 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54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61
一 资 格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 62二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格 式 ....................................................................................... 65三 报 价 文 件 格 式 ................................................................................................74
第 一 章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公 告根 据 相 关 规 定 , 受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 现 就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心 采 购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欢 迎 具 备 本 项 目 投 标 人 的 资 质 要 求 且 能 够 及 时 提 供 相 关 货 物 及 服 务 的供 应 商 前 来 投 标 。1 项 目 概 况项 目 名 称 :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采 购 项 目采 购 单 位 :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采 购 规 模 及 内 容 概 述 : 本 项 目 为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采 购 项 目资 金 来 源 及 出 资 比 例 : 自 筹
采 购 标 段 数 : 1采 购 预 算 及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 元采 购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供 货 期 : 合 同 签 订 后 3 个 月 内 完 成 设 备 安 装 和 调 试 ,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 提 供 3 年 的免 费 运 维 服 务 。该 项 目 已 具 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 http://**.cn)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cn)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税 收 违法 黑 名 单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2) 具 有 与 本 项 目 采 购 相 适 应 的 商 品 经 营 能 力 ( 包 括 供 应 能 力 施 工 能 力 售 后 服 务 能 力等 ) 的 供 应 商 ( 3)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3 报 名( 1) 获 取 时 间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在 2023 年 12 月 1 日 09:30 前 获 取 。( 2) 获 取 方 式 : 浙 江 伟 邺 门 户 网 ( http://**) 自 行 下 载 。4.投 标 保 证 金本 项 目 无 须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5.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及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电 子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 投 标 人 应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至 本 项 目 浙 江 伟 邺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 投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未 完 成 传 输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 投 标 无 效 。6.开 标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12 月 1 日 09:30。开 标 地 点 :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葭 沚 街 道 台 州 汽 车 客 运 总 站 3 楼 浙 江 伟 邺 开 标 室 二 。 ( 投 标 人代 表 一 律 不 参 加 现 场 开 标 , 开 标 过 程 投 标 人 将 进 行 远 程 解 密 , 投 标 人 招 标 人 可 通 过 在 线 直 播 参与 监 督 开 标 过 程 。 )7.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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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浙 江 伟 邺 门 户 网 站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非 政 府采 购 栏 发 布 。8.其 他有 意 向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请 尽 快 办 理 浙 江 伟 邺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登 记 注 册 CA 申 领 等 手续 , 避 免 影 响 项 目 投 标 。 具 体 如 下 :(1)潜 在 招 标 人 可 凭 浙 江 伟 邺 CA 数 字 证 书 或 交 易 系 统 账 号 密 码 登 录 浙 江 伟 邺 电 子 交 易 系统 http://**) 进 行 报 名 , 并 向 平 台 运 营 商 缴 纳 技 术 服 务 费 后 , 在 系 统 本 项 目 内 下 载询 价 文 件 和 补 充 ( 答 疑 澄 清 ) 文 件 。(2)未 取 得 浙 江 伟 邺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账 号 密 码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应 先 办 理 交
易 主 体 注 册 手 续 及 CA 锁 ( CA 数 字 证 书 费 用 为 300 元 /年 ) , 注 册 办 法 请 登 录 浙 江 伟 邺( http://**) 下 载 中 心 的 操 作 指 南 查 看 。(3)本 项 目 由 中 标 人 向 平 台 运 营 方 支 付 交 易 服 务 费 。(4)服 务 费 收 取 标 准 如 下 :项 目 预 算 技 术 服 务 费 ( 投 标 单 位 )50 万 元 ( 含 ) 以 下 180 元 /标 段50-100 万 元 ( 含 ) 280 元 /标 段100 万 元 以 上 380 元 /标 段
中 标 价 交 易 服 务 费 ( 中 标 人 )100 万 元 ( 含 ) 以 下 700 元 /标 段100-200 万 元 ( 含 ) 1000 元 /标 段200-500 万 元 ( 含 ) 2000 元 /标 段500-1000 万 元 ( 含 ) 7000 元 /标 段1000-2000 万 元 ( 含 ) 12000 元 /标 段(5)如 投 标 人 对 操 作 浙 江 伟 邺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 有 疑 问 , 可 联 系 浙 江 伟 邺 工 作 人 员 :技 术 支 持 : 王 颖 联 系 方 式 : *CA 锁 办 理 客 服 电 话 : 0576-* 0576-*。
9 联 系 方 式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衢 州 公 信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临 海 市 赤 城 路 52号联 系 人 : 张 女 士 邮 编 : *电 话 : 0576-* *电 子 邮 件 : *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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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王 女 士电 话 : 0576-*本 次 非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监 管 机 构 信 息名 称 : 临 海 市 工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法 务 合 同 部地 址 : 浙 江 省 台 州 市 临 海 市 临 海 大 道 西 598号联 系 人 : 葛 先 生联 系 电 话 : 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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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招 标 需 求一 具 体 技 术 规 格 及 要 求 :第 一 部 分 设 备 及 材 料 清 单 化 验 室 基 础 配 套 设 施序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部 分 参 数 单位 数 量 推 荐 品 牌1 边 台 规 格 : L 750 850mm 米 42
国 产 优 质2 仪 器 台 规 格 : L 900 850mm 米 243 中 央 台 规 格 : L 1500 850mm配 全 钢 中 央 台 试 剂 架 , 层 板 可调 节 , 数 量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米 7.54 转 角 台 规 格 : 1000 1000 850mm 个 15 通 风 柜 规 格 : 1500 850 2350mm 台 66 更 衣 柜 规 格 : 900 450 1800mm 台 17 器 皿 柜 规 格 : 900 450 1800 台 38 试 剂 柜 规 格 : 900 450 1800 台 29 排 风 试 剂 柜 规 格 : 900 450 1800mm 台 710 毒 麻 柜 规 格 : 45 加 仑 个 211 天 平 台 规 格 : 900 600 850mm 台 212 高 温 台 规 格 : L 750 550mm 米 5.513 不 锈 钢 台 规 格 : L 750 850mm 米 2.514 不 锈 钢 洗 手 池 规 格 : 550 450 800mm 个 115 货 架 规 格 : 900 450 1800 个 216 实 验 凳 PU 凳 面 张 3017 原 子 吸 收 罩 铝 合 金 底 座 , 采 用 0.8mm厚 304
不 锈 钢 , 净 高 1.5 米 个 218 钢 制 插 座 单 面 双 孔 钢 制 底 盒 含 2个 10A二 三 孔 插 座 个 62 TCL 曼 科 德 力19 pp 水 槽 pp 滴水 架 三 联 水 龙头 规 格 : 550 400 套 9广州博朗 上海台雄 Far法尔20 ICP 排 气 罩 pp 材 质 , 360 度 旋 转 个 121 象 鼻 式 排 气 罩 pp 材 质 , 360 度 旋 转 个 1022 单 口 洗 眼 器 国 标 个 523 紧 急 冲 淋 洗 眼器 国 标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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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风 控 制 系 统序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部 分 参 数 单位 数 量 推 荐 品 牌1 排 风 系 统 PF-01 玻 璃 钢 离 心 排 风 机 组 , 额 定 风量 14000m3/h, 机 外 静 压 :1200Pa 风 机 11kw, 变 频 启 停含 PP活 性 炭 吸 附 箱 阻 燃 PP风 管 阀 门 附 件 设 备 基 础 及电 源 控 制 线 等 。含 设 备 支 架 制 安 装 防 腐 刷 油 调 试 测 试 套 1 国 产 优 质
2 排 风 系 统PF-02(防 爆 ) 玻 璃 钢 防 爆 离 心 排 风 机 组 , 额定 风 量 1500m3/h, 机 外 静 压 :300Pa 风 机 1.5kw, 变 频 启 停含 PP活 性 炭 吸 附 箱 阻 燃 PP风 管 阀 门 附 件 设 备 基 础 及电 源 控 制 线 等 。设 备 支 架 制 安 装 防 腐 刷 油 调 试 测 试 套 1 国 产 优 质3 排 风 控 制 系 统 变 频 控 制 箱 , 冷 轧 钢 板 喷 涂 ,含 开 关 电 源 断 路 器 等PLC 可 编 程 控 制 器7 寸 监 控 面 板 带 RJ45 接 口 支 持以 太 网风 量 检 测 单 元380V,11KW 排 风 机 变 频 器 管道 静 压 传 感 器 管 道 流 量 传 感器 等设 备 支 架 制 安 装 防 腐 刷 油
调 试 测 试 套 1 变 频 控 制 箱 PLC 可 编 程 控 制器 风 量 检 测 单 元 监 控 面 板 排 风 机 变 频 器 推 荐 西 门 子 施 耐德 Wheeler管 道 静 压 传 感 器 管 道 流 量 传 感器 推 荐 WHEELER Phoenix TEL洁 净 系 统序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部 分 参 数 单位 数 量 推 荐 品 牌1 彩 钢 板 隔 断 1 手 工 板 :50mm,基 板 :0.476mm钢 板 ,夹 芯 材 料 :岩 棉 , 双 面 贴 膜2 含 铝 槽 , 内 外 圆 弧 , 两 通 ,三 通 等 109.29 国 产 优 质2 彩 钢 板 吊 顶 1 手 工 板 :50mm,基 板 :0.476mm钢 板 ,夹 芯 材 料 :硫 氧 镁 , 双 面 贴膜 , 含 吊 杆2 含 铝 槽 , 内 外 圆 弧 , 两 通 ,三 通 等 34.5 国 产 优 质
3 风 淋 室 单 人 双 吹 台 1 国 产 优 质4 净 化 双 层 固 定窗 1.双 层 中 空 玻 璃 视 窗2.含 配 套 型 材 2.29 国 产 优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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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 锈 钢 传 递 窗 内 尺 寸 :550 500 500( 电 子 连锁 ) 台 2 国 产 优 质6 钢 制 净 化 气 密单 门 1 成 品 净 化 钢 制 单 门 ( 带 固 定观 察 窗 ) 1000 21002 门 扇 上 配 套 五 金 扇 3 国 产 优 质7 玻 璃 隔 断 1 5 5mm 铝 合 金 双 层 中 空 百叶 玻 璃 隔 断2 配 套 铝 合 金 型 材 72.72 国 产 优 质8 墙 面 护 墙 板 1 5.0mm 厚 冰 火 板 饰 面2 T12 高 密 度 硅 酸 钙 板3 30 20 铝 合 金 龙 骨 800 559.5 国 产 优 质9 窗 台 板 1 30 厚 1:3 干 硬 性 水 泥 砂 浆 粘结 层2 撒 素 水 泥 面 ( 撒 适 量 清 水 )3 40 厚 大 理 石 板 ( 正 背 面 及
四 周 边 满 涂 防 污 剂 ) , 灌 稀 水泥 浆 ( 或 彩 色 水 泥 浆 ) 擦 缝 7.5 国 产 优 质10 不 锈 钢 踢 脚 线 1 1.2mm 厚 黑 色 不 锈 钢 金 属 拉丝 踢 脚 线2 踢 脚 线 高 度 80mm3 中 性 硅 胶 封 口 m 186.5 国 产 优 质集 中 供 气 系 统序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部 分 参 数 单位 数 量 推 荐 品 牌1 辅 助 单 元 仪表 1 半 自 动 切 换 装 置 材 质 : 铜 电镀 , 带 双 表 进 气 1/4 压 力 200bar,出 口 3/8 压 力 10bar,带 排 空1/4 ( 含 排 空 阀 门 带 面 板 )
2 316L 不 锈 钢 钢 瓶 接 头 1 对3 软 管 接 头 1 对 5 套 国 产 优 质2 球 阀 1 316L 不 锈 钢 , 3/8 -20bar2 316L 不 锈 钢 , 1/4 -20bar 18 个 国 产 优 质3 二 级 调 压 阀 带 单 表压 力 调 节 范 围 10.5-0bar,1/4 13 个 国 产 优 质4 减 压 阀 接 头 316L 不 锈 钢 规 格 : 1/4 26 个 国 产 优 质5 不 锈 钢 管 316L 不 锈 钢 , 3/8 BA 280 米 国 产 优 质6 不 锈 钢 管 316L 不 锈 钢 , 1/4 BA 120 米 国 产 优 质7 低 压 报 警 主机 触 摸 屏 控 制 , 带 声 光 报 警 1 套 国 产 优 质8 压 力 传 感 器 材 质 不 锈 钢 10 个 国 产 优 质
9 氢 气 报 警 器 / 1 套 国 产 优 质实 验 室 仪 器序号 名 称 基 本 要 求 单位 数 量 推 荐 品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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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 子 色 谱 仪 可 检 测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5749-2022 中 水 质 常 规 指 标 中 的氟 化 物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溴酸 盐 亚 氯 酸 盐 氯 酸 盐 氯 化物 溴 酸 盐 二 氯 * 酸 三 氯 *酸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准 基 本 项 目 中 的 氟 化 物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 套 1 进 口 优 质2 气 相 色 谱 仪 可 检 测 生 活 饮 用 水 中 三 卤 * 烷 及苯 系 物 等 套 1 进 口 优 质3 电 感 耦 合 等离 子 体 质 谱仪 可 检 测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5749-2022 中 水 质 常 规 指 标 中 的砷 铬 铅 汞 铝 铁 锰 铜 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准 基 本 项 目 中 的 铜 锌 硒 砷 汞 镉 铬 铅 铁 锰 。 套 1 进 口 优 质
4 顶 空 固 相 微萃 取 ( SPME)-气 相 色 谱 质谱 联 用 仪 可 检 测 水 中 臭 味 物 质 ( 土 臭 素 2-* 基 异 莰 醇 ) 及 voc/svoc 等 套 1 进 口 优 质5 流 动 注 射 仪 可 检 测 硫 化 物 挥 发 酚 氰 化 物 阴 离 子 等 台 1 进 口 优 质6 酶 底 物 封 口机 及 试 剂 套 1 爱 德 士 博 士 创 , 淞 洲7 紫 外 可 见 分光 光 度 计 台 2 岛 津 日 立 , PE8 pH 计 含 主 机 , 电 极 , 磁 力 搅 拌 器 , 电极 支 架 , 袋 装 缓 冲 液 , 保 护 罩 等 台 1 哈 希 WTW 梅 特 勒9 溶 解 氧 仪 包 含 溶 解 氧 探 头 台 1 哈 希 WTW 梅 特 勒10 立 式 压 力 蒸汽 灭 菌 器 容 积 30L 台 2 上 海 博 讯 日 本 三 洋 , 日 本Hirayama
11 电 热 鼓 风 干燥 箱 容 积 80L 台 2 上 海 一 恒 上 海 博 讯 博 世12 电 热 恒 温 水浴 锅 双 列 八 孔 台 2 上 海 一 恒 上 海 博 讯 格 兰 特13 电 热 板 台 2 莱 伯 泰 科 莱 卡 拓 志 明14 磁 力 搅 拌 器 台 1 上 海 一 恒 泰 斯 特 艾 卡15 COD 消 解 仪 台 1 连 华 科 技 加 拿 大 SCPSCIENCE, 德 国 MN16 离 心 机 4x250mL 离 心 管 水 平 转 子 台 1 蜀 科 艾 本 德 湘 仪17 万 分 之 一 天平 台 1 梅 特 勒 赛 多 利 斯 岛 津18 百 分 之 一 天平 台 1 梅 特 勒 赛 多 利 斯 岛 津
19 显 微 镜 台 1 徕 卡 奥 林 巴 斯 , 尼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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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超 纯 水 机 精 密 分 析 仪 器 用 水 (HPLC, IC,AA, PCR, TOC, LC-MS, ICP,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等 等 ) 台 1 默 克 密 理 博 赛 默 飞 Ultra pro21 隔 水 式 恒 温培 养 箱 容 积 50L 台 2 上 海 一 恒 博 迅 , IKA22 生 化 培 养 箱 台 1 上 海 一 恒 博 迅 , IKA23 台 式 浊 度 仪 台 2 哈 希 WTW 梅 特 勒24 便 携 式 浊 度仪 台 2 哈 希 WTW 梅 特 勒25 超 声 波 清 洗器 台 1 舒 美 美 美 洁 盟26 冰 箱 台 2 海 尔 西 门 子 , 三 星27 冷 藏 柜 台 5 海 尔 西 门 子 , 三 星
28 马 弗 炉 台 1 博 迅 上 海 一 恒 智 城29 微 生 物 抽 滤装 置 套 1 广 东 环 凯 密 理 博 , pall30 电 导 率 仪 台 1 雷 磁 哈 希 , 万 通31 抽 滤 装 置 ( 抽滤 泵 抽 滤 装置 MCE 膜 )( 470.45 m) 含 真 空 泵 过 滤 装 置 膜 套 1 天 津 津 腾 奥 特 赛 恩 斯 , pall32 便 携 式 测 氡仪 测 定 室 内 空 气 中 氡 元 素 台 2 湖 北 方 圆 北 京 核 地 上 海 申核33 气 相 色 谱 仪 测 定 室 内 空 气 中 TVOC及 苯 系 物 台 1 福 立 中 科 惠 分 上 海 灵 华
34 热 脱 附 仪 测 定 室 内 空 气 中 TVOC及 苯 系 物 台 1 中 惠 谱 北 京 中 仪 宇 盛 北 京聚 芯 追 风35 环 境 空 气 采样 器 针 对 室 内 空 气 中 TVOC及 苯 系 物的 采 样 设 备 台 5 崂 应 中 飞 创 新 蓝 合 创 讯第 二 部 分 技 术 要 求1 实 验 台 ( 边 台 仪 器 台 中 央 台 转 角 台 ) 技 术 要 求 :1.1 台 面采 用 一 体 实 芯 烧 制 实 验 室 专 用 陶 瓷 台 面 , 厚 度 20MM。耐 化 学 腐 蚀 性 要 求 : 对 53 项 化 学 试 剂 进 行 检 测 , 台 面 至 少 抗 50 种 化 学 品 且 检 测 结 果为 5 级 ( 表 面 结 果 无 变 化 ) 。 ( 中 标 后 提 供 CMA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物 理 性 能 : 洛 氏 硬 度 : 检 测 结 果 130( 中 标 后 提 供 CMA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
表 面 耐 冷 热 循 环 指 标 : 检 测 报 告 中 检 测 样 品 为 一 体 实 芯 黑 色 坯 体 陶 瓷 板 , 依 据GB/T17657-2022 标 准 , 检 测 结 果 为 表 面 无 裂 纹 鼓 泡 等 现 象 。 ( 中 标 后 提 供 CMA 检 测 机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耐 划 痕 指 标 : 检 测 报 告 中 检 测 样 品 为 一 体 实 芯 黑 色 坯 体 陶 瓷 板 , 参 照 GB/T1765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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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检 测 结 果 为 耐 刮 刻 等 级 2 级 , 表 面 情 况 负 荷 为 1.0N, 测 试 后 表 面 无 划 痕 ( 中 标 后 提 供CMA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放 射 性 核 素 限 量 要 求 : 内 照 射 指 数 0.3,外 照 指 数 0.7( 中 标 后 提 供 CMA 检 测 机 构 出具 的 检 测 报 告 )承 载 性 能 : 均 匀 施 加 720kg 载 荷 , 保 载 600H, 样 品 未 破 损 ( 中 标 后 提 供 CMA 检 测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1.2 柜 体柜 体 : 全 钢 结 构 , 柜 体 采 用 1.0mm 冷 轧 钢 板 ,表 面 经 除 油 酸 洗 陶 化 作 防 锈 处 理 , 再阿 克 苏 静 电 粉 沫 喷 涂 EPOXY 防 护 层 。 柜 门 : 双 层 设 计 , 中 间 填 充 有 隔 音 材 料 , 柜 门 基 材 采
用 钢 板 , 钢 板 技 术 要 求 要 求 同 柜 体 。 柜 门 内 侧 装 有 防 撞 贴 。 五 金 : 采 用 三 节 静 音 导 轨 , 316不 锈 钢 合 页 或 带 缓 冲 阻 尼 铰 链 , 配 置 可 调 地 脚 。 抽 屉 面 板 层 板 : 全 钢 结 构 , 钢 板 技 术 要 求同 柜 体 层 板 采 用 活 动 层 板 , 上 下 可 调 节 , 调 节 间 距 不 超 过 20mm 层 板 承 重 大 于 50kg。2 通 风 柜 技 术 要 求 :通 风 柜 内 衬 板 采 用 不 小 于 5mm 厚 陶 瓷 内 衬 , 可 视 窗 采 用 不 小 于 5mm 厚 钢 化 玻 璃 , 配 置带 盖 防 水 插 座 4 个 (3 个 10A,1 个 16A.), 断 路 器 1 个 , 照 明 采 用 LED 节 能 灯 , 控 制 面 板 应 包含 电 箱 LED 等 风 机 风 阀 开 停 控 制 。2.1 技 术 性 能 指 标平 均 面 风 速 测 试 结 果 0.5 0.1m/s 示 踪 气 体 浓 度 测 试 0.05ppm 拉 门 /视 窗 移 动 测 试
0.01。 ( 提 供 符 合 排 风 柜 性 能 检 测 标 准 的 检 测 报 告 )2.2 柜 体 台 面 及 五 金 材 料 要 求投 标 人 应 使 用 与 实 验 台 相 同 材 料 的 柜 体 台 面 及 五 金 材 料 。 投 标 人 在 技 术 响 应 时 承 诺 使用 与 实 验 台 相 同 材 质 的 柜 体 台 面 及 五 金 材 料 即 可 , 无 需 重 复 提 供 相 应 作 证 材 料 。2.3 控 制 系 统( 1) 面 风 速 的 传 感 器 的 测 量 精 度 。 将 通 风 柜 门 开 到 一 定 高 度 , 用 风 速 仪 在 开 面 上 平 均取 十 到 二 十 点 测 量 面 风 速 值 , 各 点 差 值 小 于 --20% 将 所 测 量 值 平 均 , 与 面 风 速 控 制 面 板 上的 值 相 比 较 。( 2) 面 风 速 的 控 制 功 能 。 检 测 排 毒 柜 动 态 使 用 中 的 恒 定 面 风 速 的 控 制 功 能 , 将 柜 门 的移 动 在 全 关 全 开 等 任 何 位 置 , 及 同 一 系 统 中 其 它 排 毒 柜 的 不 同 使 用 状 态 时 , 面 风 速 控 制 在
设 定 的 10%, 面 风 速 平 衡 时 间 1 秒 。( 3) 通 风 系 统 采 用 PLC 及 模 块 触 摸 屏 传 感 器 等 , 把 通 风 柜 的 控 制 系 统 ( VAV控 制 ) 风 机 变 频 控 制 系 统 和 相 关 设 备 控 制 , 实 现 集 中 控 制 : 现 场 控 制 柜 触 摸 屏 集 中 控 制 。阀 体 风 量 控 制 符 合 JG/T436-2014 建 筑 通 风 风 量 调 节 阀 在 指 定 阀 前 静 压 范 围 内 , 输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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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量 与 设 定 风 量 平 均 偏 差 不 应 大 于 8%( 提 供 由 国 家 空 调 设 备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出 具 的 变风 量 蝶 阀 检 测 报 告 ) 阀 体 防 火 阻 燃 符 合 国 标 8624-2012 建 筑 材 料 及 制 品 燃 烧 性 能 分 级 的的 B1 等 级 ( 提 供 具 有 检 测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出 具 的 燃 烧 测 试 报 告 ) 阀 体 防 腐 符 合 国标 /T 11547-2008 耐 化 学 试 剂 性 能 的 测 定 , 外 观 无 可 见 变 化 ( 提 供 防 腐 测 试 报 告 ) 阀体 防 火 阻 燃 等 级 为 UL94V-0 级 ( 提 供 具 有 检 测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出 具 的 燃 烧 测 试 报 告 ) 。3 更 衣 柜 器 皿 柜 试 剂 柜 技 术 要 求 :更 衣 柜 采 用 全 钢 结 构 器 皿 柜 试 剂 柜 采 用 双 门 全 钢 结 构 。 器 皿 柜 标 配 四 块 直 径 30 50 70 100 带 孔 层 板 , 底 配 PP 托 水 盘 , 试 剂 柜 标 配 四 块 可 活 动 层 板 , 层 板 间 距 不 大 于20mm。 柜 体 底 部 离 地 板 距 离 应 不 少 于 10mm。
3.1 柜 体 层 板 及 五 金 材 料 要 求投 标 人 应 使 用 与 实 验 台 相 同 材 料 的 柜 体 层 板 及 五 金 材 料 。 投 标 人 在 技 术 响 应 时 承 诺 使用 与 实 验 台 相 同 材 质 的 柜 体 层 板 及 五 金 材 料 即 可 , 无 需 重 复 提 供 相 应 作 证 材 料 。4 排 风 试 剂 柜 技 术 要 求 :柜 体 层 板 门 把 手 合 页 采 用 PP( 聚 * 烯 ) 材 质 , 耐 酸 碱 需 满 足 : 37%盐 酸 达 到 1级 65%硝 酸 达 到 1 级 80%磷 酸 达 到 1 级 40%氢 氧 化 钠 达 到 1 级 98%硫 酸 达 到 1 级 99%* 酸 达 到 1 级 40%氢 氟 酸 到 1 级 。 ( 提 供 CMA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5 毒 麻 柜 技 术 要 求 :
采 用 工 业 用 重 型 钢 板 , 钢 板 厚 度 1.2mm, 主 体 涂 层 采 用 环 氧 树 脂 与 聚 酯 纤 维 混 合 , 柜 体内 外 处 均 喷 涂 , 包 括 隐 蔽 处 , 防 火 时 间 15 分 钟 , 可 调 节 加 厚 镀 锌 层 板 , pp 材 质 托 盘 , 具 有防 漏 液 槽 。6 天 平 台 技 术 要 求 :天 平 台 采 用 全 钢 结 构 , 框 架 采 用 50 50 2.5mm 方 通 , 表 面 经 除 油 酸 洗 陶 化 作 防 锈处 理 , 再 阿 克 苏 静 电 粉 沫 喷 涂 EPOXY 防 护 层 。 台 面 为 40mm 厚 黑 色 大 理 石 台 面 , 内 嵌500 400 80mm 黑 色 大 理 石 台 面 。 带 2 个 插 座 一 个 10A 一 个 16A。 具 有 三 级 减 震 功 能 , 减 震级 别 为 十 万 分 之 一 。 ( 需 提 供 天 平 台 符 合 国 标 24820-2009 实 验 室 家 具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标准 检 验 报 告 )
