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第4号部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建设单位: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规划范围: (略) 和麻江县之间,包含翁义、红岩、清新、摆仰、铜鼓、和平、桃花、同兴、白午9个行政村和新云、红云两个电子企业厂区范围(新云、红云两个电子企业厂区早已迁出,此处仅指范围),总面积65.43km2。
规划年限:2012年-2030年。
根据《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4-2020)》,该规划期限为 17 年,分为近期:2004年-2008年,远期:2009年-2020年。上一轮规划环评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现状水平年或基准年(2014 年)和规划末期水平年(2020 年)。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对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现场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
2、在区域自然环境资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对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评价,分析园区发展已经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后续开发建设活动对园区内、外可能产生的影响,识别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的环境制约因素并提出对策和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3、根据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分析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环境容量等对后续规划发展的支撑条件与制约因素,以确定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对开发活动强度和规模的可接受能力;
4、根据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续发展目标和方案,分析确定园区进一步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
5、根据园区大气污染源特征分析,分析园区建设活动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确定影响周边环境的主要因素;
6、以清水江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支撑条件和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功能区划为基础,进行分析后续开发对清水江水环境的影响;
7、分析园区开发建设已经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后续开发活动对台江经济开发区内部和外部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与原规划环评的预测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并制定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8、根据园区相关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分析后续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类型,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源,并进行环境风险影响预测,确定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和人群,特别注意园区建设以来现存的环境风险事故类型、影响区域的关系;
9、从环境角度论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水资源利用、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布局的合理性;从社会、经济、环境角度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10、采取网络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询公众对园区建设过程、发展现状、后续开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划回顾性评价
(1)环境管理执行标准
园区发展至今,与规划环评相比,执行的部分标准限值已更新,但执行等级不变。标准更新后,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排放的要求更严格,有利于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2)产业定位
按照“生态化引领、园区化布局、集约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打造"省级一类开发区、千亿级产业园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大发展目标;以产业集聚为核心,发挥项目集群效应,着力培育大健康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民族文化创意等支柱产业;依靠龙头骨干企业的领头,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聚集,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增强产业示范基地发展潜力:坚持节约集约发展,全面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把示范区建成一个融工业生产、商贸、社会服务为一体,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经济繁荣、社会全面进步,面向全国的产业基地。
(3)基础设施及环保设施
基础设施及环保设施建设基本建设完善,供水、供电、企业燃煤均已完善,天然气设施建设中。
(4)环境管理体系
园区的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制定了环境保护组织结构图,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办公室,设立专人负责制,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职责。
(5)原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从规划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来看,区域道路、给水的设施均已发展成熟。原规划环评批复中提出的集中处理设施不足、园区规划布局等问题已得到解决,原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得到了执行。
四、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产业定位
①积极推进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引入具有高品质、高附加值、排污量小的产业;②加强企业水污染环保措施论证,避免加重区域水环境污染负荷。提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水平,鼓励已入驻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③后续发展应禁止新引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要求、选址与周围环境不相容产业企业。
(2)能源结构
在现有能源结构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
(3)用地性质及布局
后续引入的企业,需综合考虑噪声、废水、废气等影响,加强选址论证,完善环保治理措施后方可入驻。
(4)基础设施
建议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5)大气治理
①优化区内产业结构,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②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③优化能源结构,降低污染物排放。
(6)废水治理
①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原则为“增产不增污”,涉及需新、改、扩建的项目,其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排放实行等量或者减量置换;②进一步提高入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入区企业应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治理技术,从源头上大大降低单位产品的产、排水量,在用水、节水指标,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指标方面至少达到相应行业国内先进水平;③规划区域内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局联网;④推动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上下游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区域综合整治力度,减少面源排放。
(7)固废管理
①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间,确保危险废物单独存储,运输,去向明确合理;②规划区域对企业危险废弃物的发生、收集、运输、堆放及处置要进行监督管理,跟踪登记,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五、规划远期发展评估
根据经开区现有发展情况,对规划远期发展进行评估,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后续发展需严格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规划空间调整后发展内容,对经开区远期发展中污染物进行分预测,提出规划远期环境影响及生态恢复及生态补偿要求。
六、总体结论
跟踪评价认为,,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是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其余企业根据经开区要求做到废气、废水达标排放,严格管理,利于减轻经开发环境压力。规划远期发展需逐步完善清洁能源使用,降低污染物排放,,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需完善区域环境管理及区域环境质量变化监测,完善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确保对环境质量变化做到预测与评判,确保经开区的远期发展。
七、规划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名称:,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贵州 (略)
联系人:成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十、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