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和管理方案
根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和《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标准与管理办法(2023版)》等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原则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设置按照“就近、及时、高效、分级”的原则合理布局,每个乡镇设置一家二级处置门诊,县直医疗机构设置一家三级处置门诊。
(二) (略) 应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内,在独立区域增设“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也可以在急诊科或外科设立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三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略) ,须保证24小时开诊。
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施
1、房屋要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工作需要,应分为登记区、伤口处理区、注射区和候诊留观区四大功能区,二级门诊总面积不应小于40平米,三级门诊总面积不应小于60平米,伤口处置区与免疫预防区须相对隔离,避免交叉污染。要求布局合理,标识醒目,原则上瓷砖或油漆墙裙不低于1.5米,环境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在显著位置公示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流程、接种注意事项、疫苗介绍及收费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张贴冷链与疫苗管理、门诊工作等工作制度。门诊内配备监控设备,并且运转良好,能记录门诊内的处置注射情况。
2、基本器材器具
(1)伤口处理区:配备伤口冲洗设备,高低位冲洗水池,大容量注射器、消毒缸、长镊子、时钟、治疗盘、座椅、充足的无菌棉球、生活垃圾桶及医疗废弃物桶等。备有肥皂水或其他碱性清洁剂、无菌生理盐水、含碘制剂或其他具有病毒灭活效力的皮肤黏膜消毒剂。
(2)预防接种区:接种台、紫外线消毒灯、消毒缸、镊子、治疗盘、污物桶(生活垃圾及医用垃圾分开盛放)、接种用座椅。候诊休息椅若干、体重秤等。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器或安全盒至少1个。
(3)生物制品:生物制品包括人用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和破伤风免疫球蛋白,能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生产基质(细胞培养)且两种免疫程序的疫苗。
(4)冷链设施:冷藏、冷冻保温设备充足,配备2-8℃专用医用冰箱,接种台配备1台小冰箱用于存放随时取用的疫苗,存放疫苗的冰箱全部安装冷链温度监测系统,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温度监控。
(5)急救药品:设置急救药品柜,配备1:1000肾上腺素等其它急救药品,备有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等器械,如犬咬伤门诊设置在常规疫苗接种门诊,可共用。
(二)人员要求
各门诊根据工作量配备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日门诊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2名,负责咨询登记、伤口处理、预防接种工作。门诊工作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狂犬病防治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负责伤口处理的人员应经过外科伤口处置培训,掌握伤口处理技巧,提供基本的伤口处置服务。
(三)管理制度
1、登记报告制度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做好登记,规范填写《霍邱县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处置登记本》。登记项目应齐全,不得有空项、错项,字迹清晰,并妥善管理保存至少5年,以备查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即金卫信系统),录入信息与狂犬病预防接种登记册信息保持一致,并确保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2、知情同意制度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受种者健康查体,包括询问过敏史、免疫抑制剂使用情况、既往接种史等,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预防处置知识宣传与处置措施的解释,同时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和所接种疫苗的厂家及批号。对Ⅲ级暴露者或按Ⅲ级暴露处置者,应告知需同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针对Ⅱ级和Ⅲ级的暴露者,综合考虑伤口状况、破伤风风险大小、患者基础免疫史情况等,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免疫预防处置。
无论暴露者是否接受注射疫苗和/或被动免疫制剂,均须暴露者本人或其家属在《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加盖手印,由工作人员在知情同意书合适位置注明所注射疫苗的厂家名称、批号和接种针次的日期。门诊的接种记录和知情同意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3、疫苗管理制度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和使用狂犬病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的记录。记录应当注明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分发)单位、数量、价格、(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或被动免疫制剂有效期2年备查。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对狂犬病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按要求进行放置、储存和使用,相关记录资料要清楚、准确并妥善保存。
4、狂犬病暴露处置制度
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要严格依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版)要求,依规依程序做好暴露后伤口处理、疫苗注射、被动免疫制剂注射,开展暴露前狂犬疫苗注射等处置工作。对于无法处置严重犬咬伤患者,及时规范进行转诊。
5、消毒与医疗废弃物处理
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 (略) 内感染。要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一次性注射器材、一次性用品应“三证”齐全,严格按规定对伤口处理、接种疫苗和注射被动免疫制剂等相关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置,并有记录。
6、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和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 (略) 络直报。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人员须掌握常见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技能、技巧,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7、宣传制度
结合本地狂犬病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和基层,依托世界狂犬病宣传日,确定核心宣传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标准和方案。
2、汇总分析辖区内狂犬病疫情信息,并依据需要做出分析与评价,及时发布预警。
3、收集、审核、汇总所辖区域狂犬病暴露处置的监测数据,并逐级进行上报。
4、做好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
5、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工作职责
1、对前来就诊的狂犬病暴露者进行规范处置,并准确、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2、规范管理疫苗和狂犬免疫球蛋白储存与使用,定期核对疫苗账物符合情况。
3、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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