7 高 温 台 技 术 要 求 :柜 体 采 用 全 钢 结 构 , 采 用 1.0mm 冷 轧 钢 板 ,表 面 经 除 油 酸 洗 陶 化 作 防 锈 处 理 , 再 阿克 苏 静 电 粉 沫 喷 涂 EPOXY防 护 层 , 台 面 采 用 不 小 于 30mm 厚 大 理 石 , 五 金 采 用 采 用 三 节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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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导 轨 , 316 不 锈 钢 合 页 或 带 缓 冲 阻 尼 铰 链 , 配 置 可 调 地 脚 。8 不 锈 钢 台 不 锈 钢 洗 手 池 技 术 要 求 :不 锈 钢 台 柜 体 立 柱 为 38 38,不 锈 钢 方 通 , 台 面 1.2mm 厚 304 不 锈 钢 。 不 锈 钢 洗 手 池 采用 304 不 锈 钢 , 配 感 应 水 龙 头 。9 货 架 技 术 要 求 :全 钢 结 构 , 层 板 可 调 节 , 表 面 经 除 油 酸 洗 陶 化 作 防 锈 处 理 , 再 阿 克 苏 静 电 粉 沫 喷 涂EPOXY防 护 层 。
10 实 验 凳 技 术 要 求 :采 用 PU 凳 面 , 气 压 升 降 不 锈 钢 框 架 带 脚 踏 圈 带 滑 动 轮 。11 pp 水 槽 pp 滴 水 架 三 联 水 龙 头 技 术 要 求 :pp 水 槽 pp 滴 水 架 采 用 PP 材 质 , pp 滴 水 架 托 盘 中 间 设 有 排 水 孔 , 可 拆 卸 式 滴 水 棒 ,三 联 水 龙 头 每 个 水 龙 头 出 水 量 7.12-8.46L/min。12 ICP 排 气 罩 象 鼻 式 排 气 罩 技 术 要 求 :高 密 度 PP材 质 , 可 360 旋 转 调 节 方 向 , 最 大 活 动 半 径 1.5m 以 上 , 关 节 及 密 封 圈 采 用 高密 度 橡 胶 , 铝 合 金 底 座 。
13 单 口 洗 眼 器 紧 急 冲 淋 洗 眼 器 技 术 要 求 :提 供 符 合 国 标 /T 38144.1-2019 的 检 验 报 告 ( 提 供 2 年 内 的 检 验 报 告 ) 。14 气 体 管 路 工 艺 技 术 要 求半 自 动 切 换 系 统 /台 面 安 装 式 二 级 管 路 减 压 器 /桌 面 安 装 终 端 二 次 减 压 器 :双 侧 式 半 自 动 型 减 压 供 气 系 统 自 动 切 换 双 侧 供 气 , 24H 不 间 断 连 续 供 气双 侧 配 置 废 气 吹 扫 膜 片 阀 组 保 证 使 用 气 体 纯 度 保 证 6.0 级双 侧 配 置 主 进 气 控 制 膜 片 阀 组 方 便 气 体 控 制 和 系 统 检 修减 压 阀 和 隔 膜 阀 膜 片 须 采 用 哈 氏 合 金 Hastelloy C276 材 质产 品 组 件 均 经 超 声 波 洁 净 处 理 保 证 不 会 二 次 污 染 高 纯 气 体
配 置 铝 合 金 安 装 面 板 , 要 求 电 泳 氧 化 处 理最 大 进 口 承 压 压 力 30Mpa/300Bar最 大 出 口 原 厂 设 定 压 力 60Psig 或 150Psig 可 调最 大 泄 漏 速 率 1 10-8mbar I/s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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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时 提 供 相 关 以 下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 1) 具 备 集 成 压 力 表 减 压 功 能 切 断 功 能 流 量 调 节 功 能( 2) 对 外 泄 漏 率 : 10-8mbar l/sec (氦 检 )( 3) 系 统 通 过 BAM 认 证 , 通 过 高 压 氧 测 试15 微 生 物 配 套 设 施 技 术 要 求夏 季 : 室 外 干 球 温 度 : 30.3 室 外 湿 球 温 度 : 27.3 风 速 : 5.2m/s 大 气 压 力 : 99730Pa 冬 季 : 室 外 干 球 温 度 : 0.1 室 外 相 对 温 度 : 72%RH 风 速 : 5.3m/s 大 气 压 力 : *Pa 无 菌 室 : 整 体 万 级高 效 过 滤 器 : 过 滤 网 为 高 分 子 纤 维 材 料 , 要 求 高 效 过 滤 器 : 除 菌 率 99.9%以 上 , 要 求
除 颗 粒 物 99.99%以 上 。 投 标 时 提 供 CMA 检 测 报 告 。彩 钢 板 : 提 供 CMA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防 火 120min 检 测 报 告 。壁 板 四 周 采 用 镀 锌 板 钢 骨 架 , 壁 板 之 间 连 接 采 用 铝 型 材 插 接 方 式 , 板 与 板 之 间 的 缝 隙 小于 3mm, 所 有 缝 隙 用 密 封 胶 密 封 。16 离 子 色 谱 仪 技 术 要 求16.1 配 置 清 单离 子 色 谱 仪 1 套 ( 包 含 泵 电 导 检 测 器 , 进 样 阀 等 ) 控 制 软 件 1 套 柱 温 箱 1 套 阴离 子 分 析 柱 及 保 护 柱 1 套 阴 离 子 自 动 再 生 抑 制 器 1 套 淋 洗 液 自 动 发 生 器 1 套 自 动 进样 器 1 套 品 牌 电 脑 1 台 激 光 打 印 机 1 台 。
16.2 离 子 色 谱 流 路所 有 的 离 子 色 谱 流 路 均 采 用 PEEK 材 质 。16.3 泵 : 高 性 能 /低 脉 冲 双 柱 塞 泵 , 采 用 化 学 惰 性 的 非 金 属 无 阻 尼 泵 头 。 流 量 范 围 : 单泵 头 最 大 流 量 需 达 到 5.0 mL/min。 最 大 压 力 : 35MPa(5000 psi)。 压 力 脉 冲 : 小 于 系 统 压 力 的1.0%。 配 置 流 动 相 截 止 阀 。16.4 电 导 检 测 器 :类 型 : 数 字 信 号 控 制 处 理 器温 度 补 偿 功 能 : 须 具 有 温 度 补 偿 功 能全 程 信 号 输 出 范 围 : 0-15000 S检 测 器 分 辨 率 : < 0.003nS/cm
检 测 器 耐 受 最 大 压 力 : 8 MPa信 号 采 集 频 率 : 80Hz16.5 抑 制 器具 有 高 容 量 , 免 维 护 , 低 背 景 电 导 , 低 噪 声 和 稳 定 的 基 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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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 制 器 再 生 液 通 道 和 淋 洗 液 通 道 相 互 独 立 , 是 完 全 隔 绝 的 通 道 。 阴 离 子 抑 制 器 无 需 使 用 酸 溶 液 进 行 轮 流 再 生 , 无 需 切 换 无 需 使 用 蠕 动 泵 , 使 用 维 护简 单 方 便 。 (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16.6 色 谱 分 析 柱高 效 高 容 量 分 离 柱 及 相 应 的 保 护 柱 组 成 , 耐 受 pH 0-14 的 工 作 范 围 , 可 耐 受 3000 psi 以上 压 力 , 100%兼 容 反 相 试 剂 , 使 用 强 酸 强 碱 淋 洗 液 。高 容 量 阴 离 子 分 离 柱 及 保 护 柱 1 套 , 柱 交 换 量 220 eq/根 以 上 。色 谱 柱 必 须 能 耐 受 2mL/min 及 以 上 的 流 量 。16.7 柱 温 箱原 装 内 置 柱 温 箱
操 作 温 度 范 围 : 环 境 5-45 可 兼 容 250mm 和 150mm 等 多 种 规 格 色 谱 柱16.8 在 线 电 解 淋 洗 液 发 生 器利 用 去 离 子 水 产 生 高 纯 度 的 无 碳 酸 盐 的 流 动 相 。须 配 有 电 解 连 续 再 生 捕 获 装 置 。梯 度 产 生 于 泵 后 高 压 区 , 避 免 泵 前 低 压 区 形 成 的 气 泡 造 成 基 线 不 稳 定 。 发 生 方 式 : 在 线 电 解 , 而 非 使 用 在 线 稀 释 功 能 实 现 淋 洗 液 浓 度 的 变 化 。16.9 离 子 色 谱 自 动 进 样 器 样 品 容 量 不 小 于 40 位 (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自 动 进 样 器 带 有 样 品 盘 保 护 罩 。
16.10 软 件可 兼 容 Windows 等 多 种 操 作 系 统 。 通 过 USB 方 式 和 电 脑 进 行 数 字 信 号 传 输 , 可 以 通 过电 脑 直 接 控 制 仪 器 的 运 行 。 可 编 制 分 析 方 式 和 顺 序 , 色 谱 图 积 分 和 分 析 报 告 产 生 。 可 通 过 升级 兼 容 第 三 方 仪 器 , 并 可 升 级 至 网 络 版 软 件 , 操 控 包 括 气 相 色 谱 , 液 相 色 谱 等 第 三 方 公 司 仪器 。17 气 相 色 谱 仪 技 术 要 求17.1 配 置 清 单气 相 色 谱 仪 主 机 1 台 分 流 /不 分 流 进 样 口 2 个 电 子 捕 获 检 测 器 ( ECD) 1 个 液 体 自动 进 样 器 器 1 个 顶 空 自 动 进 样 器 1 套 色 谱 工 作 站 软 件 1 套 安 装 工 具 包 1 套 分 流 进 样
衬 管 5 根 不 粘 连 进 样 隔 垫 50 个 石 墨 密 封 垫 10 个 手 拧 柱 螺 母 2 个 2ml 样 品 瓶 套 装 500套 色 谱 柱 3 根 配 套 品 牌 计 算 机 及 打 印 机 1 套 。17.2 工 作 环 境工 作 电 压 : 220V5%, 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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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度 : 18-26 C( 最 佳 环 境 ) 15-31 C( 操 作 环 境 ) 相 对 湿 度 : 40-80% 17.3 整 体 性 能保 留 时 间 重 现 性 : 0.008%( 或 0.0008min)触 摸 屏 用 户 界 面 采 用 包 含 玻 璃 界 面 /覆 盖 层 的 电 容 式 触 摸 屏 技 术 任 何 浏 览 器 ( 平 板 电 脑 笔 记 本 电 脑 或 台 式 机 ) 可 通 过 G C IP 地 址 直 连 进 行 远 程 智能 访 问 , 无 需 色 谱 工 作 站 即 可 编 辑 G C 方 法 和 序 列 (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有 内 置 技 术 进 行 自 动 空 白 评 估 早 期 维 护 反 馈 (EMF): 以 用 于 跟 踪 各 种 进 样 口 检 测 器 和 自 动 进 样 器 参 数 以 及 消 耗 品的 使 用 情 况
17.4 柱 温 箱操 作 温 度 范 围 : 室 温 以 上 5 C 到 450 C 温 度 控 制 精 度 : 0.1 C 程 序 升 温 : 20 阶 21 平 台 升 温 速 率 : 0.1 C/min 110 C/min, 最 大 升 温 速 度 可 拓 展 至 300 C/min 以 上 ( 提 供 相关 证 明 材 料 ) 温 度 稳 定 性 : 环 境 温 度 变 化 1 C, 柱 温 箱 温 度 变 化 0.01 C 17.5 电 子 气 路 控 制 采 用 微 流 路 EPC 模 块 。 (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压 力 范 围 : 0 100psi
全 程 压 力 控 制 精 度 : 0.001psi 17.6 分 流 /不 分 流 进 样 口可 编 程 设 定 压 力 , 流 速 和 分 流 比 数 字 式 电 子 气 路 控 制 保 证 气 体 流 量 精 度 最 大 分 流 比 : 12500:1 流 量 设 定 范 围 : 0 500ml/min( 以 N2为 载 气 时 ) , 0 1250ml/min( 以 H2, He 为 载 气 时 ) 隔 垫 吹 扫 流 量 微 电 子 控 制 可 消 除 鬼 峰 快 速 扳 转 系 统 , 无 需 使 用 工 具 直 接 更 换 衬 管 17.8 电 子 捕 获 检 测 器 ( ECD 带 电 子 气 路 控 制 )最 高 操 作 温 度 400 C
微 池 设 计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最 低 检 测 限 : < 3.8 fg/mL( 林 丹 ) 线 性 动 态 范 围 : > 5 104 ( 林 丹 ) 17.10 液 体 自 动 进 样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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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 体 进 样 量 范 围 : 通 常 介 于 0.1-40 L 之 间样 品 瓶 位 数 : 不 少 于 165 位 (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进 样 速 度 : 3 种 模 式 : 高 速 /低 速 /自 定 义 速 度 , 吸 取 样 品 深 度 可 调17.10 顶 空 进 样 器 ( 与 主 机 同 品 牌 )采 用 电 子 气 路 控 制 (EPC) 和 惰 性 流 路 , 并 对 加 热 炉 阀 与 定 量 环 传 输 线 进 行 高 性 能温 度 控 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进 样 方 法 : 顶 空 进 样 系 统 采 用 阀 和 定 量 管 进 样 方 式样 品 瓶 位 数 : 样 品 瓶 可 放 置 位 数 不 少 于 118 位 , 并 同 时 具 有 12 个 加 热 位可 采 用 10ml, 20ml 和 22ml 尺 寸 的 顶 空 样 品 瓶加 热 炉 : 环 境 温 度 5 C 到 300 C
阀 和 定 量 样 品 管 : 环 境 温 度 5 C 到 300 C传 输 管 线 : 环 境 温 度 5 C 到 300 C17.11 色 谱 数 据 处 理 系 统软 件 : Windows10 操 作 环 境 : 色 谱 分 析 软 件 包 ( 应 包 括 : 本 机 运 行 控 制 软 件 数 据 采集 分 析 储 存 及 定 性 定 量 分 析 )保 留 时 间 锁 定 软 件 (RTL): 可 进 行 同 台 仪 器 的 不 同 检 测 器 ,不 同 柱 长 及 多 台 仪 器 之 间 数 据的 比 对 和 确 认 同 时 可 实 现 原 有 方 法 的 无 缝 转 移 。 ( 现 场 验 收 )交 互 式 消 耗 品 与 部 件 识 别 图 形 化 工 具 可 以 快 速 定 位 气 相 色 谱 仪 上 的 关 键 部 件 , 提 供 部 件号 和 相 关 说 明 。消 耗 品 数 据 库 准 确 追 踪 部 件 , 提 供 关 键 配 置 信 息 以 实 现 自 动 导 入 分 析 方 法 的 参 数 , 从 而
简 化 方 法 的 开 发 。18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18.1 配 置 清 单四 极 杆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器 主 机 一 台 , 仪 器 主 机 必 须 包 括 : 完 整 的 进 样 系 统 离子 透 镜 系 统 碰 撞 池 系 统 检 测 系 统 真 空 系 统 高 效 半 导 体 控 温 装 置 1 套 操 作 软 件 1 套 操 作 终 端 和 输 出 设 备 1 套 ( 配 置 要 求 : I7 以 上 CPU, 8 国 标 内 存 , 硬 盘 容 量 : 128 国 标 1T混 合 硬 盘 ) UPS不 间 断 电 源 , 15KVA 持 续 半 小 时 以 上 1 套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 5 项 35 控 温 ) 1 套 内 标 进 样 系 统 1 套 液 相 色 谱 /离 子 色 谱 联 用 接 口 组 件 , 包 含 联 机 硬 件 接 口 和 联机 1 套 耗 材 要 求 提 供 仪 器 调 试 用 的 调 谐 液 2 瓶 多 元 素 混 合 标 准 溶 液 和 1 套 蠕 动 泵 进 样
管 30 根 6.4 蠕 动 泵 废 液 管 18 根 内 标 管 1 包 石 英 雾 化 器 1 个 雾 化 室 1 个 镍 采 样 锥1 个 镍 截 取 锥 1 个 石 英 炬 管 1 根 石 英 中 心 管 1 根 采 样 锥 石 墨 垫 圈 1 包 。18.2 硬 件 要 求雾 化 器 : 耐 高 盐 高 精 度 高 效 雾 化 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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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 化 室 : 石 英 雾 室 , 必 须 附 带 半 导 体 控 温 装 置 , 温 控 范 围 -8 20 等 离 子 体 炬 位 调 整 : 由 计 算 机 自 动 进 行 三 维 ( X, Y, Z 方 向 ) 控 制 。等 离 子 体 可 视 系 统 : 仪 器 应 同 时 具 备 观 测 窗 还 应 具 有 电 脑 上 实 时 直 播 功 能 , 可 以 实 时 通过 电 脑 显 示 器 监 控 等 离 子 体 及 锥 口 和 中 心 管 的 状 态 。 离 子 源 : 采 用 高 频 率 自 激 式 全 固 态 射 频 发 生 器 , 频 率 不 得 大 于 29 MHz, 频 率 稳 定 性< 0.01% 。发 生 器 功 率 在 400-1600W 范 围 内 连 续 可 调 , 功 率 稳 定 性 优 于 0.1%。具 备 发 生 器 二 次 放 电 消 除 技 术 , 不 得 使 用 蔽 据 。 接 口 : 采 样 锥 孔 径 不 得 小 于 1.1mm, 截 取 锥 孔 径 不 得 大 于 0.5mm。仪 器 应 在 接 口 后 部 配 置 一 套 90 转 弯 正 交 离 子 偏 转 聚 焦 系 统 。
碰 撞 反 应 池 系 统 : 具 有 安 装 于 真 空 腔 内 的 可 实 现 质 量 筛 选 功 能 的 四 极 杆 , 可 采 用 单 一 惰性 的 He 纯 碰 撞 模 式 消 除 各 种 干 扰 。碰 撞 反 应 池 可 以 使 用 三 种 模 式 : 无 气 体 模 式 , 氦 气 碰 撞 气 体 和 反 应 气 体 。 四 极 杆 质 量 分 辨 器 : 纯 惰 性 材 料 的 长 杆 结 构 设 计 , 驱 动 频 率 3.0MHz。检 测 器 : 脉 冲 和 电 子 倍 增 模 式 间 可 自 动 切 换 , 动 态 线 性 范 围 10 个 数 量 级 。真 空 系 统 : 具 有 高 性 能 真 空 系 统 , 从 停 机 状 态 到 分 析 状 态 时 间 小 于 15 分 钟 , 维 护 简 单 。18.3 软 件 要 求可 与 任 何 公 司 的 液 相 离 子 色 谱 及 激 光 烧 蚀 等 设 备 连 用 ,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软 件能 控 制 连 用 的 仪 器 。18.4 仪 器 性 能 指 标
标 准 模 式 下 灵 敏 度 : 低 质 量 数 ( Li) : 50M cps/ppm 中 质 量 数 ( In 或 Y) : 200M cps/ppm 高 质 量 数 ( U 或 Tl) : 200M cps/ppm随 机 背 景 : 1 cps( 4.5 或 220)氧 化 物 离 子 ( CeO /Ce ) 2.5%, 双 电 荷 粒 子 ( CeO /Ce ) 3%。 ( 不 带 制 冷 )18.5 仪 器 检 出 限轻 质 量 元 素 : Be 0.5ppt中 质 量 数 元 素 : In 或 Y 0.1 ppt高 质 量 数 元 素 : U 或 Tl 0.1 ppt18.6 稳 定 性短 期 稳 定 性 ( RSD) : 2%( Li, Y, Tl , 20 分 钟 , 1ppb 混 合 溶 液 无 内 标 )
长 期 稳 定 性 ( RSD) : 3%( Li, Y, Tl , 4 小 时 , 1ppb 混 合 溶 液 无 内 标 )同 位 素 比 精 度 ( RSD%) (107Ag/109Ag) 0.1%18.7 丰 度 灵 敏 度低 质 量 端 : 5 x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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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质 量 端 : 1 x 10-719 顶 空 固 相 微 萃 取 ( SPME) -气 相 色 谱 质 谱 联 用 仪19.1 配 置 清 单气 相 色 谱 仪 主 机 1 套 单 四 极 杆 质 谱 仪 主 机 ( 含 分 子 涡 轮 泵 ) 1 套 机 械 泵 1 套 分 流/不 分 流 进 样 口 2 套 气 相 色 谱 质 谱 接 口 1 套 不 锈 钢 离 子 源 1 套 惰 性 离 子 源 1 套 数 据处 理 工 作 站 软 件 1 套 三 合 一 多 功 能 进 样 器 1 套 2ml 样 品 瓶 ( 含 瓶 盖 ) 100 个 增 配 顶 空进 样 针 11 根 20ml 顶 空 样 品 瓶 ( 含 瓶 盖 ) 100 个 SPME 直 型 超 高 惰 性 衬 管 4 个 萃 取 头 3个 大 容 量 捕 集 阱 1 个 进 样 口 隔 垫 50 个 进 样 口 超 高 惰 性 衬 管 5 个 短 石 墨 密 封 垫 10 个 长 石 墨 密 封 垫 10 个 进 样 口 端 手 拧 螺 母 1 个 质 谱 端 手 拧 螺 母 1 个 离 子 源 灯 丝 2 个 前
级 泵 泵 油 1 瓶 GB/T5750的 5个 SVOC应 用 包 ( 包 含 : 3根 专 用 色 谱 柱 , 2个 SPE小 柱 包 , 离 子透 镜 等 ) 1 套 异 味 分 析 应 用 包 ( 包 含 : 2根 异 味 分 析 色 谱 柱 , SPMEArrow1.1mm3根 ) 1套 电脑 及 打 印 机 1 套 。19.2 工 作 条 件电 源 : 220V, 50Hz 温 度 : 操 作 环 境 20 C -35 C 湿 度 : 操 作 状 态 25-50%, 非 操 作 状态 20-80%19.3 气 相 色 谱 部 分( 1) 气 相 色 谱 性 能保 留 时 间 重 复 性 <0.008%或 <0.0008min触 摸 屏 用 户 界 面 : 采 用 包 含 玻 璃 界 面 /覆 盖 层 的 电 容 式 触 摸 屏 技 术 , 无 需 手 写 笔 来 执 行
触 摸 屏 功 能 , 且 任 何 时 候 都 不 需 要 校 准浏 览 器 用 户 界 面 : 具 有 浏 览 器 用 户 界 面 功 能 , 可 通 过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台 式 电 脑 等 各 种设 备 直 接 连 接 气 相 主 机 , 以 实 现 连 接 以 从 网 络 中 的 任 何 位 置 检 查 状 态 或 运 行 诊 断 自 引 导 诊断 和 维 护 远 程 方 法 和 序 列 编 辑 远 程 日 志 访 问 等 功 能 (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2) 柱 温 箱柱 温 箱 温 度 : 室 温 上 5 C-450 C, 20 梯 度 /21 平 台 程 序 升 温升 温 速 率 : 最 大 升 温 速 度 120 C/min, 以 0.01 C /min 增 加 , 最 大 升 温 速 度 可 拓 展 至 : 300 /min(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降 温 速 率 : 从 450 C 降 至 50 C<3.5min( 3) 分 流 不 分 流 进 样 口
最 大 压 力 设 定 范 围 : 0-100psi压 力 设 定 精 度 : 0.001 psi流 量 设 定 范 围 : 0-1250mL/min分 流 比 : 125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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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液 体 自 动 进 样 器液 体 进 样 量 范 围 : 通 常 介 于 0.1-50 L 之 间样 品 瓶 位 数 : 不 少 于 165 位 (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面 积 重 现 性 : 小 于 0.3% RSD自 动 进 样 器 可 选 择 加 热 制 冷 /制 冷 功 能 震 摇 标 签 自 动 识 别 配 置 标 曲 衍 生 化 等功 能 。19.4 质 谱 部 分 仪 器 检 测 限 指 标 ( 验 收 指 标 ) 及 灵 敏 度 :IDL: 10fg, 10fgOFN 连 续 8 次 进 样 , 99%置 信 水 平 下 分 析 计 算 而 得 , 所 有 测 试 中 使 用的 色 谱 柱 规 格 必 须 为 30m 0.25mm,0.25 m。
信 噪 比 : 1 L1pg/ L 八 氟 萘 针 对 标 称 质 量 数 为 272.0u 的 离 子 在 50 300u 范 围 内 扫 描 ,信 噪 比 大 于 4000:1, 所 有 测 试 中 使 用 的 色 谱 柱 规 格 必 须 为 30m 0.25mm,0.25 m。离 子 源 : 配 置 EI 源 , 独 立 控 温 , 最 高 温 度 可 到 350 C 最 大 离 子 化 能 量 : 不 小 于 200eV(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无 损 双 灯 丝 设 计 , 灯 丝 受 长 效 保 护 , 提 高 灯 丝 寿 命 , 灯 丝 电 流 : 0-315uA 可 升 级 智 清 洁 离 子 源 , 无 需 卸 真 空 , 不 需 拆 卸 离 子 源 即 可 完 成 离 子 源 清 洁 , 或 具 有 真空 锁 定 功 能 或 配 置 在 线 GPC 净 化 装 置 。气 质 接 口 温 度 : 独 立 控 温 , 最 高 温 度 可 到 350 C质 量 数 范 围 : 0.6-1090u质 量 准 确 度 : OFN 单 同 位 素 出 现 在 m/z 271.987 0.005 处 ( 提 供 谱 图 证 明 )
谱 图 准 确 度 : 不 低 于 99.0%( 提 供 谱 图 证 明 )质 量 稳 定 性 : 优 于 0.10 u/48 小 时扫 描 速 率 : 最 高 20000 u/s扫 描 功 能 :全 扫 描 (Full Scan) 选 择 离 子 扫 描 模 式 (SIM) 全 扫 描 和 选 择 离 子 同 时 扫 描( SIM/SCAN) 轮 廓 图 扫 描 ( Profile) 。真 空 系 统 : 250L/sec 分 子 涡 轮 泵 及 2.5m3/hr 机 械 泵 。19.5 数 据 处 理 系 统通 用 谱 库 : NIST20 谱 库 和 化 学 结 构 式 库 (不 少 于 32 万 张 )仪 器 具 有 保 留 时 间 锁 定 功 能 。 在 色 谱 柱 长 度 发 生 变 化 时 , 通 过 软 件 对 目 标 物 保 留 时 间 实现 目 标 化 合 物 保 留 时 间 锁 定 (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目 标 物 解 卷 积 : 集 成 的 解 卷 积 和 谱 图 匹 配 用 于 定 量 定 性 分 析 复 杂 基 质 中 的 低 浓 度 目 标 物(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19.6 多 功 能 三 合 一 进 样 器( 1) 液 体 进 样 模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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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数 : 160 位 2ml 样 品 瓶 , 最 大 可 升 级 至 640 位进 样 体 积 : 1.2 L 到 10,000 L( 2) 顶 空 进 样 模 块顶 空 样 品 处 理 量 : 40 位 10/20ml 样 品 瓶注 射 器 使 用 惰 性 载 气 吹 扫 , 全 流 路 无 阀 设 计配 2.5ml 注 射 器 , 注 射 体 积 250 2500 l顶 空 注 射 器 加 热 温 度 : 40-150 具 有 6 位 加 热 搅 拌 器 : 40-200 , 1 温 度 增 量可 以 采 用 2mL,10mLand 20mL 顶 空 瓶( 3) 固 相 微 萃 取 模 块
样 品 处 理 量 : 40 位 10/20ml 样 品 瓶 液 体 顶 空 SPME 两 种 萃 取 模 式具 有 6 位 加 热 搅 拌 器 : 40-200 , 1 温 度 增 量 萃 取 头 自 动 干 吹 ( Dry purge) , 去 除 表 面 附 着 的 水 分 (提 供 截 图 证 明 材 料 )20 流 动 注 射 仪20.1 取 样 器计 算 机 控 制 双 针 自 动 进 样 器 , 单 台 包 括 至 少 100 个 样 品 位 。自 动 进 样 器 附 带 在 线 清 洗 蠕 动 泵 泵 及 动 态 清 洗 池 , 可 用 软 件 根 据 不 同 检 测 项 目 , 自 由 控制 取 样 针 清 洗 次 数 及 清 洗 时 间 。
单 个 清 洗 蠕 动 泵 泵 位 5 通 道20.2 化 学 反 应 单 元单 台 化 学 反 应 单 元 可 容 纳 5 通 道 模 块 。 一 体 机 设 计 : 蠕 动 泵 化 学 模 块 加 热 装 置 检 测 器 控 制 器 五 位 一 体 化 。内 置 温 度 控 制 显 示 器 , 各 个 加 热 器 温 控 独 立 , 互 不 干 扰 , 加 热 反 应 器 有 PT100 温 度 计 ,符 合 ISO 等 国 际 国 内 要 求 。 主 机 蠕 动 泵 : 32 道 以 上 高 精 度 比 例 蠕 动 泵 , 单 台 蠕 动 泵 泵 轴 10 根 , 至 少 10 通 道 独立 空 气 注 射 器 。 蠕 动 泵 管 采 用 3 卡 口 两 段 式 泵 管 结 构 。 (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20.3 高 精 度 数 字 式 检 测 器 需 求各 通 道 光 源 均 由 软 件 控 制 , 可 根 据 所 测 项 目 分 别 控 制 光 源 开 关 等 工 作 状 态 , 延 长 光 源 使
用 寿 命 高 精 度 32 位 数 字 式 检 测 器 不 少 于 4 通 道 , 采 用 钨 灯 光 源 及 后 分 光 技 术 。 基 线 调 节 和灵 敏 度 由 软 件 控 制 , 提 供 稳 定 信 号 和 样 品 背 景 校 正 功 能 (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波 长 范 围 : 340-1100nm 分 辨 率 <0.0003AU, 检 测 范 围 不 小 于 5.0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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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数 据 处 理 系 统 及 分 析 软 件 需 求 内 置 主 机 控 制 面 板 : 可 实 时 显 示 泵 管 以 及 灯 源 运 行 寿 命 以 及 控 制 蠕 动 泵 以 及 加 热 器 运行 状 态 。 同 时 配 有 专 门 漏 液 报 警 系 统 设 备 运 行 自 检 系 统 以 及 设 备 保 养 自 校 系 统 。 ( 作 为 验收 依 据 )分 析 软 件 可 在 中 文 Windows 操 作 系 统 中 运 行 提 供 中 文 版 操 作 软 件 , 分 析 软 件 符 合 良好 实 验 室 (GLP/CLP)规 范 , 分 析 结 果 可 输 出 到 LIMS 或 转 化 到 微 软 Excel 格 式 , 用 户 也 可根 据 需 要 自 定 生 成 的 报 告 格 式 20.5 反 应 模 块 需 求 : 挥 发 酚 需 配 有 氮 气 吹 扫 捕 集 蒸 馏 系 统 , 暗 室 恒 温 比 色 装 置 , 独 立 蒸 馏 加 热 装 置 。 氰 化物 需 配 有 负 压 防 漏 装 置 , 在 线 紫 外 消 解 装 置 以 及 独 立 蒸 馏 装 置 。 (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
