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 (略) 武汉分公司2024年线上移动号卡业务发展物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比选人为 (略) 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电子渠道业务发展需求,现拟启动物流快递服务采购项目,物流寄送服务需求为15.*件,项目预估规模为*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6%。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 预估服务量(件)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件) | |
普通快递 | 普通快递基础配送费 | * | 9.43 |
需身份核验的增值服务快递 | 增值服务快递基础配送费 | 4500 | 9.43 |
身份核验增值服务费 | 4500 | 9.43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
份额 | 中选份额 | 预估金额 (不含税) | 服务范围 | 份额分配原则 |
份额一 | 70% | 104.*元 | 中国境内(除港、澳、台)。 | 第一中选人 |
份额二 | 30% | 44.*元 | 中国境内(除港、澳、台)。 | 第二中选人 |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 服务地点: (略)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1.2.1,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对于直 (略) ,必须出具有效的国家邮政局或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地域范围 (略) );如为某 (略) 的业务代理商参选,则必须出具代理其快递业务的相关合同及唯一授权函且同时提供 (略) 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业务代理商参选的 (略) 与其业务代理商不得同时参选;
2.1.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开始发售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快递类”或“面对面开卡或验证身份工作内容”等服务类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3日1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1)潜在参选人务必在比选文件申领期限内,登记申领比选文件,只有登记申领成功后,才可以下载比选文件,下载后视为比选文件获取完成。如潜在参选人未按时按要求登记申领比选文件的,后续将无法继续参选。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比选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结束后,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将不再提供比选文件申领服务。因逾期无法申领比选文件,进而影响后续参选文件制作等活动的,由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2)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唱价说明: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账号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后点击“我的项目”—“查看/操作”—“唱价评审”端口完成签到及唱价完毕后的签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 (略) (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 (略) “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电信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武汉分公司
地 址: (略) 武 (略) 特1号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江 (略) 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雅馨、程子芸、潘峰、卢婧
电 话:*
电子邮件:huangyaxin.*@*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