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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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641,5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内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专业人员配置的评分标准为:为本项目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一名得1.5分,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一名得1.5分,提供具备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一名并具有建安B证得4分,本项最高得7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社保、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现更正为:为本项目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一名得1.5分,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一名得1.5分,提供具备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一名得4分,本项最高得7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社保、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内容均无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