所 有 分 析 项 目 的 比 色 池 ( 流 通 池 ) 光 程 需 50mm, 需 采 用 脱 泡 比 色 技 术 , 即 气 泡 不 通过 比 色 池 或 流 通 池 。 (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所 有 项 目 标 准 曲 线 相 关 系 数 不 小 于 0.999 实 际 样 品 的 回 收 率 须 满 足 90% 110%, 相 对标 准 偏 差 3%。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需 采 用 恒 温 双 萃 取 装 置 , 其 相 分 离 器 应 采 用 石 英 玻 璃 , 耐 氯 仿 腐 蚀 。20.6 检 测 方 法 及 技 术 指 标挥 发 酚 项 目 分 析 : 分 析 原 理 : 4-氨 基 安 替 比 邻 分 光 光 度 法 量 程 范 围 : 0 - 1 mg /l 检 出限 : 0.001mg/L硫 化 物 项 目 分 析 : 分 析 原 理 : 亚 *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 量 程 范 围 : 0 - 1 mg /l 检 出 限 : 0.005mg/L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分 析 项 目 : 分 析 原 理 : 亚 *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 量 程 范 围 : 0 - 5 mg /l
检 出 限 : 0.05mg/L氰 化 物 项 目 分 析 : 分 析 原 理 : 异 烟 酸 巴 比 妥 酸 分 光 光 度 法 : 量 程 范 围 : 0 - 1 mg /l 检出 限 : 0.001mg/L21 酶 底 物 封 口 机 及 试 剂22.1 仪 器 配 置主 机 , 51 孔 定 量 盘 ( 1 箱 ) , 97 孔 定 量 盘 ( 1 箱 ) , 100mL 无 菌 瓶 ( 1 箱 ) , 科 立 得 24小 时 ( 1 盒 ) , 紫 外 灯 ( 1 个 ) , 紫 外 灯 箱 ( 1 个 ) , 菌 落 总 数 定 量 盘 100T( 1 箱 ) , 涡 旋振 荡 器 ( HVM1) 1 台 , 97 孔 标 准 阳 性 比 色 盘 ( 1 个 ) 。22.2 技 术 参 数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固 定 底 物 技 术 , 能 配 套 DST 酶 底 物 法 的 科 立 得MMO-MUG 培 养 基 及 绿 脓 菌 试 剂 和 菌 落 总 数 试 剂 使 用 , 与 主 机 配 合 使 用 的 DST 固 定 底 物 技术 酶 底 物 培 养 基 必 须 在 试 剂 包 上 有 标 注 有 产 品 合 格 证 SNAP 包 装 包 装 上 有 批 号 及 到 期日 期 用 Quanti-tray 或 Quanti-tray 2000 定 量 盘 封 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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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机 有 ISO9001 认 证 ISO14001 认 证 提 供 MMO-MUG 培 养 基 51 孔 定 量 盘 97 孔定 量 盘 及 120ML 无 菌 取 样 瓶 无 菌 性 质 量 合 格 证 明 文 件 。智 能 化 的 程 序 , 全 自 动 显 示 错 误 提 示 代 码 。自 带 休 眠 模 式 , 一 键 唤 醒 功 能 。易 拆 卸 的 加 热 下 辊 轴 及 蓄 水 槽 。22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波 长 范 围 : 190 -1,100 nm光 谱 带 宽 : 1 nm (190 to 1,100 nm)波 长 显 示 : 0.1 nm 步 进
波 长 设 置 : 0.1 nm 步 进波 长 准 确 度 : 0.1 nm ( 氘 灯 , 656.1 nm 处 ) , 全 光 谱 范 围 0.3 nm波 长 重 复 性 : 0.1 nm波 长 转 动 速 度 : 29,000 nm/min波 长 扫 描 速 度 : 29,000 -2 nm/min换 灯 波 长 : 根 据 设 置 波 长 自 动 执 行 换 灯 操 作 , 可 设 换 灯 波 长 范 围 295 - 364 nm (0.1 nm步 进 )杂 散 光 : <0.02% (220 nm, NaI) <0.02% (340 nm , NaNO2) <0.5% (198 nm , KCl)光 路 系 统 : 双 光 束光 度 范 围 : 吸 光 度 : -4-4Abs, 透 过 率 : 0%-400%
光 度 准 确 性 : 0.002Abs ( 0.5Abs) 0.004Abs ( 1.0Abs) 0.006Abs ( 2.0Abs)(使 用 NIST930D/NIST1930 或 者 相 同 性 能 滤 光 片 )光 度 重 复 性 : < 0.0002Abs at 0.5Abs < 0.0002Abs at 1Abs < 0.001Abs at 2Abs基 线 稳 定 性 : <0.0003Abs/Hr (700 nm, 光 源 稳 定 1 小 时 后 )基 线 平 坦 度 : < 0.0006Abs (1,100 - 190 nm, 光 源 稳 定 1 小 时 后 )噪 声 水 平 : <0.00005Abs (700 nm)光 源 : 20W碘 钨 灯 和 氘 灯 , 集 成 光 源 设 计 , 自 动 灯 位 转 换单 色 器 : 低 杂 散 光 LO-RAY-LIGH 光 栅 , Czerny-Turner 构 型
检 测 器 : 硅 光 二 极 管可 通 过 USB 接 口 进 行 外 部 控 制显 示 : 24-bit 彩 色 触 摸 屏 幕可 连 接 键 盘 , 使 用 键 盘 输 入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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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连 接 扫 码 器 , 自 动 读 入 样 品 条 形 码 编 号无 线 数 据 传 输 功 能 , 实 现 计 算 机 与 测 试 主 机 之 间 无 线 数 据 传 输自 动 唤 醒 及 休 眠 功 能 , 可 进 行 唤 醒 时 间 和 唤 醒 周 期 的 设 置可 连 接 支 持 PictBridge 协 议 的 打 印 机 , 进 行 无 线 打 印23 台 式 pH 计含 主 机 , 电 极 , 磁 力 搅 拌 器 , 电 极 支 架 , 袋 装 缓 冲 液 , 保 护 罩 等 。测 量 范 围 : pH: -2.000 20.000, mV: -2000.0 2000.0, 温 度 : -30.0 130.0 分 辨 率 : 0.001/0.01/0.1pH可 调 , 0.1 / 1mV, 0.1 C精 度 : 0.002pH , 0.1( 500.0 500.0 mV) 或 0.2( 2,000.0 2,000.0 mV) , 0.1 C
( 0-100 )自 动 /手 动 温 度 补 偿自 动 校 正 自 动 识 别 缓 冲 液 ,自 动 终 点 锁 定 , 自 动 温 度 补 偿 , 最 高 达 到 5 点 校 准内 置 11组 缓 冲 液 组 , 可 自 定 义 缓 冲 液 10 组终 点 模 式 : 自 动 , 手 动 , 时 间 间 隔 , 三 种 终 点 模 式 可 供 选 择仪 器 完 全 符 合 GLP 要 求 , 可 以 实 时 存 储 2000 组 数 据 , 数 据 导 出 可 使 用 U 盘 或 软 件彩 色 触 摸 屏全 屏 键 盘IP54 防 尘 防 水 , 可 更 换 保 护 罩 , 防 腐 密 封 接 口 保 护 盒电 极 支 架 精 确 定 位 , 垂 直 移 动 , 多 向 电 极 专 用 位 置 , 升 级 线 缆 收 纳 , 紧 凑 的 工 作 空 间 ,
袋 装 溶 液 支 架24 溶 解 氧 仪内 置 可 充 电 锂 离 子 电 池 存 储 温 度 : 20 60 C, 最 高 90%相 对 湿 度 ( 无 冷 凝 ) 工 作 温 度 : 0 60 C 工 作 湿 度 : 90% (无 冷 凝 )可 显 示 1 个 电 极 的 读 数LDO 电 极 : 溶 解 氧 温 度数 据 内 存 : 5000 组 数 据数 据 存 储 : 可 自 动 存 储 和 手 动 存 储 。数 据 传 输 : 通 过 USB接 口 连 接 到 至 PC 或 USB 存 储 设 备 。
温 度 校 正 : 关 闭 自 动 和 手 动 ( 取 决 于 特 定 参 数 )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 IP67( 安 装 了 电 池 盒 后 )电 极 技 术 性 能 要 求 : ( 1) 温 度 : 量 程 -10.0 110.0 分 辨 率 : 0.1 准 确 度 : 0.3 ( 2) LDO 电 极 : 量 程 0.01 20.0 mg/L 0 200%饱 和 度 分 辨 率 : 0.01 mg/L 溶 解 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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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准 确 度 : 在 0.1 8 mg/L 时 , 为 0.1 mg/L, 大 于 8.0 mg/L 时 , 为 0.2 mg/L ( 3) 便 携式 DO 单 参 数 分 析 仪 3 米 电 缆 标 准 型 LDO 电 极 。25 立 式 压 力 蒸 汽 灭 菌 器基 本 要 求 : 采 用 SUS304 不 锈 钢 手 轮 式 快 开 门 结 构 微 电 脑 智 能 自 动 化 控 制 自 涨 式密 封 圈 , 自 动 排 放 冷 空 气 内 循 环 排 汽 式 断 水 自 控 超 压 自 泄 超 温 保 护 压 力 安 全 联 锁 灭 菌 终 了 蜂 鸣 器 提 醒 高 强 度 上 下 法 兰模 式 控 : a.加 热 -灭 菌 -快 排 汽 b.加 热 -灭 菌 -慢 排 气 c.加 热 -灭 菌 -不 排 汽熔 化 -保 温 功 能 : 熔 化 温 度 60 98 , 时 间 范 围 0 999 分 钟 保 温 温 度 40 60 , 时 间 范围 0 999 分 钟
技 术 参 数 : 容 积 : 75L 功 率 : 3.5kW 电 源 : 220V 10% 50Hz 2% 温 度 分 辨 力 :1 极 限 工 作 /设 计 温 度 : 135 /138 极 限 工 作 /设 计 压 力 : 0.22MPa/0.25MPa 压 力表 显 示 范 围 : 0 0.4MPa( 1.6 级 ) 定 时 范 围 ( 分 钟 ) : 4-12026 电 热 鼓 风 干 燥 箱微 电 脑 程 序 控 制 器 , 多 段 可 编 程 控 制 。可 连 接 打 印 机 485 通 讯 接 口 或 USB 数 据 转 移 接 口 ( U 盘 ) 。独 立 限 温 报 警 系 统 。温 度 偏 高 或 偏 低 及 超 温 报 警 。技 术 参 数 : 电 源 电 压 : AC220V 50HZ 输 入 功 率 : 1100W 控 温 范 围 RT 10 200
( RT 10 250 ) 温 度 分 辨 率 0.1 恒 温 波 动 度 1 温 度 均 匀 度 2.5%( 测 试 点 为 100 ) 容 积 80L 定 时 范 围 0 5999min27 电 热 恒 温 水 浴 锅技 术 参 数 : 电 源 电 压 : AC220V, 50HZ 消 耗 功 率 : 2000W 控 制 温 度 : RT 5 99 恒 温 波 动 度 : 0.5 跟 踪 报 警 : 2 容 积 : 19.8L 定 时 范 围 : 1 5999min。用 不 锈 钢 内 胆 高 精 度 微 电 脑 控 制 器 超 温 声 光 跟 踪 报 警 。28 电 热 板技 术 参 数 : 功 率 : 2.8KW 加 热 材 质 : 高 纯 石 墨 温 控 范 围 : 室 温 450 加 热 面 积 ( mm) :
360 270 控 温 方 式 : PID 控 温 精 度 : 2 。数 字 显 示 , 智 能 微 处 理 芯 片 控 制 防 腐 加 热 平 台 具 备 可 以 选 配 手 机 APP 控 制 方 式 的功 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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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磁 力 搅 拌 器铝 合 金 压 铸 外 壳 和 台 面微 电 脑 控 制 技 术控 制 面 板 上 方 设 计 有 防 腐 蚀 导 液 槽温 度 偏 差 保 护 : 实 测 温 度 超 过 设 定 温 度 某 个 值 时 ( 10 -30 ) 会 停 止 加 热 。防 烫 警 示 灯 : 工 作 盘 温 度 超 过 55 警 示 。30 消 解 仪可 根 据 水 样 特 性 自 由 选 择 加 热 功 率 , 精 准 调 控 沸 腾 温 度 。黑 晶 加 热 面 板 内 置 智 能 操 作 模 式 , 一 键 完 成 消 解 冷 却 过 程 采 用 水 冷 风 冷 相 结 合 的 散
热 方 式 测 定 方 法 : HJ 828-2017 水 质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重 铬 酸 盐 法 国 标 /T11914-1989 水 质 化 学 需 氧 量 的 测 定 重 铬 酸 盐 法 31 离 心 机多 段 离 心 /常 规 离 心 模 式 , 可 任 意 切 换离 心 时 间 定 时 范 围 1s 99h59m59s 可 选 择 时 /分 或 分 /秒 计 时电 子 安 全 门 锁 控 制故 障 自 动 诊 断 全 程 监 测 电 压 电 流 等 重 要 参 数
RCF 可 直 接 设 定 及 显 示 , 无 需 RPM/RCF 换 算运 行 中 可 改 变 转 速 , 离 心 力 , 时 间 , 等 参 数基 本 参 数 :变 频 电 机 , 微 电 脑 控 制 全 钢 机 身 304 不 锈 钢 内 腔 最 高 转 速 5000 r/min 最大 离 心 力 4650 g 最 大 容 量 4 250ml(4000rpm) 转 速 精 度 10r/min 定 时 范 围 1s 99h59 min59s/点 动 噪 声 60db( A) 变 频 电 机 功 率 500W。32 万 分 之 一 天 平量 程 : 220g 可 读 性 : 0.1mg 重 复 性 : 0.1mg 线 性 误 差 : 0.2mg 稳 定 时 间 : 2S 秤盘 直 径 : 90mm 最 小 称 量 值 ( USP,典 型 值 ) : 0.16g应 用 程 序 : 配 方 称 量 求 和 称 量 动 态 称 量 计 件 称 量 密 度 测 定 百 分 比 称 量 检 重
称 量 统 计 称 量 自 由 因 子 称 量金 属 机 架 , 过 载 保 护 功 能液 晶 背 光 显 示 屏内 置 的 时 间 与 日 期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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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百 分 之 一 天 平量 程 : 2200g 可 读 性 : 0.01g 重 复 性 : 0.01g 线 性 误 差 : 0.02g 稳 定 时 间 : 1S 秤盘 直 径 : 120mm 120mm应 用 程 序 : 配 方 称 量 求 和 称 量 动 态 称 量 计 件 称 量 密 度 测 定 百 分 比 称 量 检 重称 量 统 计 称 量 自 由 因 子 称 量金 属 机 架 , 过 载 保 护 功 能液 晶 背 光 显 示 屏内 置 的 时 间 与 日 期 标 识34 显 微 镜
放 大 倍 率 40 1000 HCS 无 限 远 光 学 校 正 系 统 , 4 物 镜 转 换 , 平 场 消 色 差 物 镜 4 10 40 100 。一 体 化 10 目 镜 。 视 野 数 大 于 等 于 18mm。LED 照 明 , 任 何 亮 度 下 均 可 提 供 纯 白 背 景 , 无 发 热 。三 目 镜 筒 : 45 度 倾 斜 角 ,可 360 度 旋 转 目 镜 筒 。聚 光 镜 : 带 孔 径 光 阑 , 可 升 级 为 相 差 偏 光 或 荧 光 。表 面 抗 菌 处 理 : 使 用 银 离 子 添 加 剂 对 显 微 镜 表 面 进 行 处 理 。一 体 化 机 身 , 内 部 核 心 全 金 属 , 不 含 塑 料 件 , 防 震 机 座数 字 高 清 彩 色 显 微 镜 摄 像 头 , 分 辨 率 : 2000 万 像 素 ( 2592x1944 )成 像 模 式 : 以 太 网 模 式 独 立 模 式 ( USB)
在 独 立 模 式 下 使 用 摄 像 头 时 , 可 将 图 像 直 接 保 存 到 U盘35 超 纯 水 机基 础 配 置 : 纯 水 /超 纯 水 一 体 化 制 备 系 统 ( 1 套 ) HMI 触 摸 屏 及 安 装 套 件 ( 1 套 ) POD 取 水 臂 及 安 装 套 件 ( 1 套 ) 自 来 水 超 滤 预 处 理 系 统 ( 1 套 ) 纯 化 柱 及 空 气 过 滤 器 套装 ( 1 套 ) 主 机 安 装 配 件 包 ( 1 包 ) 5 0 L PE 水 箱 ( 1 个 ) 水 箱 顶 部 套 件 ( 1 套 ) 主机 与 水 箱 连 接 组 件 ( 1 套 ) 系 统 清 洗 药 片 ( 1 盒 ) Millipak 终 端 过 滤 器 ( 1 个 )工 作 条 件 : 环 境 温 度 : 5-35 相 对 湿 度 : 20%-80% 电 源 : AC220V 10%, 50HZ三 档 取 水 流 量 , 最 大 2L/min。 超 纯 水 产 水 水 质 : 电 阻 率 : 18.2 M cm 25 , 系 统 内 置 高 精 度 电 阻 率 检 测 仪 , 电
极 常 数 为 0.01cm-1, 温 度 灵 敏 度 达 到 0.1 , 采 用 同 轴 电 极 设 计 , 准 确 检 测 和 显 示 温 度 补 偿的 电 阻 率 , 符 合 ASTM D 1125-95(2009)及 USP( 645)电 阻 率 系 统 适 应 性 测 试 要 求 , 可 溯 源到 NIST, 投 标 文 件 需 附 原 厂 校 验 证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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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有 机 碳 含 量 (TOC): 5ppb, 系 统 内 置 TOC 监 测 模 块 , 可 在 线 检 测 并 显 示 超 纯 水 产水 TOC 值 。直 径 大 于 0.22 m 的 颗 粒 物 数 量 : 无 检 出细 菌 ( 微 生 物 ) : 0.01cfu/ml 超 纯 水 出 水 水 质 符 合 ISO3696, ASTM D1193, USP, EP 以 及 CLSI-CLRW中 I 级 水的 要 求 , 外 置 专 用 去 除 有 机 物 和 去 除 环 境 激 素 污 染 物 的 过 滤 装 置 , 使 产 出 水 可 达 到 有 机 物 和环 境 激 素 污 染 物 痕 量 浓 度 要 求 , 满 足 超 高 压 液 相 及 质 谱 仪 用 水 要 求 。 取 水 终 端 有 多 种 纯 化 单 元 可 供 选 择 , 如 去 除 内 毒 素 内 分 泌 干 扰 素 EDS 挥 发 性 有 机物 VOC 等 , 以 满 足 不 同 的 实 验 需 求 , 每 个 终 端 精 制 器 都 带 有 芯 片 , 系 统 能 自 动 的 识 别 类 型和 使 用 状 态 。
取 水 装 置 高 度 能 够 调 节 , 能 够 适 合 烧 杯 长 颈 瓶 和 量 筒 等 常 见 实 验 容 器 的 取 水 , 在 取 水过 程 中 无 需 用 手 固 定 容 器 。 取 水 装 置 具 有 定 量 ( 0.1L 25L) 自 动 取 水 功 能 。 具 备 全 面 的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 可 为 最 近 30 天 的 事 件 提 供 图 文 预 览 所 有 报 告 均 可 通 过USB端 口 导 出 , 并 且 其 打 开 格 式 适 用 于 所 有 LIMS( 实 验 室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 存 档 功 能 支 持质 量 管 理 系 统 。 系 统 可 以 存 储 至 少 两 年 的 水 质 数 据 , 系 统 可 以 通 过 其 他 移 动 设 备 (手 机 或 平板 电 脑 等 )实 现 对 系 统 的 远 程 监 控 和 远 程 诊 断 。36 隔 水 式 恒 温 培 养 箱加 热 方 式 : 水 套 式 控 温 范 围 : RT 5 65 温 度 分 辨 率 /波 动 度 : 0.1 / 0.3 温 度均 匀 度 : 0.5 (测 试 点 为 37 ) 工 作 环 境 温 度 : 5 35 容 积 : 50L。
37 生 化 培 养 箱控 温 范 围 : 0 60 温 度 分 辨 率 : 0.1 温 度 波 动 度 : 高 温 0.5 低 温 1.0 工 作环 境 温 度 : 5 30 输 入 功 率 : 500W 载 物 托 架 ( 标 配 ) : 3 块 定 时 范 围 : 0 9999min。38 台 式 浊 度 仪工 作 条 件 : 电 源 : 仪 器 : 15 VDC, 2A 电 源 : 100-240 VAC, 50/60 Hz 操 作 环 境 :10 40 (50 - 104 F) 相 对 湿 度 : 无 冷 凝 , 相 对 湿 度 5 至 95%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 符 合 标 准 : EPA 认 可 的 Hach 方 法 10258 符 合 CE 标 准 US FDA 检 索 号 : *-xxx。 符 合 IEC/EN 60825-1 和 21 CFR
1040.10。光 源 : 650nm 下 的 2 类 激 光 产 品 量 程 范 围 : 0 700 NTU FNU FTU 0 100 mg/L 0 175 E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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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量 模 式 : NTU FNU FTU EBC mg/L mNTU 或 mFNU 准 确 度 : 从 0 40 NTU 量 程 时 , 为 读 数 的 2% 0.01 NTU/FNU 根 据 Formazin 主要 标 准 , 在 25 C 下 , 40 700 NTU 时 , 读 数 10% 分 辨 率 : 0.0001 NTU / FNU / FTU / EBC / mg/L 重 复 性 : 根 据 Formazin 主 要 标 准 , 在 25 C (77 F) 下 , < 40 NTU: 0.002 NTU 或 读 数的 1% (取 更 大 值 ) > 40 NTU: 优 于 读 数 的 3.5% 具 有 信 号 平 均 功 能采 用 全 新 的 360 x 90 检 测 技 术 , 精 确 匹 配 实 验 室 和 在 线 数 据 , 确 保 低 浊 度 测 量 中 的 精度 和 灵 敏 度 。读 数 模 式 : 单 次 , 连 续 , 最 小 值 模 式
数 据 存 储 : 存 储 2000 个 数 据 , 包 括 测 量 读 数 校 准 值 验 证 值39 便 携 式 浊 度 仪电 源 要 求 : 110 230 Vac, 50/60 Hz (交 流 电 或 者 USB 电 源 模 块 ) 4 节 AA 电 池 可 充电 镍 氢 电 池 ( 用 于 USB 电 源 模 块 ) 操 作 温 度 : 0 50 湿 度 : 非 冷 凝 , 0 90%( 30 ) ,0 80%( 40 ) , 0 70%( 50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 满 足 USEPA 方 法 180.1 的 要 求 , CE 认 证光 源 : 钨 灯检 测 器 : 硅 光 电 检 测 器
双 检 测 器 光 学 系 统 , 可 消 除 色 度 光 波 动 杂 散 光 等 的 干 扰测 量 范 围 : 0 999 NTU准 确 度 : 读 数 的 2% 杂 散 光重 复 性 : 读 数 的 1%分 辨 率 : 0.01NTU杂 散 光 : <0.02NTU 具 有 信 号 平 均 功 能防 护 等 级 : IP6740 超 声 波 清 洗 器
清 洗 器 主 体 材 质 均 为 304 优 质 不 锈 钢技 术 参 数 : 容 量 : 13L 超 声 频 率 : 40KHz 超 声 功 率 : 300W 加 热 功 率 : 400W 温 度 设 定 范 围 : 室 温 -80 工 作 时 间 可 调 : 1-20min其 他 配 置 : 手 控 进 排 水 清 洗 网 篮 降 音 盖 220V/50Hz 电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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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冰 箱总 容 积 : 218L( 冷 冻 室 72L, 变 温 室 27L, 冷 藏 室 103L) 。能 效 等 级 : 二 级 。运 转 音 dB( A) : 36。42 冷 藏 柜容 积 : 200 额 定 电 压 : 220V 额 定 频 率 : 50Hz 符 合 2 8 摄 氏 度 医 药 冷 藏 要 求 玻 璃门 , 安 全 门 锁 LED 显 示 屏 , 显 示 精 度 0.1 。43 马 弗 炉
微 电 脑 PID 控 制 器操 作 时 只 需 开 启 炉 门 , 炉 门 安 全 开 关 会 自 动 断 开 加 热 电 源 。设 有 过 流 过 压 过 热 等 多 种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选 用 陶 瓷 纤 维 板 作 为 隔 热 保 温 材 料 。产 品 参 数 : 功 率 : 8KW 容 积 : 16L 电 源 电 压 : 380V-50HZ 加 热 原 件 : 优 质 电 炉 丝 最 高 温 度 : 1000 温 度 均 匀 度 : 5 垂 直 方 向 控 温 精 度 : 1 工 作 室 材 质 : 耐 火 砖 炉 膛 。44 微 生 物 抽 滤 装 置( 1) 三 联 不 锈 钢 过 滤 器滤 器 滤 器 连 接 件 阀 门 滤 器 支 架 滤 器 上 盖 滤 膜 支 撑 垫 等 主 要 配 件 均 采 用 316 优
质 不 锈 钢 生 产 。三 联 不 锈 钢 过 滤 系 统 支 架 ( 可 加 配 真 空 表 , 实 时 检 测 抽 滤 过 滤 的 实 际 真 空 度 )不 锈 钢 滤 杯 和 塑 料 滤 杯 两 种 材 质 可 供 选 择 。配 置 : 三 联 过 滤 系 统 支 架 1 台 250 毫 升 不 锈 钢 滤 杯 ( 适 配 滤 膜 47mm) 及 杯 盖 3 套 3 孔 不 锈 钢 燃 烧 架 1 台 滤 头 防 尘 盖 3 套 快 接 型 真 空 表 1 个 防 逆 流 装 置 1 个( 2) 气 液 两 用 隔 膜 真 空 泵 (直 排 泵 )允 许 抽 入 气 体 和 无 固 体 颗 粒 状 的 液 体配 置 : 主 机 1 台 5 升 废 液 瓶 1 个 真 空 泵 保 护 装 置 1 个 连 接 导 管 3 米45 电 导 率 仪
高 清 液 晶 显 示 , 按 键 操 作 , 支 持 自 动 关 机 断 电 保 护 和 恢 复 出 厂 设 置 等 功 能 , IP54 防 护等 级 , 标 配 复 合 电 导 电 极 电 极 支 架 防 尘 罩 , 智 能 检 测 自 动 识 别 , 智 能 判 别 终 点 , 支 持平 衡 测 量 模 式 和 连 续 测 量 模 式 , 支 持 自 动 /手 动 温 度 补 偿 , 自 动 识 别 4 种 国 标 电 导 标 准 溶 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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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持 1 点 电 导 电 极 标 定 , 支 持 自 动 频 率 切 换 , 配 套 1.0 常 数 电 极 可 覆 盖 全 量 程 测 量 , 支 持 数据 存 储 ( 50 套 ) 查 阅 删 除 。技 术 参 数 : 电 导 率 级 别 1.0 级( 1) 电 导 率范 围 0.00 S/cm 200 S/cm最 小 分 辨 率 0.01 S/cm, 根 据 量 程 自 动 切 换电 子 单 元 引 用 误 差 1.0% FS( 2) TDS范 围 0.00mg/L 100g/L最 小 分 辨 率 0.01mg/L, 根 据 量 程 自 动 切 换
电 子 单 元 引 用 误 差 1.0 FS( 3) 温 度范 围 (-5.0 110.0) 最 小 分 辨 率 0.1 电 子 单 元 示 值 误 差 0.2 ( 4) 其 他 参 数电 源 适 配 器 ( 输 入 : AC100 240V, 输 出 : DC9V)46 抽 滤 装 置 ( 抽 滤 泵 抽 滤 装 置 MCE 膜 )抽 气 速 率 ( L/min) : 20
极 限 压 力 真 空 度 : 0.008MPa, 200mbar进 出 气 口 : 6mm, 消 音 器电 机 功 率 : 160W泵 头 : 1工 作 环 境 温 度 ( ) : 7-40泵 体 温 度 ( ) : 55噪 音 ( DB) : 50重 量 ( kg) : 7.5膜 片 阀 片 : 橡 胶电 压 : 230Vac, 50Hz
溶 剂 过 滤 采 用 不 同 种 类 的 滤 膜 , 并 配 以 无 油 隔 膜 真 空 泵 。 内 衬 微 孔 滤 膜 。搭 配 配 套 0.45 m 孔 径 MCE 滤 膜 。47 测 氡 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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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 器 配 置 : 主 机 ( 1 台 ) 专 用 充 电 器 ( 1 个 ) 内 置 打 印 机 ( 含 打 印 纸 两 卷 ) 干 燥管 ( 1 支 ) 橡 胶 管 ( 1 根 ) 说 明 书 ( 1 份 ) 合 格 证 ( 1 份 ) 设 备 计 量 证 书 ( 1 份 )设 备 符 合 : GB50325-2020 民 用 建 筑 工 程 室 内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T18883-2022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l6147-1995 空 气 中 氡 浓 度 的 闪 烁 瓶 测 量 方 法 GBZ/T155-2002 空 气 中 氡 浓 度 的 闪 烁 瓶 测 定 方 法 T/CECS 569-2019 建 筑 室 内 空 气 中氡 检 测 方 法 标 准 等 测 量 原 理 和 要 求 。48 环 境 空 气 采 样 器执 行 标 准 : GB 50325-2020 民 用 建 筑 工 程 室 内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标 准HJ/T 375-2007 环 境 空 气 采 样 器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
JJG 956-2013 大 气 采 样 器配 置 : 主 机 防 倒 吸 干 燥 器 三 脚 支 架第 三 部 分 其 他 要 求1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核 心 产 品 为 : 离 子 色 谱 仪 气 相 色 谱 仪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顶 空固 相 微 萃 取 ( SPME) -气 相 色 谱 质 谱 联 用 仪 流 动 注 射 仪 。2 除 招 标 文 件 推 荐 的 品 牌 外 , 欢 迎 其 他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技 术 需 求 且 性 能 与 所 推 荐 品 牌 相 当 或更 优 的 产 品 参 加 投 标 。 上 述 技 术 需 求 如 出 现 某 类 品 牌 型 号 特 有 的 技 术 指 标 或 性 能 , 则 供 投 标人 参 考 , 不 作 为 实 质 性 响 应 条 款 。 招 标 文 件 如 有 提 供 的 图 片 为 参 考 式 样 和 颜 色 , 投 标 人 请 提
