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2月26日受理李刚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
申 请 人: (略) 聚 (略)
场所地址: (略) (略) 下朱庄街道信义道93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李刚 | 男 | 天津 | |
主要负责人 | 李刚 | 男 | 天津 | |
投资人 | 李刚 | 男 | 天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 (略) 雍阳西道118号D楼 邮编: (略)
公示机关: (略) 政务服务办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