供 所 投 产 品 的 图 片 。4 投 标 总 报 价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数 量 报 价 , 不 得 减 少 。5 带 是 实 质 性 条 款 , 投 标 人 不 得 负 偏 离 或 内 容 缺 失 , 否 则 为 无 效 标 。6 设 备 及 材 料 清 单 中 的 数 量 均 为 暂 定 , 按 招 标 人 发 出 供 货 通 知 数 量 为 准 , 结 算 按 实 际 完 成交 货 数 量 为 准 。7 交 货 地 点 为 招 标 人 指 定 堆 放 地 点 ( 分 批 次 供 货 ) , 卸 货 费 用 由 中 标 人 负 责 。8 设 备 及 材 料 运 输 安 装 调 试 技 术 指 导 培 训 税 金 及 满 足 实 验 室 正 常 运 转 的 配 套 辅助 材 料 等 已 含 在 上 述 清 单 中 , 由 投 标 人 结 合 图 纸 及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自 行 综 合 考虑 。9 本 项 目 硬 装 部 分 已 在 实 施 , 由 此 产 生 的 不 同 单 位 之 间 的 协 调 费 用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解 决 。
10 自 项 目 整 体 验 收 之 日 起 , 提 供 3 年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 运 维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设 备 维 护保 养 维 修 培 训 指 导 等 运 维 期 间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 故 障 引 起 的 维修 费 用 等 由 中 标 人 承 担 , 运 维 期 间 内 安 装 ( 更 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或 是 经 招 标 人 认 可 的 。12 项 目 实 施 或 验 收 过 程 中 , 若 发 现 投 标 产 品 与 投 标 文 件 不 符 的 , 采 购 人 有 权 要 求 中 标 人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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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 符 合 要 求 的 产 品 , 中 标 人 应 无 条 件 接 受 , 由 此 产 生 的 费 用 由 中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二 工 作 范 围根 据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须 按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及 规 范 完 成 下 列 工 作 :1 本 工 程 属 交 钥 匙 工 程2 材 料 及 相 关 附 件 的 提 供 运 输 安 装 检 验 通 过 验 收 3 中 标 单 位 在 供 货 前 须 出 具 原 厂 商 合 格 证 及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及 承 诺 。4 设 备 及 材 料 供 货 要 求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1) 设 备 本 体 及 相 关 配 套 零 部 件 , 提 供 的 系 统 安 装 就 位 后 , 只 须 接 上 电 源 水 气 等 系 统管 道 , 便 可 进 行 调 试 和 正 式 使 用 。( 2) 提 供 需 要 预 留 预 埋 的 部 件 管 线 及 尺 寸 图 。
( 3) 设 备 运 输 至 招 标 人 指 定 地 点 , 并 负 责 卸 货 和 保 管 。( 4) 设 备 内 外 表 面 应 洁 净 。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时 须 提 供 所 供 设 备 的 具 体 防 护 措 施 , 并 对 此 工作 负 责 。 油 漆 表 面 应 光 洁 , 无 折 皱 和 剥 落 等 。( 5) 所 有 设 备 应 合 理 有 效 地 包 装 , 以 使 其 有 效 防 止 各 种 损 坏 , 如 受 潮 受 热 剥 落 腐蚀 变 形 等 。( 6) 不 油 漆 且 易 磨 蚀 的 钢 制 零 部 件 应 涂 上 高 熔 点 防 酸 或 其 它 保 护 功 能 的 油 脂 以 得 到 保 护 ,并 妥 善 包 装 后 固 定 。 设 备 所 有 开 口 处 应 封 闭 保 护 起 来 , 以 防 止 在 运 输 及 搬 运 过 程 中 异 物 进 入 。( 7) 设 备 及 材 料 到 货 后 应 附 有 产 品 合 格 证 书 ( 包 括 设 备 合 格 证 部 件 合 格 证 材 料 合 格 证等 ) 产 品 说 明 书 装 箱 单 易 损 件 备 件 及 专 用 工 具 清 单( 8) 中 标 人 应 派 人 员 在 所 供 设 备 及 配 件 到 工 地 时 进 行 到 货 验 收 。 若 发 现 任 何 损 坏 及 质 量 问
题 , 中 标 人 应 负 责 更 换 , 并 妥 善 处 理 直 至 采 购 人 满 意 。 此 工 作 所 发 生 费 用 应 由 中 标 人 自 行 承担 。三 中 标 人 的 工 作 内 容中 标 人 的 工 作 内 容 需 包 含 但 不 局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1 设 备 的 制 造 与 供 货 及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2 设 备 及 部 件 的 检 查 检 验 及 测 试 ( 该 费 用 计 入 总 价 ) 3 设 备 的 安 装 及 部 件 的 就 位 和 固 定 4 设 备 及 部 件 的 连 接 和 检 查 5 设 备 与 系 统 的 调 试
6 整 个 系 统 调 试 7 系 统 的 维 护 维 修 措 施 及 急 修 接 报 后 的 响 应 措 施 8 验 收 ( 包 括 负 责 通 过 相 关 部 门 的 整 体 验 收 , 资 料 整 理 交 接 ) 9 负 责 培 训 资 料 的 编 写 和 技 术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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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售 后 服 务 。11 为 期 3 年 的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 四 供 货 及 服 务 期合 同 签 订 后 3个 月 内 完 成 设 备 安 装 和 调 试 , 项 目 验 收 后 , 自 验 收 之 日 起 , 提 供 3年 免 费运 维 服 务 。五 付 款 方 式合 同 生 效 以 及 具 备 实 施 条 件 后 7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合 同 金 额 30%的 预 付 款 , 安 装 调 试 完 毕后 付 至 合 同 价 的 85%, 验 收 合 格 后 付 至 最 终 结 算 审 核 价 的 95%, 余 款 自 验 收 之 日 起 , 分 3年每 年 等 额 付 清 , 发 票 应 随 付 款 进 度 及 时 提 供 给 招 标 人 。
六 质 量 保 证1 质 量 要 求( 1) 合 格 及 以 上 ,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质 量 要 求 。( 2) 货 物 验 收 过 程 中 , 由 于 质 量 不 合 格 或 运 输 等 原 因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费 用 均 由 投 标 人 负 责 。( 3) 中 标 人 须 对 因 投 标 货 物 使 用 期 内 本 身 的 固 有 缺 陷 和 瑕 疵 承 担 责 任 。 2 保 修 期 : 整 个 系 统 均 不 少 于 1 年 免 费 保 修 期 (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更 优 惠 的 保 修 期 ) 。( 1) 保 修 期 内 , 如 因 修 理 货 物 或 更 换 部 件 , 而 非 人 为 因 素 出 现 故 障 而 造 成 短 期 停 用 时 , 则保 修 期 和 免 费 维 修 期 相 应 顺 延 。 如 停 用 时 间 累 计 超 过 20 天 , 则 货 物 保 修 期 重 新 计 算 。( 2) 保 修 期 内 , 招 标 人 无 须 自 行 付 费 , 中 标 人 负 责 修 理 和 替 换 任 何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 故 障 。
( 3) 保 修 期 内 , 须 指 定 一 名 技 术 工 程 师 专 门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如 有 更 换 , 须 招标 人 同 意 。( 4) 中 标 人 在 保 修 期 内 安 装 ( 更 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是 经 招 标人 认 可 的 。( 5) 所 有 的 替 代 零 配 件 必 须 是 新 的 未 使 用 和 未 经 修 复 的 ,除 非 最 终 用 户 提 供 书 面 许 可 , 否 则不 可 使 用 此 范 围 外 的 其 他 ( 非 新 的 ) 配 件 。( 6) 保 修 期 结 束 前 , 须 由 中 标 人 和 招 标 人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检 查 , 任 何 缺 陷 必 须 由 中 标 人 负 责修 理 , 在 修 理 之 后 , 中 标 人 应 将 缺 陷 原 因 修 理 内 容 完 成 修 理 及 恢 复 正 常 的 时 间 和 日 期 等报 告 给 招 标 人 , 报 告 一 式 两 份 。( 7) 中 标 人 或 原 厂 家 的 承 诺 的 保 修 期 不 符 的 , 以 最 高 标 准 为 准 , 除 非 投 标 人 事 前 正 式 声 明 ,
否 则 均 视 为 认 同 , 并 将 在 合 同 中 载 明 。( 8) 运 维 要 求 : 自 项 目 整 体 验 收 之 日 起 , 提 供 3 年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 运 维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但 不限 于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维 修 培 训 指 导 等 运 维 期 间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故 障 引 起 的 维 修 费 用 等 由 中 标 人 承 担 , 运 维 期 间 内 安 装 ( 更 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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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是 经 招 标 人 认 可 的 。七 售 后 服 务 要 求1 中 标 人 必 须 有 可 靠 的 售 后 服 务 保 障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台 州 附 近 有 固 定 的 维 修 服 务 点 , 能提 供 正 常 的 技 术 备 品 备 件 服 务 。 当 发 生 故 障 时 , 中 标 人 在 接 到 招 标 人 通 知 后 , 临 海 及 附 近地 区 4 小 时 内 , 外 地 6 小 时 内 派 人 赴 现 场 处 理 设 备 质 量 问 题 。 24 小 时 内 不 能 修 复 的 , 则 无偿 提 供 备 机 或 备 用 零 件 供 招 标 人 使 用 。2 中 标 人 服 务 维 修 人 员 均 经 过 良 好 的 系 统 技 术 培 训 , 并 有 丰 富 的 现 场 维 修 经 验 。3 若 中 标 人 未 能 满 足 上 述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中 的 任 何 一 条 , 招 标 人 有 权 委 托 第 三 方 单 位 提 供 售后 服 务 , 由 此 产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中 标 人 承 担 。
八 质 量 要 求 及 运 维 要 求1 ( 1) 合 格 及 以 上 ,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质 量 要 求 。( 2) 货 物 验 收 过 程 中 , 由 于 质 量 不 合 格 或 运 输 等 原 因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费 用 均 由 供 应 商 负 责 。( 3) 中 标 供 应 商 须 对 因 投 标 货 物 使 用 期 内 本 身 的 固 有 缺 陷 和 瑕 疵 承 担 责 任 。 2 保 修 期 : 整 个 系 统 均 不 少 于 1 年 免 费 保 修 期 ( 供 应 商 可 提 供 更 优 惠 的 保 修 期 ) 。( 1) 保 修 期 内 , 如 因 修 理 货 物 或 更 换 部 件 , 而 非 人 为 因 素 出 现 故 障 而 造 成 短 期 停 用 时 , 则 保 修期 和 免 费 维 修 期 相 应 顺 延 。 如 停 用 时 间 累 计 超 过 20天 , 则 货 物 保 修 期 重 新 计 算 。( 2) 保 修 期 内 , 采 购 人 无 须 自 行 付 费 , 中 标 供 应 商 负 责 修 理 和 替 换 任 何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 故 障 。
( 3) 保 修 期 内 , 须 指 定 一 名 技 术 工 程 师 专 门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如 有 更 换 , 须 采 购 人同 意 。( 4) 中 标 供 应 商 在 保 修 期 内 , 如 设 备 出 现 反 复 维 修 超 3次 的 , 必 须 更 换 相 应 零 部 件 , 安 装 ( 更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是 经 采 购 人 认 可 的 。( 5) 所 有 的 替 代 零 配 件 必 须 是 新 的 未 使 用 和 未 经 修 复 的 ,除 非 最 终 用 户 提 供 书 面 许 可 , 否 则 不 可使 用 此 范 围 外 的 其 他 ( 非 新 的 ) 配 件 。( 6) 保 修 期 结 束 前 , 须 由 中 标 供 应 商 和 采 购 人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检 查 , 任 何 缺 陷 必 须 由 中 标 供 应 商负 责 修 理 , 在 修 理 之 后 , 中 标 供 应 商 应 将 缺 陷 原 因 修 理 内 容 完 成 修 理 及 恢 复 正 常 的 时 间 和 日期 等 报 告 给 采 购 人 , 报 告 一 式 两 份 。
( 7) 中 标 供 应 商 或 原 厂 家 的 承 诺 的 保 修 期 不 符 的 , 以 最 高 标 准 为 准 , 除 非 供 应 商 事 前 正 式 声 明 ,否 则 均 视 为 认 同 , 并 将 在 合 同 中 载 明 。九 售 后 服 务 要 求1 中 标 人 必 须 有 可 靠 的 售 后 服 务 保 障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附 近 有 固 定 的 维 修 服 务 点 , 能 提 供 正 常的 技 术 备 品 备 件 服 务 。 当 发 生 故 障 时 , 中 标 人 在 接 到 采 购 单 位 通 知 后 , 4 小 时 内 派 人 赴 现 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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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设 备 质 量 问 题 。 24小 时 内 不 能 修 复 的 , 则 无 偿 提 供 备 机 或 备 用 零 件 供 采 购 单 位 使 用 。2 中 标 人 服 务 维 修 人 员 均 经 过 良 好 的 系 统 技 术 培 训 , 并 有 丰 富 的 现 场 维 修 经 验 。3 若 中 标 人 未 能 满 足 上 述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中 的 任 何 一 条 , 采 购 单 位 有 权 委 托 第 三 方 单 位 提 供 售 后服 务 , 由 此 产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中 标 人 承 担 。十 质 量 保 证 及 后 续 服 务1. *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货 物 性 能 技 术 要 求 质 量 标 准 向 * 方 提 供 未 经 使 用 的 全 新 产 品 。2.*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在 保 修 期 内 因 货 物 本 身 的 质 量 问 题 发 生 故 障 , * 方 应 负 责 免 费 更 换 。对 达 不 到 技 术 要 求 者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经 双 方 协 商 , 可 按 以 下 办 法 处 理 :
更 换 : 由 * 方 承 担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费 用 。 贬 值 处 理 : 由 * * 双 方 合 议 定 价 。 退 货 处 理 : * 方 应 退 还 * 方 支 付 的 合 同 款 , 同 时 应 承 担 该 货 物 的 直 接 费 用 ( 运 输 保 险 检 验 货 款 利 息 及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 。3.在 保 修 期 内 , * 方 应 对 货 物 出 现 的 质 量 及 安 全 问 题 负 责 处 理 解 决 并 承 担 一 切 费 用 。4.上 述 的 货 物 免 费 保 修 期 内 , 因 人 为 因 素 出 现 的 故 障 不 在 免 费 保 修 范 围 内 。 超 过 保 修 期 的 机 器 设备 , 终 生 维 修 , 维 修 时 只 收 部 件 成 本 费 。
5 * 方 服 务 维 修 人 员 均 经 过 良 好 的 系 统 技 术 培 训 , 并 有 丰 富 的 现 场 维 修 经 验 。6 若 * 方 未 能 满 足 上 述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中 的 任 何 一 条 , * 方 有 权 委 托 第 三 方 单 位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由 此 产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 方 承 担 。7 中 标 供 应 商 在 保 修 期 内 , 如 设 备 出 现 反 复 维 修 超 过 3次 的 , 必 须 更 换 相 应 零 部 件 , 安 装 ( 更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是 经 采 购 人 认 可 的 。8 自 项 目 整 体 验 收 之 日 起 , 提 供 3 年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 运 维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维 修 培 训 指 导 等 运 维 期 间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 故 障 引 起 的 维 修 费 用 等由 中 标 人 承 担 , 运 维 期 间 内 安 装 ( 更 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经 招 标 人认 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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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投 标 人 须 知前 附 表序 号 内 容 要 求1 项 目 名 称 :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采 购 项 目2 采 购 内 容 及 数 量 : 详 见 第 二 章 招 标 需 求 3 供 货 时 间 : 合 同 签 订 后 3 个 月 内 完 成 设 备 安 装 和 调 试 ,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 提 供 3 年的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 方 逾 期 交 付 货 物 的 , * 方 应 按 逾 期 交 货 总 额 每 日 1%向 *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由 * 方 从 待 付 货款 中 扣 除 。
交 货 地 点 : 采 购 单 位 指 定 地 点4 付 款 方 式 : 合 同 签 订 后 7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合 同 价 的 30% 全 部 货 物 送 至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开 箱 验收 合 格 后 付 至 合 同 价 的 85%,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并 验 收 合 格 后 付 至 最 终 结 算 价 的 95% 余 款 自 验 收合 格 之 日 起 , 分 3年 每 年 等 额 付 清 。 发 票 应 随 付 款 进 度 及 时 提 供 给 招 标 人 。5 投 标 报 价 及 费 用 : 1 本 项 目 投 标 应 以 人 民 币 报 价 2 不 论 投 标 结 果 如 何 , 投 标 人 均 应 自 行承 担 所 有 与 投 标 有 关 的 全 部 费 用 3 本 项 目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由 中 标 人 支 付 给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前 一 次 性 付 清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用 , 计 费 基 数 为 中 标 金 额 , 收费 采 用 差 额 定 率 累 进 计 费 方 式 , 具 体 标 准 如 下 : 具 体 标 准 如 下 : 100万 以 下 1.5% ( 500-100)万 1.1% 80% ( 中 标 价 -500) 万 元 0.8% 60%。6 投 标 保 证 金 : 本 项 目 无 须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7 现 场 踏 勘 : 投 标 人 可 自 行 到 现 场 踏 勘
8 答 疑 与 澄 清 : 潜 在 供 应 商 已 依 法 获 取 其 可 质 疑 的 采 购 文 件 的 , 可 以 登 录 浙 江 伟 邺 电 子 交 易 系统 ( http://**) 以 不 署 名 的 形 式 在 提 出 异 议 区 就 该 文 件 提 出 质 疑 。 对采 购 文 件 提 出 质 疑 的 , 应 当 在 招 标 文 件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7 日 内 向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提 疑 , 否 则 被 质 疑 人 可 不 予 接 受 。 招 标 人 对 已 发 出 的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答 复 修 改和 补 充 将 在 招 标 公 告 的 发 布 媒 体 上 发 布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文 件 。9 投 标 文 件 组 成 : 由 资 格 响 应 文 件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和 报 价 文 件 组 成 投 标 文 件 其 他 格 式 要 求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必 须 采 用 A4 幅 面 , 页 数 ( 不 包 括 封 面 目 录 及 封底 ) 不 得 超 过 500页 , 否 则 按 无 效 标 处 理 。10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生 成 :1.本 项 目 的 投 标 文 件 必 须 使 用 投 标 工 具 编 制 并 通 过 投 标 工 具 生 成 加 密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交 , 应 依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进 行 。 如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编 制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将 可 能 导致 废 标 , 其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 投 标 工 具 的 开 发 商 可 根 据 投 标 人 的 要 求 , 提 供 必 要 的 培 训 和技 术 指 导 。2.建 议 投 标 人 准 备 未 加 密 投 标 文 件 ( 浙 江 伟 邺 投 标 工 具 中 可 以 下 载 ) 作 为 补 救 文 件 , 若
上 传 至 交 易 系 统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无 法 解 密 读 取 , 则 启 用 该 文 件 。 若 上 传 交 易 系 统 的 投 标 文 件与 备 用 未 加 密 文 件 均 不 能 读 取 电 子 投 标 内 容 或 者 上 传 的 备 用 未 加 密 文 件 与 上 传 交 易 系 统 的文 件 时 间 戳 不 一 致 , 按 无 效 标 处 理 。3.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 以 招 标 人 最 后 发 出 的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为 准 进 行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 经 交 易系 统 确 认 因 未 使 用 最 终 版 本 的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编 制 ,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无 法 解 密 或 评 审 时 , 评 标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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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会 可 以 否 决 其 投 标 。11 电 子 签 章 : 本 项 目 为 电 子 招 投 标 , 除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如 有 ) 采 用 线 下 盖 章 外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格 式 中 注 明 盖 章 的 , 均 应 按 要 求 使 用 CA 锁 加 盖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12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1.截 止 时 间 : 详 见 本 项 目 采 购 公 告 ( 以 国 家 授 时 中 心 发 布 的 时 间 为 准 )2. 递 交 地 点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至 本 项 目 浙 江 伟 邺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 。3.本 项 目 采 用 远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方 式 , 所 有 供 应 商 无 需 到 现 场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 无 需 到 达 现场 提 交 原 件 资 料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浙 江 伟 邺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http://**) 参 加 远 程 开 标 会 议 。4.投 标 人 须 在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网 络 传 输 将 规 定 格 式 的 电 子 投标 文 件 上 传 完 毕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至 浙 江 伟 邺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 http://**) 。
提 醒 : 本 项 目 采 用 电 子 招 投 标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准 备 好 CA 锁 , 用 于 解 密 , 在 线准 时 参 加 开 标 活 动 , 未 按 时 按 规 定 进 行 解 密 的 , 作 无 效 标 处 理 。13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及 地 点 : 详 见 第 一 章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公 告 14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 详 见 第 一 章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公 告
15 开 标 程 序 :1.开 标 顺 序 : 先 开 资 格 响 应 文 件 , 再 开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最 后 开 报 价 文 件 。2.投 标 人 对 开 标 有 异 议 的 , 应 该 在 开 标 异 议 专 区 里 提 出 , 招 标 人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应 当当 场 作 出 答 复 。3.在 规 定 的 开 标 时 间 之 后 , 即 进 入 开 标 流 程 环 节 时 , 各 投 标 人 应 在 代 理 开 启 解 密 通 道 后 30分 钟 之 内 使 用 自 身 CA锁 在 http://**选 择 响 应 项 目 进 行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解 密 。未 在 代 理 开 启 解 密 通 道 后 30分 钟 内 进 行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解 密 的 , 其 投 标 投 标 无 效 。4.唱 标 环 节 , 开 标 系 统 会 显 示 电 子 标 书 中 填 写 的 唱 标 信 息 , 请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工 具 中 填 写 投 标报 价 时 注 意 核 对 相 关 数 据 是 否 正 确 。 若 出 现 电 子 唱 标 显 示 的 数 据 与 该 投 标 单 位 提 供 的 电 子 标书 报 价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 将 被 视 为 投 标 单 位 提 供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对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有 多 个 报 价 , 评标 委 员 会 有 权 判 定 其 为 无 效 投 标 , 责 任 由 投 标 单 位 自 行 承 担 。5.本 项 目 的 评 标 以 投 标 人 递 交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为 评 标 依 据 。 除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评 标 中 需 要 投 标人 提 供 澄 清 材 料 以 外 ,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都 不 作 为 评 标 的 依 据 。6.因 投 标 人 网 络 与 电 源 不 稳 定 未 按 要 求 配 置 软 硬 件 CA 锁 故 障 与 错 用 故 意 不 在 规 定 时间 内 完 成 解 密 电 子 投 标 书 编 制 不 规 范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无 法 导 入 评 标 系 统 等 投 标 人 自身 原 因 ,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未 能 解 密 解 密 失 败 或 解 密 超 时 的 , 视 为 投 标 人 放 弃 本项 目 投 标 。 因 招 标 人 原 因 或 招 投 标 平 台 发 生 故 障 等 其 他 非 投 标 人 原 因 , 导 致 无 法 按 时 完 成 投标 文 件 解 密 或 开 评 标 工 作 无 法 进 行 的 ,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相 应 延 迟 解 密 时 间 或 调 整 开 评 标 时间 。7.若 投 标 人 已 申 领 多 把 CA 锁 , 请 注 意 使 用 差 别 , 确 保 制 作 上 传 加 密 投 标 文 件 和 开 标 解 密 时使 用 的 CA 锁 是 一 致 的 , 否 则 造 成 解 密 失 败 的 , 责 任 由 投 标 单 位 自 行 承 担 。16 评 标 办 法 : 综 合 评 分 法
17 中 标 公 告 及 中 标 通 知 书 : 评 标 结 束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 中 标 公 告 发 布 于 上 述 媒 体 18 履 约 保 证 金 ( 或 履 约 保 函 ) 的 收 取 及 退 还 : 按 中 标 金 额 的 1%计 收 , 履 约 保 证 金 在 中 标 人 完成 安 装 调 试 并 验 收 合 格 后 , 凭 验 收 单 5 日 内 无 息 退 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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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投 标 文 件 有 效 期 : 自 投 标 截 止 日 起 90天 投 标 文 件 应 保 持 有 效 。20 特 别 说 明 :1.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在 线 解 密 失 败 后 , 投 标 人 上 传 了 未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 加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自 动 失 效 , 只 作 为 招 投 标 资 料 存 档 。2.上 传 交 易 平 台 的 投 标 文 件 不 能 读 取 电 子 投 标 内 容 , 或 者 未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与 加 密电 子 投 标 文 件 时 间 戳 不 一 致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否 决 其 投 标 。3.因 招 投 标 平 台 发 生 故 障 等 其 他 非 投 标 人 原 因 , 导 致 无 法 按 时 完 成 投 标 文 件 解 密 或 开 评 标 无法 进 行 的 ,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相 应 延 迟 解 密 时 间 或 调 整 开 评 标 时 间 。21 解 释 :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解 释 权 属 于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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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 则( 一 ) 适 用 范 围本 招 标 文 件 适 用 于 本 项 目 的 招 标 投 标 评 标 定 标 验 收 合 同 履 约 付 款 等 行 为 。( 二 ) 定 义1. 招 标 人 系 指 组 织 本 次 招 标 的 浙 江 衢 州 公 信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和 采 购 单 位 。2. 投 标 人 系 指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单 位 。3. 产 品 系 指 供 方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 须 向 采 购 单 位 提 供 的 一 切 设 备 保 险 税 金 备 品 备件 工 具 手 册 及 其 它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和 材 料 。4. 服 务 系 指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投 标 人 须 承 担 的 安 装 调 试 技 术 协 助 校 准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以 及 其 他 类 似 的 义 务 。5. 项 目 系 指 投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向 采 购 单 位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6. 书 面 形 式 包 括 信 函 传 真 电 报 等 。7. 系 指 实 质 性 要 求 条 款 , 投 标 人 不 得 负 偏 离 或 内 容 缺 失 , 否 则 为 无 效 标 。( 三 ) 招 标 方 式本 次 招 标 采 用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进 行 。( 四 ) 投 标 委 托投 标 人 代 表 须 携 带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如 投 标 人 代 表 不 是 法 定 代 表 人 , 须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具 的 授 权委 托 书 , 格 式 见 第 六 章 。
( 五 ) 投 标 费 用 及 结 算1) 不 论 投 标 结 果 如 何 , 投 标 人 均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有 与 投 标 有 关 的 全 部 费 用 。2) 除 业 主 要 求 或 设 计 变 更 要 求 外 不 签 署 任 何 增 加 费 用 的 联 系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外 而 要 完 成 本项 目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物 料 服 务 等 各 投 标 人 请 自 行 考 虑 并 计 入 投 标 总 报 价 , 中 标 后 不 予 调 整 。 投标 时 工 程 量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进 行 投 标 报 价 , 竣 工 决 算 时 按 实 决 算 。( 六 ) 联 合 体 投 标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七 ) 转 包 与 分 包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转 包 与 违 法 分 包 。
( 八 ) 特 别 说 明 1.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供 应 商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合 同 项下 的 采 购 活 动 。 如 有 上 述 行 为 的 , 评 审 时 取 其 中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后 报 价 最 低 的 一 家 为 有 效 供 应 商 当 报 价 相 同 时 , 则 以 技 术 标 最 优 一 家 为 有 效 供 应 商 均 相 同 时 ,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集 体 决 定 。多 家 代 理 商 或 经 销 商 参 加 投 标 , 如 其 中 两 家 或 两 家 以 上 供 应 商 存 在 分 级 代 理 或 代 销 关 系 , 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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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供 的 是 其 所 代 理 品 牌 产 品 的 , 评 审 时 , 按 上 述 规 定 确 定 其 中 一 家 为 有 效 供 应 商 。2.投 标 人 投 标 所 使 用 的 资 格 信 誉 荣 誉 业 绩 与 企 业 认 证 必 须 为 本 法 人 所 拥 有 。 投 标 人 投标 所 使 用 的 采 购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必 须 为 本 法 人 员 工 ( 或 必 须 为 本 法 人 或 控 股 公 司 正 式 员 工 ) 。3.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内 容 ,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 并 对 所 提 供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4.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活 动 中 提 供 任 何 虚 假 材 料 ,其 投 标 无 效 , 并 报 监 管 部 门 查 处 中 标 后 发 现 的 ,中 标 人 须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第 55条 之 规 定 三 倍 赔 偿 采 购 单 位 , 且 民 事赔 偿 并 不 免 除 违 法 投 标 人 的 行 政 与 刑 事 责 任 。( 九 ) 质 疑
1.投 标 人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过 程 和 中 标 结 果 使 自 己 的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 以 书 面 形 式 一 次 性向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组 织 机 构 提 出 质 疑 :( 1) 投 标 人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内 容 损 害 其 权 益 的 , 应 当 在 招 标 文 件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7 日 内向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提 疑 , 否 则 被 质 疑 人 可 不 予 接 受 ( 2) 投 标 人 对 采 购 过 程 提 出 质 疑 的 , 应 当 在 各 采 购 程 序 环 节 结 束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质疑 ( 3) 投 标 人 对 成 交 结 果 提 出 质 疑 的 , 应 当 在 成 交 结 果 公 告 之 日 起 7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质 疑 2.采 购 人 或 采 购 组 织 机 构 在 收 到 投 标 人 的 书 面 质 疑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 并 以 书 面 形 式回 复 质 疑 投 标 人 和 其 他 有 关 投 标 人 , 但 答 复 内 容 不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
3.投 标 人 质 疑 应 当 有 明 确 的 请 求 和 必 要 的 证 明 材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权 益 受 损 害 的 情 况 说 明及 受 损 害 的 原 因 证 据 内 容 等 , 并 对 质 疑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责 任 。( 十 ) 投 诉投 标 人 对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组 织 机 构 的 质 疑 答 复 不 满 意 或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未 得 到 答 复 的 , 可 以 在 答复 期 满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 向 招 标 人 有 关 部 门 或 上 级 部 门 投 诉 。二 招 标 文 件( 一 ) 招 标 文 件 的 构 成1.公 开 招 标 采 购 公 告2.招 标 需 求
3.投 标 人 须 知4.评 标 办 法 及 标 准5.合 同 主 要 条 款6.投 标 文 件 格 式7.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答 复 修 改 补 充 的 内 容 ( 如 有 )招 标 人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发 布 在 招 标 公 告 媒 体 上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内 容 , 均 为 招 标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对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起 约 束 作 用 , 投 标 人 应 经 常 浏 览 本 项 目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的 媒 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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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投 标 人 的 风 险投 标 人 没 有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全 部 资 料 , 或 者 投 标 人 没 有 对 招 标 文 件 在 各 方 面 作 出 实 质性 响 应 是 投 标 人 的 风 险 , 并 可 能 导 致 其 投 标 被 拒 绝 。( 三 )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与 修 改1.招 标 人 可 对 已 发 出 的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 澄 清 与 修 改 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至 少 15 日 前 在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的 媒 体 浙 江 伟 邺 门 户 网 ( http://**) 。 不 足 15 日 且影 响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的 , 应 当 顺 延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人 应 经 常 浏 览 本 项 目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的 媒 体 , 并 认 真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 发 现 招 标 文 件 其 中 有误 或 有 不 合 理 要 求 的 , 应 当 在 招 标 文 件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7 日 内 向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提
疑 。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自 收 到 之 日 起 7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 除 书 面 答 复 以 外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理 机 构 的 任 何 工 作 人 员 对 投 标 人 所 作 的 任 何 口 头 解 释 介 绍 答 复 , 只 能 供 投 标 人 参 考 , 对 招 标人 无 任 何 约 束 力 。2.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答 复 修 改 补 充 的 内 容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当 招 标 文 件 与 招 标 文件 的 答 复 澄 清 修 改 补 充 通 知 就 同 一 内 容 的 表 述 不 一 致 时 , 以 最 后 发 出 的 公 告 为 准 。3.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答 复 修 改 或 补 充 都 应 该 通 过 招 标 人 以 法 定 形 式 发 布 , 采 购 单 位 没 有通 过 招 标 人 , 不 得 擅 自 澄 清 答 复 修 改 或 补 充 招 标 文 件 。三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一 )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投 标 文 件 由 资 格 响 应 文 件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报 价 文 件 三 部 份 组 成 。 相 关 格 式 见 附 件 , 其
余 格 式 自 拟 。1.资 格 响 应 文 件( 1) 营 业 执 照 ( 推 荐 使 用 电 子 营 业 执 照 ) 或 事 业 法 人 登 记 证 或 其 他 工 商 等 登 记 证 明 材料 原 件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 2)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承 诺 函 ( 请 投 标 人 在 资 格 响 应 文 件 中 勿 遗 漏 该 表 格 ) ( 3) 资 质 文 件 复 印 件 ( 如 有 ) 2.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1) 投 标 函 ( 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3)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4) 投 标 人 按 照 评 分 标 准 要 求 提 供 的 相 应 资 料 ( 5) 设 备 说 明 表 ( 均 不 含 报 价 ) ( 6) 项 目 负 责 人 简 历 表 ( 7)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一 览 表 ( 9) 投 标 人 类 似 成 功 案 例 一 览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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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售 后 服 务 网 点 情 况 表 ( 11) 商 务 技 术 响 应 表 ( 12) 投 标 人 认 为 需 要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3.报 价 文 件( 1) 开 标 一 览 表 ( 2) 报 价 明 细 表 。 注 :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附 件 表 格 需 要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必 须 由 法 定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4.采 购 项 目 评 分 索 引 表 (该 表 格 仅 为 方 便 评 标 之 用 , 不 涉 及 无 效 标 条 款 , 表 格 放 置 在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目 录 的 前 页 , 以 方 便 评 委 进 行 评 审 , 格 式 见 第 四 章 )( 二 ) 投 标 文 件 的 语 言 及 计 量 1.投 标 文 件 以 及 投 标 人 与 招 标 人 就 有 关 投 标 事 宜 的 所 有 来 往 函 电 , 均 应 以 中 文 汉 语 书 写 。除 签 名 盖 章 专 用 名 称 等 特 殊 情 形 外 , 以 中 文 汉 语 以 外 的 文 字 表 述 的 投 标 文 件 视 同 未 提 供 。 2.投 标 计 量 单 位 , 招 标 文 件 已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 使 用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计 量 单 位 招 标 文 件 没有 规 定 的 , 应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 货 币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 否 则 视 同 未 响 应 。( 三 ) 投 标 报 价1.投 标 报 价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中 相 关 附 表 格 式 填 写 。 2 报 价 标 明 细 表 中 , 投 标 人 必 须 对 每 一 项 进 行 合 理 报 价 , 如 报 价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商 定 涉 及
损 害 招 标 人 利 益 的 不 合 理 报 价 ( 不 仅 限 于 提 高 供 货 量 多 的 货 物 价 格 而 降 低 供 货 量 少 的 货 物 价 格 ) ,评 标 委 员 会 有 权 判 定 该 报 价 标 为 无 效 标 。3.本 次 招 标 报 价 包 括 货 款 标 准 附 件 备 品 备 件 专 用 工 具 包 装 运 输 装 卸 保 险 税金 货 到 就 位 保 修 检 测 验 收 等 一 切 费 用 。 4.投 标 文 件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 有 选 择 的 或 有 条 件 的 报 价 将 不 予 接 受 。( 四 ) 投 标 有 效 期 1.自 投 标 截 止 日 起 90 天 投 标 文 件 应 保 持 有 效 。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2.在 特 殊 情 况 下 , 招 标 人 可 与 投 标 人 协 商 延 长 投 标 文 件 的 有 效 期 , 这 种 要 求 和 答 复 均 以 书 面形 式 进 行 。
3.投 标 人 可 拒 绝 接 受 延 期 要 求 。 同 意 延 长 有 效 期 的 投 标 人 不 能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4.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自 开 标 之 日 起 至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止 均 应 保 持 有 效 。( 五 ) 投 标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将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处 理 :( 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的 ( 2) 未 按 规 定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 3)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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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的 ( 5) 将 中 标 项 目 转 让 给 他 人 或 者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未 说 明 且 未 经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同 意 , 将 中 标 项目 分 包 给 他 人 的 ( 6) 拒 绝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的 ( 7) 其 他 严 重 扰 乱 招 投 标 程 序 的 ( 8)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支 付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的 。( 六 ) 投 标 文 件 的 签 署 和 份 数1.投 标 文 件 包 括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一 份 。2.投 标 文 件 格 式 中 注 明 盖 章 的 , 均 应 使 用 CA 锁 盖 单 位 电 子 公 章 , 投 标 人 应 写 全 称 。 电 子
签 章 操 作 详 见 浙 江 伟 邺 投 标 人 操 作 手 册 。( 七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修 改 和 撤 回1.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 见 前 附 表 。2.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解 密 : 见 前 附 表 。3.投 标 人 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完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 并 可 以 补 充 修 改 或 者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补 充 或 者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的 , 应 当 先 行 撤 回 原 文 件 , 补 充 修 改 后 重 新 上 传 递 交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前 未 完 成 上 传 递 交 的 , 视 为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后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 浙 江伟 邺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 将 予 以 拒 收 。4.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后 , 投 标 人 不 得 修 改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
5.投 标 人 不 得 递 交 任 何 的 投 标 备 选 ( 替 代 ) 方 案 , 否 则 其 投 标 文 件 将 作 无 效 标 处 理 。 与 加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同 时 生 成 的 未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不 是 投 标 备 选 ( 替 代 ) 方 案 。6 发 生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投 标 文 件 将 不 予 受 理 :( 1) 以 电 讯 邮 寄 形 式 提 交 的 ( 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 九 ) 投 标 无 效 的 情 形实 质 上 没 有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 投 标 人 不 得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消 不 合 要求 的 偏 离 或 保 留 从 而 使 其 投 标 成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 但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定 属 于 投 标 人 疏 忽 笔误 所 造 成 的 差 错 , 应 当 允 许 其 在 评 标 结 束 之 前 进 行 修 改 或 者 补 正 ( 可 以 是 电 子 邮 件 扫 描 件 等 ) 。
修 改 或 者 补 正 投 标 文 件 必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进 行 , 如 有 需 要 应 在 中 标 结 果 公 告 之 前 查 核 原 件 。 限 期 内不 补 正 或 经 补 正 后 仍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应 认 定 其 投 标 无 效 。 投 标 人 修 改 补 正 投 标 文 件 后 ,不 影 响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所 作 的 评 价 和 评 分 结 果 。1在 符 合 性 审 查 和 商 务 技 术 评 审 时 , 如 发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 1)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不 全 的 , 或 者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标 明 的 资 格 要 求 的 ( 2)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在 指 定 页 面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盖 章 或 签 字 未 在 指 定 页 面 盖 公 章 在 指 定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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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无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少 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未 提 供 投 标 函 未 提 供 没 有 重 大 违 法记 录 的 承 诺 函 或 者 投 标 函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承 诺 函 格 式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或 填 写项 目 不 齐 全 的 ( 3) 多 项 主 要 服 务 响 应 或 者 主 要 设 备 功 能 响 应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或 缺 项 的 , 主 要 设 备 尺 寸 严重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4) 与 招 标 文 件 中 标 的 技 术 指 标 主 要 功 能 参 数 服 务 响 应 发 生 实 质 性 负 偏 离 或 内 容 缺失 的 ( 5) 未 如 实 提 供 投 标 货 物 的 技 术 参 数 , 或 者 投 标 文 件 标 明 的 响 应 或 偏 离 存 在 虚 假 的 ( 6) 投 标 有 效 期 工 期 ( 供 货 期 交 货 时 间 服 务 期 ) 保 修 期 ( 质 保 期 ) 付 款 方 式 等 商 务
条 款 不 能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或 缺 失 的 ( 7) 投 标 文 件 有 招 标 方 不 能 接 受 的 附 加 条 件 的 ( 8)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中 出 现 投 标 总 报 价 的 ( 9)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编 制 。2.在 报 价 评 审 时 , 如 发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 1) 未 采 用 人 民 币 报 价 或 者 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标 明 的 币 种 报 价 的 ( 2) 投 标 报 价 具 有 选 择 性 , 或 者 开 标 价 格 与 投 标 文 件 承 诺 的 优 惠 ( 折 扣 ) 价 格 不 一 致 的 ( 3) 报 价 超 过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预 算 金 额 或 者 最 高 限 价 的 或 不 在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范 围 内 的 ( 4) 未 填 写 投 标 报 价 的 。
( 5) 未 提 交 最 后 报 价 的 。( 6)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评 审 人 员 认 为 供 应 商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市 场 平 均 价 的 。3.被 拒 绝 的 投 标 文 件 为 无 效 。( 十 ) 在 招 标 采 购 中 ,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应 予 废 标1 出 现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2 因 重 大 变 故 ,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的 3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均 超 过 了 采 购 预 算 价 , 采 购 单 位 不 能 支 付 的 。4.其 他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应 予 以 废 标 的 情 形 。四 开 标
( 一 ) 开 标 准 备采 购 组 织 机 构 将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 通 过 浙 江 伟 邺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组 织 开 标 开 启投 标 文 件 , 所 有 投 标 人 请 准 时 在 线 参 加 。 投 标 人 如 不 参 加 开 标 大 会 的 , 视 同 认 可 开 标 结 果 , 事 后不 得 对 采 购 相 关 人 员 开 标 过 程 和 开 标 结 果 提 出 异 议 , 同 时 投 标 投 标 人 因 未 在 线 参 加 开 标 而 导 致投 标 文 件 无 法 按 时 解 密 等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己 承 担 。采 购 过 程 中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 导 致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无 法 正 常 运 行 , 或 者 无 法 保 证 电 子 交 易 的 公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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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正 和 安 全 时 , 采 购 组 织 机 构 可 中 止 电 子 交 易 活 动 :( 1)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发 生 故 障 停 电 而 无 法 登 录 访 问 的 ( 2)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应 用 或 数 据 库 出 现 错 误 , 不 能 进 行 正 常 操 作 的 ( 3)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发 现 严 重 安 全 漏 洞 , 有 潜 在 泄 密 危 险 的 ( 4) 病 毒 发 作 导 致 不 能 进 行 正 常 操 作 的 ( 5) 其 他 无 法 保 证 电 子 交 易 的 公 平 公 正 和 安 全 的 情 况 。出 现 前 款 规 定 情 形 , 不 影 响 采 购 公 平 公 正 性 的 , 采 购 组 织 机 构 可 以 待 上 述 情 形 消 除 后 继 续组 织 电 子 交 易 活 动 , 影 响 或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公 平 公 正 性 的 , 应 当 重 新 采 购 。( 二 ) 开 标 程 序
1.开 标 会 由 招 标 人 主 持 2.主 持 人 介 绍 参 加 开 标 会 的 人 员 名 单 告 知 应 当 回 避 的 情 形 , 提 请 有 关 人 员 回 避 3.招 标 人 发 出 开 始 解 密 通 知 后 , 投 标 人 在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自 行 对 加 密 电 子 投 标文 件 进 行 解 密 。 投 标 人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无 法 完 成 对 上 传 的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解 密 , 如 系 统中 下 载 了 未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并 提 出 申 请 补 救 的 , 则 启 用 未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加 密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自 动 失 效 4.开 启 资 格 响 应 标 5.资 格 响 应 文 件 评 审 6.由 主 持 人 公 布 无 效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名 单 投 标 无 效 的 原 因 及 其 他 有 效 投 标 的 评 分 结 果
7.开 启 商 务 标 , 招 标 人 将 在 系 统 上 公 布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中 填 写 的 投 标 信 息 , 同 时 生 成 开 标 记 录表 8.商 务 标 评 审 , 由 主 持 人 公 布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无 效 的 投 标 人 名 单 投 标 无 效 的 原 因 及 其 他 有 效投 标 的 评 分 汇 总 分 9 由 主 持 人 公 布 无 效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名 单 投 标 无 效 的 原 因 及 其 他 有 效 投 标 的 商 务 标 得 分 10.开 启 报 价 响 应 文 件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成 功 开 启 报 价 响 应 文 件 后 , 方 可 查 看 各 供 应 商 报 价 情况 。 代 理 机 构 在 线 公 布 开 标 一 览 表 有 关 内 容 ,11.报 价 文 件 评 审 12 由 主 持 人 公 布 报 价 文 件 无 效 的 投 标 人 名 单 投 标 无 效 的 原 因 及 其 他 有 效 投 标 的 报 价 文 件得 分
13 宣 布 综 合 得 分 结 果 及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14 开 标 会 议 结 束 。五 评 标( 一 )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本 项 目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法 组 建 。( 二 ) 评 标 的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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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项 目 采 用 不 公 开 方 式 评 标 , 评 标 的 依 据 为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文 件 。( 三 ) 评 标 程 序1.形 式 审 查采 购 单 位 代 表 和 招 标 人 工 作 人 员 协 助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和 投 标 文 件 的 完 整 性 合 法性 等 进 行 审 查 。2.实 质 审 查 与 比 较( 1) 评 标 委 员 会 审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是 否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 2)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根 据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审 查 核 对 ,如 有 疑 问 ,将 对 投 标 人 进 行 询 标 ,投 标 人 要 向 评 标 委 员 会 澄 清 有 关 问 题 ,并 最 终 以 书 面 形 式 进 行 答 复 。
投 标 人 代 表 未 到 场 或 者 拒 绝 澄 清 或 者 澄 清 的 内 容 改 变 了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 评 标 委 员会 有 权 对 该 投 标 文 件 作 出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评 判 。( 3) 商 务 及 商 务 技 术 分 按 照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独 立 评 分 结 果 汇 总 数 的 算 术 平 均 分 , 由 指 定专 人 进 行 计 算 复 核 。( 4) 招 标 人 工 作 人 员 协 助 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评 分 标 准 计 算 各 投 标 人 的 商 务 标 得 分 。( 5) 评 标 委 员 会 完 成 评 标 后 ,评 委 对 各 部 分 得 分 汇 总 ,计 算 出 本 项 目 最 终 得 分 。 评 标 委 员 会按 评 标 原 则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同 时 起 草 评 标 报 告 。( 四 ) 澄 清 问 题 的 形 式在 评 标 过 程 中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通 过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业 务 系 统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所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进 行 书 面 澄 清 或 说 明 , 或 者 对 细 微 偏 差 进 行 补 正 , 投 标 人 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业 务 系 统进 行 回 复 。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投 标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纠正 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业 务 系 统 中 提 交 。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纠 正 不 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的范 围 或 者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 评 标 委 员 会 要 求 投 标 人 进 行 澄 清 或 说 明 的 , 其 投 标 人 无 法联 系 或 在 30 分 钟 内 未 能 回 复 的 , 可 视 作 拒 绝 或 放 弃 澄 清 或 说 明 。( 五 ) 错 误 修 正投 标 文 件 报 价 出 现 前 后 不 一 致 的 ,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修 正 :( 一 ) 投 标 文 件 中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内 容 与 投 标 文 件 中 相 应 内 容 不 一 致 的 , 以 开 标 一 览表 ( 报 价 表 ) 为 准 。
( 二 ) 大 写 金 额 和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 三 ) 单 价 金 额 小 数 点 或 者 百 分 比 有 明 显 错 位 的 ,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的 总 价 为 准 , 并 修 改 单 价 ( 四 ) 总 价 金 额 与 按 单 价 汇 总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单 价 金 额 计 算 结 果 为 准 。( 五 ) 对 不 同 文 字 文 本 投 标 文 件 的 解 释 发 生 异 议 的 , 以 中 文 文 本 为 准 。同 时 出 现 两 种 以 上 不 一 致 的 , 按 照 前 款 规 定 的 顺 序 修 正 , 修 正 后 的 报 价 经 投 标 人 同 意 并 签 字确 认 后 , 调 整 后 的 投 标 报 价 对 投 标 人 具 有 约 束 作 用 。 如 果 投 标 人 不 接 受 修 正 后 的 报 价 , 则 其 投 标将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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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评 标 原 则 和 评 标 办 法1.评 标 原 则 。 评 标 委 员 会 必 须 公 平 公 正 客 观 , 不 带 任 何 倾 向 性 和 启 发 性 不 得 向 外 界 透露 任 何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内 容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干 扰 影 响 评 标 的 正 常 进 行 评 标 委 员 会 及 有 关工 作 人 员 不 得 私 下 与 投 标 人 接 触 。2.评 标 办 法 。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是 综 合 评 分 法 , 具 体 评 标 内 容 及 评 分 标 准 等 详 见 第 四 章 : 评标 办 法 及 评 分 标 准 。六 定 标1.招 标 人 在 评 标 结 束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评 标 报 告 交 采 购 单 位 确 认 , 采 购 单 位 应 在 收 到 评 标 报告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对 评 标 结 果 进 行 确 认 。 如 有 投 标 人 对 评 标 结 果 提 出 质 疑 的 , 采 购 单 位 可 在 质 疑
处 理 完 毕 后 确 定 中 标 人 。2.采 购 单 位 依 法 确 定 中 标 人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 招 标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并 同时 在 采 购 公 告 发 布 的 网 站 上 发 布 成 交 结 果 公 告 成 交 结 果 公 告 期 间 ,投 标 人 不 得 通 过 非 正 当 途 径 ,更 不 得 通 过 非 正 当 手 段 获 取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包 括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应 当 保 密 的 相 关 内容 。 即 使 由 此 获 得 资 料 并 作 为 向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或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异 议 质 疑 投诉 或 法 院 起 诉 的 依 据 , 均 属 于 非 法 获 取 的 依 据 。4.定 标 中 , 应 坚 持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首 选 中 标 人 , 但 出 现 其 它 原 因 的 , 采 购 单 位 可 以 确 定 排名 第 二 的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或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5.采 购 人 在 确 定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的 , 应 当 在 确 定 前 报 告 说 明 。
6.本 项 目 为 非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如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 中 标 人 放 弃 中 标 项 目 的 , 参 照 政 府采 购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之 规 定 ,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本 采 购 文 件 明 确 : 如 给 采 购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弃 标 供 应 商 依 法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包 括 重 新 采 购所 需 的 费 用 顺 延 第 二 名 可 能 产 生 的 差 价 等 。 采 购 单 位 可 以 采 取 不 予 退 还 弃 标 供 应 商 的 履 约 保证 金 等 方 式 , 若 上 述 不 足 以 赔 偿 损 失 的 , 采 购 人 可 以 要 求 弃 标 供 应 商 赔 偿 实 际 损 失 。 若 协 商 不成 的 , 采 购 人 可 以 报 财 政 部 门 处 理 或 者 通 过 法 院 诉 讼 的 方 式 追 偿 。七 合 同 授 予( 一 ) 签 订 合 同1.采 购 单 位 与 中 标 人 应 当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日 内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 招 标 人 对 合
同 内 容 进 行 审 查 , 如 发 现 与 采 购 结 果 和 投 标 承 诺 内 容 不 一 致 的 , 予 以 纠 正 。2.中 标 人 拒 绝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 采 购 人 可 以 按 照 评 审 报 告 推 荐 的 中 标 或 者 成 交 候 选 人 名单 排 序 , 确 定 下 一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也 可 以 重 新 开 展 采 购 活 动 。 拒 绝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的 中 标 人 投 标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回 , 并 不 得 参 加 对 该 项 目 重 新 开 展 的 采 购 活 动 。( 二 ) 履 约 保 证 金1.签 订 合 同 前 , 中 标 人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向 采 购 人 交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可 以 采 用 银 行 保 函 或 保 险 机 构 保 证 保 险 保 单 , 中 标 人 将 保 函 原 件 提 交 给 采 购 人 保 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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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 订 合 同 后 , 如 中 标 人 不 按 双 方 合 同 约 定 履 约 , 则 其 履 约 保 证 金 将 予 以 扣 罚 , 履 约 保 证 金不 足 以 赔 偿 损 失 的 , 按 实 际 损 失 赔 偿 。3.履 约 保 证 金 在 中 标 人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后 且 经 验 收 合 格 , 凭 验 收 单 退 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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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评 标 办 法 及 评 分 标 准为 公 正 公 平 科 学 地 选 择 中 标 人 ,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并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 制 定本 办 法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本 项 目 的 评 标 。一 总 则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 总 分 为 100分 , 其 中 价 格 分 30 分 商 务 技 术 分 70 分 两 部 分 。 合格 投 标 人 的 评 标 得 分 为 各 项 目 汇 总 得 分 , 中 标 候 选 资 格 按 评 标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排 列 , 得 分 相 同的 , 按 投 标 报 价 由 低 到 高 顺 序 排 列 得 分 且 投 标 报 价 相 同 的 , 按 技 术 得 分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排 列 。排 名 第 一 的 投 标 人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排 名 第 二 的 投 标 人 为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 评 分 过 程 中 采 用 四 舍 五
入 法 , 并 保 留 小 数 2 位 。投 标 人 评 标 综 合 得 分 价 格 分 商 务 技 术 分二 评 标 内 容 及 标 准( 一 ) 价 格 分 ( 30分 )1.价 格 分 采 用 低 价 优 先 法 计 算 , 即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且 投 标 价 格 最 低 的 投 标 报 价 为评 标 基 准 价 ,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价 格 分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价 格 分 ( 评 标 基 准 价 /投 标 报 价 ) 30% 100根 据 政 府 采 购 货 物 和 服 务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 ( 财 政 部 令 第 87号 ) 第 六 十 条 之规 定 :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通 过 符 合 性 审 查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 有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或 者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应 当 要 求 其 在 评 标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提 供 书面 说 明 , 必 要 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投 标 人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当 将 其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如 本 采 购 项 目 有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通 过 符 合 性 审 查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 有 可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或 者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要 求 该 投 标 人 在 评 标 现 场 合 理的 时 间 内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 必 要 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货 物 类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提 供 包含 本 次 采 购 设 备 报 价 清 单 的 合 同 提 供 包 含 本 次 采 购 设 备 的 购 买 发 票 购 销 合 同 等 资料 服 务 类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提 供 包 含 本 次 采 购 服 务 内 容 的 合 同 提 供 本 次 采 购 服 务内 容 的 报 价 测 算 清 单 等 资 料 ) 。 投 标 人 如 不 能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评 标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将 其 作 为 无 效 投标 处 理 。
( 二 ) 商 务 技 术 分 ( 70分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通 过 符 合 性 审 查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技 术 参 数 或 方 案 充 分 审 核 后 ,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独立 打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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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评 标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分 值 范 围1 企 业 信 用 投 标 人 信 用 等 级 :投 标 人 获 得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信 用 评 价 机 构 或 各 级 部 门 出 具 的 企 业 信 用等 级 证 书 , AAA 级 的 得 3 分 , AA 级 得 2 分 , A 级 得 1 分 。查 询 网 址 :注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信 用 等 级 与 有 效 期 的 相 关 网 页 的 截 图 扫 描件 ,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不 按 照 要 求 提 供 不 得 分 。 0-3 分
2 企 业 资 质 证书 投 标 人 具 有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证 书 , 且 证 书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 有 一 个 得 1 分 , 共 3 分 , 否 则 不 得 分 。备 注 :1 上 述 所 有 证 书 必 须 真 实 合 规 , 在 有 效 期 内 。2 投 标 文 件 中 须 提 供 清 晰 可 辨 的 证 书 彩 色 扫 描 件 , 同 时 提 供全 国 认 证 认 可 信 息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证 书 查 询 截 图 , 否 则 不 得 分 。3 如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证 书 扫 描 件 因 模 糊 不 清 或 一 些 影 响 评 分 的重 要 内 容 缺 失 或 不 够 明 确 而 造 成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评 审 时 做 出 对投 标 人 不 利 的 评 审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 0-3 分
3 同 类 项 目 业绩 投 标 人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准 ) 以 来 完 成 过 类 似 项目 供 货 安 装 项 目 业 绩 ( 需 包 含 离 子 色 谱 仪 气 相 色 谱 仪 电 感 耦 合 等离 子 体 质 谱 仪 顶 空 固 相 微 萃 取 ( SPME) -气 相 色 谱 质 谱 联 用 仪 流 动注 射 仪 中 的 一 种 及 以 上 ) 。 每 提 供 一 个 得 1 分 , 同 一 合 同 中 涉 及 多 台 设备 的 仅 计 1 个 业 绩 , 本 项 最 高 得 3 分 。备 注 :1 合 同 业 绩 须 为 本 次 投 标 人 的 业 绩 , 投 标 人 的 独 立 法 人 子 公司 参 股 公 司 的 业 绩 均 不 予 认 可 。2 投 标 文 件 中 须 提 供 清 晰 可 辨 的 合 同 扫 描 件 及 每 个 合 同 业 绩 1张 发 票 扫 描 件 , 未 提 供 齐 全 上 述 资 料 不 得 分 。3 如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合 同 扫 描 件 或 发 票 扫 描 件 因 模 糊 不 清 或 一些 影 响 评 分 的 重 要 内 容 缺 失 或 不 够 明 确 而 造 成 评 标 委 员 会 在评 审 时 做 出 对 投 标 人 不 利 的 评 审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4 评 标 过 程 中 如 须 核 实 发 票 网 上 信 息 的 , 投 标 人 需 提 供 配 合 。 0-3 分4 项 目 实 施 方案 根 据 招 标 需 求 结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 对 投 标 人 的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包 括 人员 设 备 供 货 计 划 安 装 调 试 验 收 等 ) 进 行 打 分 ( 0-10 分 ) 0-16 分根 据 招 标 需 求 结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 对 投 标 人 的 安 全 措 施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进 度 控 制 措 施 进 行 打 分 ( 0-6 分 )
5 产 品 综 合 性能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设 备 品 牌 市 场 认 知 度 质 量 情 况 参 数 和 材 质 功能 等 情 况 由 评 委 横 向 比 较 进 行 打 分 。 ( 0-6 分 ) 。 0-6 分6 技 术 产 品 及技 术 参 数 针 对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离 子 色 谱 仪 气 相 色 谱 仪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顶 空 固 相 微 萃 取 ( SPME) -气 相 色 谱 质 谱 联 用 仪 流 动 注 射 仪 参 数 符 合性 进 行 打 分 , 全 部 符 合 的 得 18 分 , 未 按 要 求 提 供 或 所 提 供 内 容 不 足 以证 明 满 足 要 求 的 , 视 为 负 偏 离 , 每 项 扣 0.5分 , 带 的 每 项 扣 1 分 扣 完 为 止 。 0-1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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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佐 证 材 料 的 必 须 提 供 , 不 按 要 求 提 供 或 者 提 供 的 佐 证材 料 所 记 载 的 参 数 指 标 不 满 足 招 标 要 求 的 不 得 分 )针 对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其 它 设 备 及 材 料 等 参 数 符 合 性 进 行 打 分 , 全 部 符 合 的得 10 分 , 未 按 要 求 提 供 或 所 提 供 内 容 不 足 以 证 明 满 足 要 求 的 , 视 为 负偏 离 , 每 项 扣 0.5分 , 带 的 每 项 扣 1 分 扣 完 为 止 。注 :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佐 证 材 料 的 必 须 提 供 , 不 按 要 求 提 供 或 者 提 供 的 佐 证材 料 所 记 载 的 参 数 指 标 不 满 足 招 标 要 求 的 不 得 分 ) 0-10 分7 运 维 方 案 投 标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运 维 方 案 ( 包 括 设 备 使 用 指 导 拓 展 培 训 运 维 等 )是 否 具 备 全 面 性 针 对 性 可 行 性 等 。1 投 标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设 备 使 用 指 导 方 案 设 备 保 养 设 备 维 修 等 方 案( 0-3 分 ) 。 0-6 分
2 投 标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人 员 的 拓 展 培 训 方 案 。 ( 0-3 分 )8 售 后 服 务 根 据 投 标 人 服 务 网 点 的 能 力 人 员 配 备 日 常 运 维 售 后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售 后 服 务 网 点 及 人 员 等 需 提 供 相 关 网 点 营 业 执 照 工 作 人 员 岗 位 证书 等 ) , 进 行 打 分 。 ( 0-3 分 ) 0-3 分根 据 投 标 人 承 诺 的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期 限 进 行 评 分 , 承 诺 3 年 的 不 得 分 , 承诺 3 年 以 上 的 每 增 加 1 年 加 1 分 , 满 分 为 2 分 。 ( 0-2 分 ) 0-2 分提 示 :1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资 料 ( 包 括 所 有 证 书 合 同 报 告 等 ) 都 是 准 确 真 实 合 规
的 , 如 提 供 虚 假 资 料 , 投 标 人 需 承 担 一 切 后 果 。 2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必 须 采 用 A4 幅 面 , 页 数 ( 不 包 括 封 面 目 录 及 封 底 ) 不 得 超 过 500页 , 否则 按 无 效 标 处 理 。( 三 ) 商 务 技 术 分 的 计 算 方 式商 务 技 术 分 按 照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独 立 评 分 结 果 汇 总 后 , 取 全 部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评 分 值 的 算术 平 均 分 , 计 算 公 式 为 :商 务 技 术 分 ( 评 标 委 员 会 所 有 成 员 评 分 合 计 数 ) /( 评 标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数 )三 投 标 人 义 务评 标 期 间 , 投 标 人 应 随 时 随 地 答 复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询 标 , 解 答 包 括 有 关 的 商 务 技 术 问 题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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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项 目 评 分 索 引 表( 本 采 购 项 目 评 分 索 引 表 放 在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目 录 的 前 页 , 投 标 人 应 标 情 况 栏 目 请 投 标 人 务 必 详细 进 行 填 写 , 以 方 便 评 委 进 行 更 加 优 质 高 效 的 评 审 )项 目 名 称 : 投 标 人 名 称 :评 标 内 容 分 值 投 标 文 件响 应 页 码 投 标 人应 标 情 况 投 标 人 自 评分 值1 企 业 信 用 3 / /
2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3 投 标 人 务 必 将 应 标 证 书 内 容 逐 项 详细 填 写 齐 全 , 以 方 便 评 委 进 行 更 加 优质 高 效 的 评 审 投 标 人 将 应得 分 值 填 写准 确3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3 投 标 人 务 必 将 应 标 证 书 内 容 逐 项 详细 填 写 齐 全 , 以 方 便 评 委 进 行 更 加 优质 高 效 的 评 审 投 标 人 将 应得 分 值 填 写准 确4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6 投 标 人 务 必 将 应 标 证 书 内 容 逐 项 详细 填 写 齐 全 , 以 方 便 评 委 进 行 更 加 优质 高 效 的 评 审 投 标 人 将 应得 分 值 填 写准 确5 产 品 综 合 性 能 6
6 技 术 产 品 及 技 术 参 数 18107 运 维 方 案 6 / /8 售 后 服 务 5合 计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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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此 稿 为 合 同 样 本 , 最 终 定 稿 待 双 方 协 商 后 商 定 )* 方 :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方 :见 证 方 : 浙 江 衢 州 公 信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双 方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和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 双 方 达 成 一 致 签 署 本 合 同 。一 货 物 内 容
二 工 作 范 围根 据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须 按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及 规 范 完 成 下 列 工 作 :1 本 工 程 属 交 钥 匙 工 程2 材 料 及 相 关 附 件 的 提 供 运 输 安 装 检 验 通 过 验 收 3 中 标 单 位 在 供 货 前 须 出 具 原 厂 商 合 格 证 及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及 承 诺 。4 设 备 及 材 料 供 货 要 求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1) 设 备 本 体 及 相 关 配 套 零 部 件 , 提 供 的 系 统 安 装 就 位 后 , 只 须 接 上 电 源 水 气 等 系 统管 道 , 便 可 进 行 调 试 和 正 式 使 用 。( 2) 提 供 需 要 预 留 预 埋 的 部 件 管 线 及 尺 寸 图 。( 3) 设 备 运 输 至 招 标 人 指 定 地 点 , 并 负 责 卸 货 和 保 管 。
( 4) 设 备 内 外 表 面 应 洁 净 。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时 须 提 供 所 供 设 备 的 具 体 防 护 措 施 , 并 对 此 工作 负 责 。 油 漆 表 面 应 光 洁 , 无 折 皱 和 剥 落 等 。( 5) 所 有 设 备 应 合 理 有 效 地 包 装 , 以 使 其 有 效 防 止 各 种 损 坏 , 如 受 潮 受 热 剥 落 腐蚀 变 形 等 。( 6) 不 油 漆 且 易 磨 蚀 的 钢 制 零 部 件 应 涂 上 高 熔 点 防 酸 或 其 它 保 护 功 能 的 油 脂 以 得 到 保 护 ,并 妥 善 包 装 后 固 定 。 设 备 所 有 开 口 处 应 封 闭 保 护 起 来 , 以 防 止 在 运 输 及 搬 运 过 程 中 异 物 进 入 。( 7) 设 备 及 材 料 到 货 后 应 附 有 产 品 合 格 证 书 ( 包 括 设 备 合 格 证 部 件 合 格 证 材 料 合 格 证等 ) 产 品 说 明 书 装 箱 单 易 损 件 备 件 及 专 用 工 具 清 单( 8) 中 标 人 应 派 人 员 在 所 供 设 备 及 配 件 到 工 地 时 进 行 到 货 验 收 。 若 发 现 任 何 损 坏 及 质 量 问题 , 中 标 人 应 负 责 更 换 , 并 妥 善 处 理 直 至 采 购 人 满 意 。 此 工 作 所 发 生 费 用 应 由 中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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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 标 人 的 工 作 内 容中 标 人 的 工 作 内 容 需 包 含 但 不 局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1 设 备 的 制 造 与 供 货 及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2 设 备 及 部 件 的 检 查 检 验 及 测 试 ( 该 费 用 计 入 总 价 ) 3 设 备 的 安 装 及 部 件 的 就 位 和 固 定 4 设 备 及 部 件 的 连 接 和 检 查 5 设 备 与 系 统 的 调 试 6 整 个 系 统 调 试 7 系 统 的 维 护 维 修 措 施 及 急 修 接 报 后 的 响 应 措 施 8 验 收 ( 包 括 负 责 通 过 相 关 部 门 的 整 体 验 收 , 资 料 整 理 交 接 )
9 负 责 培 训 资 料 的 编 写 和 技 术 培 训 10 售 后 服 务 。11 为 期 3 年 的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四 合 同 金 额本 合 同 金 额 为 ( 大 写 ) : 元 ( 元 ) 人 民 币 。五 技 术 资 料1.*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 向 * 方 提 供 使 用 货 物 的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
2.没 有 * 方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 * 方 不 得 将 由 * 方 提 供 的 有 关 合 同 或 任 何 合 同 条 文 规 格 计 划 图纸 资 料 提 供 给 与 履 行 本 合 同 无 关 的 任 何 其 他 人 。 即 使 向 履 行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人 员 提 供 , 也 应 注 意保 密 并 限 于 履 行 合 同 的 必 需 范 围 。六 知 识 产 权* 方 应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货 物 或 其 任 何 一 部 分 均 不 会 侵 犯 任 何 第 三 方 的 知 识 产 权 。七 产 权 担 保* 方 保 证 所 交 付 的 货 物 的 所 有 权 完 全 属 于 * 方 且 无 任 何 抵 押 查 封 等 产 权 瑕 疵 。
八 履 约 保 证 金* 方 交 纳 元 作 为 本 合 同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九 转 包 或 分 包1.本 合 同 范 围 的 货 物 , 应 由 * 方 直 接 供 应 , 不 得 转 让 他 人 供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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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 非 得 到 * 方 的 书 面 同 意 , * 方 不 得 将 本 合 同 范 围 的 货 物 全 部 或 部 分 分 包 给 他 人 供 应 3.如 有 转 让 和 未 经 * 方 同 意 的 分 包 行 为 , *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回 并 追 究 * 方 的违 约 责 任 。十 保 修 期保 修 期 年 。 ( 自 交 货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计 )十 一 供 货 时 间合 同 签 订 后 3 个 月 内 完 成 设 备 安 装 和 调 试 ,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 提 供 3 年 的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
十 二 付 款 方 式合 同 签 订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合 同 价 的 30% 全 部 货 物 送 至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开 箱 验 收 合 格 后付 至 合 同 价 的 85%,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并 验 收 合 格 后 付 至 最 终 结 算 价 的 95% 余 款 自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分 3 年 每 年 等 额 付 清 。 发 票 应 随 付 款 进 度 及 时 提 供 给 招 标 人 。 。十 三 税 费本 合 同 执 行 中 相 关 的 一 切 税 费 均 由 * 方 负 担 。十 四 质 量 保 证1 质 量 要 求( 1) 合 格 及 以 上 ,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质 量 要 求 。
( 2) 货 物 验 收 过 程 中 , 由 于 质 量 不 合 格 或 运 输 等 原 因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费 用 均 由 投 标 人 负 责 。( 3) 中 标 人 须 对 因 投 标 货 物 使 用 期 内 本 身 的 固 有 缺 陷 和 瑕 疵 承 担 责 任 。 2 保 修 期 : 整 个 系 统 均 不 少 于 1 年 免 费 保 修 期 (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更 优 惠 的 保 修 期 ) 。( 1) 保 修 期 内 , 如 因 修 理 货 物 或 更 换 部 件 , 而 非 人 为 因 素 出 现 故 障 而 造 成 短 期 停 用 时 , 则保 修 期 和 免 费 维 修 期 相 应 顺 延 。 如 停 用 时 间 累 计 超 过 20 天 , 则 货 物 保 修 期 重 新 计 算 。( 2) 保 修 期 内 , 招 标 人 无 须 自 行 付 费 , 中 标 人 负 责 修 理 和 替 换 任 何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 故 障 。( 3) 保 修 期 内 , 须 指 定 一 名 技 术 工 程 师 专 门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如 有 更 换 , 须 招标 人 同 意 。( 4) 中 标 人 在 保 修 期 内 安 装 ( 更 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是 经 招 标
人 认 可 的 。( 5) 所 有 的 替 代 零 配 件 必 须 是 新 的 未 使 用 和 未 经 修 复 的 ,除 非 最 终 用 户 提 供 书 面 许 可 , 否 则不 可 使 用 此 范 围 外 的 其 他 ( 非 新 的 ) 配 件 。( 6) 保 修 期 结 束 前 , 须 由 中 标 人 和 招 标 人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检 查 , 任 何 缺 陷 必 须 由 中 标 人 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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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理 , 在 修 理 之 后 , 中 标 人 应 将 缺 陷 原 因 修 理 内 容 完 成 修 理 及 恢 复 正 常 的 时 间 和 日 期 等报 告 给 招 标 人 , 报 告 一 式 两 份 。( 7) 中 标 人 或 原 厂 家 的 承 诺 的 保 修 期 不 符 的 , 以 最 高 标 准 为 准 , 除 非 投 标 人 事 前 正 式 声 明 ,否 则 均 视 为 认 同 , 并 将 在 合 同 中 载 明 。( 8) 运 维 要 求 : 自 项 目 整 体 验 收 之 日 起 , 提 供 3 年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 运 维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但 不限 于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维 修 培 训 指 导 等 运 维 期 间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故 障 引 起 的 维 修 费 用 等 由 中 标 人 承 担 , 运 维 期 间 内 安 装 ( 更 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是 经 招 标 人 认 可 的 。十 五 售 后 服 务 要 求1 中 标 人 必 须 有 可 靠 的 售 后 服 务 保 障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台 州 附 近 有 固 定 的 维 修 服 务 点 , 能
提 供 正 常 的 技 术 备 品 备 件 服 务 。 当 发 生 故 障 时 , 中 标 人 在 接 到 招 标 人 通 知 后 , 临 海 及 附 近地 区 4 小 时 内 , 外 地 6 小 时 内 派 人 赴 现 场 处 理 设 备 质 量 问 题 。 24 小 时 内 不 能 修 复 的 , 则 无偿 提 供 备 机 或 备 用 零 件 供 招 标 人 使 用 。2 中 标 人 服 务 维 修 人 员 均 经 过 良 好 的 系 统 技 术 培 训 , 并 有 丰 富 的 现 场 维 修 经 验 。3 若 中 标 人 未 能 满 足 上 述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中 的 任 何 一 条 , 招 标 人 有 权 委 托 第 三 方 单 位 提 供 售后 服 务 , 由 此 产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中 标 人 承 担 。十 六 质 量 要 求 及 运 维 要 求1 ( 1) 合 格 及 以 上 ,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质 量 要 求 。( 2) 货 物 验 收 过 程 中 , 由 于 质 量 不 合 格 或 运 输 等 原 因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费 用 均 由 供 应 商 负 责 。
( 3) 中 标 供 应 商 须 对 因 投 标 货 物 使 用 期 内 本 身 的 固 有 缺 陷 和 瑕 疵 承 担 责 任 。 2 保 修 期 : 整 个 系 统 均 不 少 于 1 年 免 费 保 修 期 ( 供 应 商 可 提 供 更 优 惠 的 保 修 期 ) 。( 1) 保 修 期 内 , 如 因 修 理 货 物 或 更 换 部 件 , 而 非 人 为 因 素 出 现 故 障 而 造 成 短 期 停 用 时 , 则 保 修期 和 免 费 维 修 期 相 应 顺 延 。 如 停 用 时 间 累 计 超 过 20天 , 则 货 物 保 修 期 重 新 计 算 。( 2) 保 修 期 内 , 采 购 人 无 须 自 行 付 费 , 中 标 供 应 商 负 责 修 理 和 替 换 任 何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 故 障 。( 3) 保 修 期 内 , 须 指 定 一 名 技 术 工 程 师 专 门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如 有 更 换 , 须 采 购 人同 意 。( 4) 中 标 供 应 商 在 保 修 期 内 , 如 设 备 出 现 反 复 维 修 超 3次 的 , 必 须 更 换 相 应 零 部 件 , 安 装 ( 更
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是 经 采 购 人 认 可 的 。( 5) 所 有 的 替 代 零 配 件 必 须 是 新 的 未 使 用 和 未 经 修 复 的 ,除 非 最 终 用 户 提 供 书 面 许 可 , 否 则 不 可使 用 此 范 围 外 的 其 他 ( 非 新 的 ) 配 件 。( 6) 保 修 期 结 束 前 , 须 由 中 标 供 应 商 和 采 购 人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检 查 , 任 何 缺 陷 必 须 由 中 标 供 应 商负 责 修 理 , 在 修 理 之 后 , 中 标 供 应 商 应 将 缺 陷 原 因 修 理 内 容 完 成 修 理 及 恢 复 正 常 的 时 间 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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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等 报 告 给 采 购 人 , 报 告 一 式 两 份 。( 7) 中 标 供 应 商 或 原 厂 家 的 承 诺 的 保 修 期 不 符 的 , 以 最 高 标 准 为 准 , 除 非 供 应 商 事 前 正 式 声 明 ,否 则 均 视 为 认 同 , 并 将 在 合 同 中 载 明 。十 七 售 后 服 务 要 求1 中 标 人 必 须 有 可 靠 的 售 后 服 务 保 障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附 近 有 固 定 的 维 修 服 务 点 , 能 提 供 正 常的 技 术 备 品 备 件 服 务 。 当 发 生 故 障 时 , 中 标 人 在 接 到 采 购 单 位 通 知 后 , 4 小 时 内 派 人 赴 现 场 处理 设 备 质 量 问 题 。 24小 时 内 不 能 修 复 的 , 则 无 偿 提 供 备 机 或 备 用 零 件 供 采 购 单 位 使 用 。2 中 标 人 服 务 维 修 人 员 均 经 过 良 好 的 系 统 技 术 培 训 , 并 有 丰 富 的 现 场 维 修 经 验 。3 若 中 标 人 未 能 满 足 上 述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中 的 任 何 一 条 , 采 购 单 位 有 权 委 托 第 三 方 单 位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 由 此 产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中 标 人 承 担 。十 八 质 量 保 证 及 后 续 服 务1. *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货 物 性 能 技 术 要 求 质 量 标 准 向 * 方 提 供 未 经 使 用 的 全 新 产 品 。2.*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在 保 修 期 内 因 货 物 本 身 的 质 量 问 题 发 生 故 障 , * 方 应 负 责 免 费 更 换 。对 达 不 到 技 术 要 求 者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经 双 方 协 商 , 可 按 以 下 办 法 处 理 : 更 换 : 由 * 方 承 担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费 用 。 贬 值 处 理 : 由 * * 双 方 合 议 定 价 。
退 货 处 理 : * 方 应 退 还 * 方 支 付 的 合 同 款 , 同 时 应 承 担 该 货 物 的 直 接 费 用 ( 运 输 保 险 检 验 货 款 利 息 及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 。3.在 保 修 期 内 , * 方 应 对 货 物 出 现 的 质 量 及 安 全 问 题 负 责 处 理 解 决 并 承 担 一 切 费 用 。4.上 述 的 货 物 免 费 保 修 期 内 , 因 人 为 因 素 出 现 的 故 障 不 在 免 费 保 修 范 围 内 。 超 过 保 修 期 的 机 器 设备 , 终 生 维 修 , 维 修 时 只 收 部 件 成 本 费 。5 * 方 服 务 维 修 人 员 均 经 过 良 好 的 系 统 技 术 培 训 , 并 有 丰 富 的 现 场 维 修 经 验 。6 若 * 方 未 能 满 足 上 述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中 的 任 何 一 条 , * 方 有 权 委 托 第 三 方 单 位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由 此 产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 方 承 担 。
7 中 标 供 应 商 在 保 修 期 内 , 如 设 备 出 现 反 复 维 修 超 过 3次 的 , 必 须 更 换 相 应 零 部 件 , 安 装 ( 更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是 经 采 购 人 认 可 的 。8 自 项 目 整 体 验 收 之 日 起 , 提 供 3 年 免 费 运 维 服 务 , 运 维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维 修 培 训 指 导 等 运 维 期 间 由 于 货 物 自 身 的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的 损 坏 及 故 障 引 起 的 维 修 费 用 等由 中 标 人 承 担 , 运 维 期 间 内 安 装 ( 更 换 ) 的 任 何 零 配 件 , 必 须 是 货 物 制 造 商 原 产 的 或 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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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可 。十 九 货 物 包 装 发 运 及 运 输1.* 方 应 在 货 物 发 运 前 对 其 进 行 满 足 运 输 距 离 防 潮 防 震 防 锈 和 防 破 损 装 卸 等 要 求 包 装 , 以保 证 货 物 安 全 运 达 * 方 指 定 地 点 。2.使 用 说 明 书 质 量 检 验 证 明 书 随 配 附 件 和 工 具 以 及 清 单 一 并 附 于 货 物 内 。3.* 方 在 货 物 发 运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后 24小 时 内 或 货 到 * 方 48 小 时 前 通 知 * 方 , 以 准 备 接 货 。4.货 物 在 交 付 * 方 前 发 生 的 风 险 均 由 * 方 负 责 。
5.货 物 在 规 定 的 交 付 期 限 内 由 * 方 送 达 * 方 指 定 的 地 点 视 为 交 付 , * 方 同 时 需 通 知 * 方 货 物 已送 达 。二 十 违 约 责 任1.*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收 货 物 的 , * 方 向 * 方 偿 付 拒 收 货 款 总 值 的 百 分 之 五 违 约 金 。2.* 方 无 故 逾 期 验 收 和 办 理 货 款 支 付 手 续 的 ,* 方 应 按 逾 期 付 款 总 额 每 日 万 分 之 五 向 * 方 支 付 违约 金 。3.* 方 逾 期 交 付 货 物 的 , * 方 应 按 逾 期 交 货 总 额 每 日 千 分 之 六 向 *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由 * 方 从 待 付
货 款 中 扣 除 。 逾 期 超 过 约 定 日 期 10个 工 作 日 不 能 交 货 的 , * 方 可 解 除 本 合 同 。 * 方 因 逾 期 交 货或 因 其 他 违 约 行 为 导 致 * 方 解 除 合 同 的 ,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回 。4.* 方 所 交 的 货 物 品 种 型 号 规 格 技 术 参 数 质 量 不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及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标 准 的 ,* 方 有 权 拒 收 该 货 物 , * 方 愿 意 更 换 货 物 但 逾 期 交 货 的 , 按 * 方 逾 期 交 货 处 理 。 * 方 拒 绝 更 换 货物 的 , * 方 可 单 方 面 解 除 合 同 ,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回 。5.* 方 应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做 好 现 场 防 护 工 作 , * 方 现 场 检 查 发 现 * 方 未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的 , 每次 罚 金 500元 。 因 * 方 未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造 成 的 安 全 责 任 由 * 方 承 担 。二 十 一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处 理
1.在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 任 何 一 方 因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导 致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 则 合 同 履 行 期 可 延 长 , 其 延 长期 与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期 相 同 。2.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后 , 应 立 即 通 知 对 方 , 并 寄 送 有 关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3.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延 续 120天 以 上 ,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 确 定 是 否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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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 二 其 他 要 求1 所 有 产 品 和 器 件 均 应 符 合 有 关 国 家 的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2 设 备 使 用 期 间 , 恢 复 性 化 学 清 洗 , 由 中 标 人 负 责 , 费 用 包 含 在 合 同 价 内 , 投 标 人 综 合 考 虑 投标 报 价 ( 含 药 剂 人 工 等 相 关 费 用 ) 。3 运 维 期 间 , * 方 通 知 * 方 到 场 服 务 的 , * 方 未 在 * 方 指 定 时 间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 逾 期 12小 时 以 内 的 每 次 扣 1000 元 , 逾 期 24 小 时 以 内 的 每 次 扣 2000 元 , 逾 期 24 小 时 以 上 的 每 次 扣5000 元 , 当 年 累 计 逾 期 3 次 以 上 的 , 扣 除 当 年 全 部 运 维 费 用 。4 运 维 期 间 , * 方 通 知 * 方 进 行 维 修 更 换 的 , * 方 未 在 约 定 时 间 内 完 成 维 修 或 更 换 的 每次 扣 2000 元 , 同 时 * 方 有 权 委 托 第 三 方 进 行 维 修 或 更 换 , 由 此 产 生 的 费 用 由 * 方 承 担 。
二 十 三 诉 讼双 方 在 执 行 合 同 中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争 议 , 应 通 过 协 商 解 决 。 如 协 商 不 成 , 可 向 * 方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起 诉 。二 十 四 合 同 生 效 及 其 它1.本 合 同 一 式 * 份 ,* * 双 方 签 订 后 送 至 浙 江 衢 州 公 信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鉴 证 盖 章 后 生 效 。2.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遵 照 民 法 典 有 关 条 文 执 行 。* 方 : * 方 :地 址 : 地 址 :
法 定 ( 授 权 ) 代 表 人 : 法 定 ( 授 权 ) 代 表 人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见 证 方 : ( 盖 章 )附 件 : 附 上 报 价 明 细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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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一 投 标 文 件 外 层 包 装 封 面 格 式1.所 有 投 标 文 件 的 外 包 装 封 面 格 式 : 投 标 文 件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文 件 名 称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报 价 文 件投 标 人 名 称 :投 标 人 地 址 : 开 标 时 启 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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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资 格 响 应 文 件 格 式1.资 格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格 式 :资 格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人 名 称 :投 标 人 地 址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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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 业 执 照 等 : 营 业 执 照 ( 推 荐 使 用 电 子 营 业 执 照 )或 事 业 法 人 登 记 证 或 其 他 工 商 等 登 记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扫 描 件 或 复印 件温 馨 提 示 : 下 载 电 子 营 业 执 照 : 可 微 信 搜 索 电 子 营 业 执 照 小 程 序 点 击 下 载 执 照 输 入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手 机 号 码 ( 必须 与 当 初 登 记 的 信 息 一 致 ) 点 击 确 认 点 击 授 权 验 证 后
点 击 返 回 并 勾 选 协 议 后 综 合 人 脸 识 别 输 入 登 记 地 浙 江 选 择 需 要 下 载 的 营 业 执 照 勾 选 执 照 下 载 声 明 并 点 击 下 载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的 资 质 文 件 复 印 件 ( 如 有 )( 由 投 标 人 根 据 招 标 公 告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应 具 备 的 特 定 资 格 要 求 编 制 , 如 果 本 项 目 没 有 设 置 特定 资 格 条 件 , 则 不 需 要 提 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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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承 诺 函 格 式 :参 加 本 次 非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承 诺 函致 : (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名 称 ) :我 方 郑 重 承 诺 , 我 方 在 参 加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没 有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 没 有 被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被吊 销 许 可 证 或 者 执 照 被 处 以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 没 有 因 被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条 件 而 被 限 制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 没 有 因 违 法 经 营 被 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的 期 限 未 满 情 形 ) 。 如 有 虚 假 或 隐 瞒 , 采 购 人 可 取 消 我 方 任 何 资 格 ( 投 标 /谈 判 /中 标 ( 成 交 ) /签 订 合 同 ) , 我 方 对 此 无 任 何 异 议 , 并 愿 意 承 担 一 切 后 果 和 责 任 。特 此 承 诺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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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格 式2.商 务 技 术 文 件 的 外 包 装 封 面 格 式 :商 务 技 术 文 件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投 标 人 地 址 : 开 标 时 启 封 年 月 日3.商 务 技 术 文 件 封 面 格 式 :正 本 /或 副 本
商 务 技 术 文 件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人 名 称 :投 标 人 地 址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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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 标 函 格 式 : 投 标 函致 : (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名 称 ) :1 我 方 自 愿 参 加 贵 方 组 织 的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 的 投 标 , 并 按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报 价 文 件 。2 我 方 完 全 理 解 并 接 受 招 标 文 件 ( 包 括 修 改 补 充 文 件 ) 的 各 项 规 定 和 要 求 , 不再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合 理 性 合 法 性 等 相 关 内 容 提 出 质 疑 或 投 诉 。3 我 方 不 是 采 购 单 位 的 附 属 机 构 以 及 其 它 法 律 法 规 所 规 定 的 限 制 投 标 单 位 。4. 我 方 向 贵 方 提 交 的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资 料 都 是 准 确 的 和 真 实 的 。
5 本 投 标 自 开 标 日 起 90天 内 有 效 。6 如 中 标 , 本 投 标 文 件 至 本 项 目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均 保 持 有 效 , 同 意 按 照 贵 方 要 求提 供 与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或 资 料 , 并 按 招 标 文 件 及 政 府 采 购 法 律 法 规 的 规定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7 以 上 事 项 如 有 虚 假 或 隐 瞒 , 我 方 愿 意 承 担 一 切 后 果 , 并 不 再 寻 求 任 何 旨 在 减轻 或 免 除 法 律 责 任 的 辩 解 , 同 意 我 方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回 , 并 对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因此 引 起 的 损 失 予 以 赔 偿 。8 我 方 全 权 授 权 被 授 权 人 办 理 针 对 上 述 项 目 的 投 标 开 标 评 标 签 约 等 具 体事 务 和 签 署 相 关 文 件 , 对 被 授 权 的 各 项 行 为 负 全 部 责 任 , 在 撤 销 授 权 的 书 面 通 知 以前 , 本 授 权 书 一 直 有 效 , 被 授 权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
与 本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往 来 信 函 请 寄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被 授 权 人 ( 签 字 )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投 标 人 :(公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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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格 式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致 : (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名 称 ) :我 ( 姓 名 ) 系 (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人 , 现 授 权 委 托 本 单 位 在 职 职 工 ( 姓 名 ) 以 我 方 的 名 义 参 加项 目 的 投 标 活 动 , 并 代 表 我 方 全 权 办 理 针 对 上 述 项 目 的 投 标 开 标 评 标 签 约 等具 体 事 务 和 签 署 相 关 文 件 。
我 方 对 被 授 权 人 的 签 名 事 项 负 全 部 责 任 。在 撤 销 授 权 的 书 面 通 知 以 前 , 本 授 权 书 一 直 有 效 。 被 授 权 人 在 授 权 书 有 效 期 内签 署 的 所 有 文 件 不 因 授 权 的 撤 销 而 失 效 。被 授 权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 特 此 委 托 。被 授 权 人 签 名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或 盖 章 :职 务 : 职 务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
投 标 人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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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 备 说 明 表 格 式 : 设 备 说 明 表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品 牌 及 型 号 详 细 参 数 备 注12
*
*注 : 投 标 人 根 据 采 购 清 单 中 的 内 容 进 行 填 写 , 清 单 表 中 不 包 含 价 格 信 息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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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 目 负 责 人 简 历 : 项 目 负 责 人 简 历 表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姓 名 性 别年 龄 身 份 证 号资 格 资 格 证 书 号
职 称 学 历手 机 号 联 系 电 话简历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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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一 览 表 格 式项 目 实 施 人 员 ( 主 要 从 业 人 员 及 其 技 术 资 格 ) 一 览 表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姓 名 职 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参 加 本 单 位 工作 时 间 劳 动 合 同编 号
注 : 在 填 写 时 , 如 本 表 格 不 适 合 投 标 人 的 实 际 情 况 , 可 根 据 本 表 格 式 自 行 划 表 填 写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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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 标 人 类 似 成 功 案 例 一 览 表 格 式 : 投 标 人 类 似 成 功 案 例 一 览 表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采 购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万 元 )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合 同 完 成 时 间 采 购 单 位 联 系 人及 联 系 电 话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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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售 后 服 务 网 点 情 况 表 格 式 : 售 后 服 务 网 点 情 况 表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服 务 网 点 名 称 投 标 文件 页 码地 址
注 册 资 本 金 其 中 : 投 标 人 出 资 比 例员 工 总 人 数 其 中 : 技 术 人 员 数经 营 期 限售 后 服 务 内 容工 作 业 绩服 务 承 诺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传 真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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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商 务 技 术 响 应 表 格 式 : 商 务 技 术 响 应 表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页 码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是 否 响 应 投 标 人 的 承 诺 或 说 明
注 : 1 投 标 人 应 在 此 表 中 将 招 标 文 件 中 列 明 的 商 务 要 求 和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的 正 偏 离 或 负偏 离 的 应 标 内 容 详 细 写 明 , 特 别 是 勿 遗 漏 打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要 求 的 应 标 内 容 。2 如 果 仅 标 注 完 全 响 应 而 不 列 出 详 细 的 应 标 内 容 , 不 予 认 可 该 商 务 及 技 术 条 款 已 作 响应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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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 价 文 件 格 式12.报 价 文 件 的 外 包 装 封 面 格 式 : 报 价 文 件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人 名 称 :
投 标 人 地 址 : 开 标 时 启 封 年 月 日13.报 价 文 件 封 面 格 式 : 报 价 文 件正 本 /或 副 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人 名 称 :投 标 人 地 址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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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 标 一 览 表 格 式 : 开 标 一 览 表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名 称 内 容 备 注
投 标 报 价 大 写 : 人 民 币 元小 写 : 元注 :1 报 价 一 经 涂 改 , 应 在 涂 改 处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或 者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或 授 权 委托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2 报 价 包 括 人 工 材 料 设 备 运 输 检 测 制 作 报 告 资 料 存 档 水 电 费 调 试 措 施 费 综 合 管 理 售 后 服 务 保 险 规 费 利 润 税 金 风 险 费 招 标 代 理 费 及 其 他
工 程 费 等 一 切 费 用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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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报 价 明 细 表 格 式 : 报 价 明 细 表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序 号 内 容 数 量 单 位 单 价 总 价
合 计 大 写 ( 人 民 币 ) : 说 明 :1 制 造 商 所 属 行 业 请 根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2011 300 号 ) 文 件 第四 条 规 定 的 划 型 标 准 来 填 写 制 造 商 所 属 行 业 。2 本 报 价 明 细 表 投 标 人 请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清 单 中 的 内 容 进 行 填 写 , 不 得 漏 项 。 招 标文 件 中 未 曾 明 确 或 有 所 遗 漏 的 工 作 内 容 , 但 实 际 工 作 中 发 生 的 工 作 量 与 设 施 设 备 等 , 投标 人 均 需 在 报 价 中 充 分 考 虑 进 去 , 否 则 视 为 已 综 合 考 虑 在 总 报 价 内 。
3 报 价 一 经 涂 改 , 应 在 涂 改 处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或 者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或 授 权 委 托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盖 章 ) : 投 标 人 ( 盖 章 ) :日 期 :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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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 购 活 动 现 场 确 认 声 明 书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 购 组 织 机 构 名 称 ) :本 人 经 由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合 法 授 权参 加 采 购 ( 编 号 : ) 采 购 活 动 , 经 与 本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负 责 人 ) 联 系 确 认 , 现 就 有 关 公 平 竞 争 事 项 郑 重 声 明 如 下 :一 本 单 位 与 采 购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存 在 下 列 利 害 关 系 :A.投 资 关 系 B.行 政 隶 属 关 系 C.业 务 指 导 关 系D.其 他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利 害 关 系 。二 现 已 清 楚 知 道 参 加 本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的 其 他 所 有 供 应 商 名 称 , 本 单 位 与 其 他 所 有 供 应 商 之 间 均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与 之 间 存 在 下 列 利 害 关 系 :A.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是 同 一 人B.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是 夫 妻 关 系C.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是 直 系 血 亲 关 系
D.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存 在 三 代 以 内 旁 系 血 亲 关 系E.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存 在 近 姻 亲 关 系F.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存 在 股 份 控 制 或 实 际 控 制 关 系G.存 在 共 同 直 接 或 间 接 投 资 设 立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情 况H.存 在 分 级 代 理 或 代 销 关 系 同 一 生 产 制 造 商 关 系 管 理 关 系 重 要 业 务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入 50%以 上 ) 或 重 要 财 务 往 来 关 系 ( 如 融 资 ) 等 其 他 实 质 性 控 制 关 系I.其 他 利 害 关 系 情 况 。三 现 已 清 楚 知 道 并 严 格 遵 守 政 府 采 购 法 律 法 规 和 现 场 纪 律 。四 我 发 现 供 应 商 之 间 存 在 或 可 能 存 在 上 述 第 二 条 第 项 利 害 关 系 。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存 在 下 列 利 害 关 系供 应 商 代 表 签 名 : 年 月 日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采 购 项 目 补 充 通 知 1各 位 投 标 人 :浙 江 润 合 环 境 监 测 新 建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采 购 项 目 ( ZJWY* ) 招 标文 件 作 如 下 修 改 :1 开 标 时 间 由 : 2023年 11月 16日 09:30分 00秒 , 更 改 为 : 2023年 12月 1日 9:30分 00秒 。2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章 招 标 需 求 五 台 设 备 的 推 荐 品 牌 和 技 术 参 数 已 作 调 整 , 详 见招 标 文 件 。
3 招 标 文 件 以 最 终 上 传 为 准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衢 州 公 信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2023年 1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