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略) 盂县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吨/年熔剂用石灰岩开采及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报告表批复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由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会上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阳泉诚 (略) 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我局原则上同意专家意见和结论。
二、项目矿 (略) 盂县60°方向直距约17km的獐儿坪村北东400m,行政区划隶属盂县北下庄乡管辖。项目总投资*万元,2024年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天津 (略) 盂县分公司出具了扩建后的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熔剂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吨/年,开采标高:1328~1090m。
三、在工程实施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应满足“六个百分百”的具体要求,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苫盖、洒水等相应的防尘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包括开采过程中表土剥离粉尘、凿岩爆破粉尘、采装作业粉尘、 (略) 扬尘和石料加工过程中破碎、筛分、机制砂、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穿孔作业采用高风压潜孔钻机(设备自带干式收尘器),设备自带收尘设施的收集效率可以达到90%,通过设备自带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爆破产尘量的控制主要采用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以降低爆破工作的产尘量。在爆破后进行移动式喷雾降尘,及时对爆堆洒水降尘;矿区扬尘和粉尘产生量较大,应尽量减少矿石裸堆、减少矿石转运装载次数,物料装卸过程中经采取移动式喷雾洒水措施后,有效控制产尘量,尽量减少扬尘的散布面积;对 (略) 扬尘,加 (略) 两侧绿化、矿 (略) 配置洒水车、铲装前向爆堆表面洒水或高压注水减少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过程中要加盖帆布,同时不应超载,控制车速;运输车辆采用新能源运输车;石料加工生产线1台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锤式破碎机、4台振动筛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于机制砂生产粉尘,冲击破制砂机、模控筛、粒优机之间物料转运全部为密封,进料口、制砂机、模控筛、粒优机和出料口均设置集尘管,各集气管与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相连,共用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去除粉尘,负压收尘除尘,粉尘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机制砂成品堆存筒仓,筒仓为全密闭结构,在装料及卸料时由筒仓顶部排气口排气;项目成品堆存全封闭成品库内,采用固定式喷雾装置+移动式喷雾装置;对于矿石开采过程中的矿石物料,临时堆场采用 (略) 苫盖,后期采用封闭式车间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固定式喷雾+移动式喷雾设施等综合粉尘治理措施进行抑尘;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等。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先行建设沉淀池,利用沉淀池隔油沉淀后用回用于地面洒水抑尘及施工过程中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内泼洒抑尘。
运营期:运营期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洗车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
在工业场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经沉淀后,可以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岩石块、剥离表土、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基建剥离物(岩石块)可以用来铺 (略) 、办公生活区场地平整、排土场拦石坝等的建设;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妥善保存,将来回用于矿山的复垦绿化;施工期施工机械使用产生的危废利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全部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私自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开采剥离物、生活垃圾、沉淀泥、除尘灰、废机油。前期剥离的表土首先利用外排土场进行堆放,外排土场排满后既利用表土对已开采露天采场进行覆土作业,新剥离的表土就近用于已开采露天采场复垦;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略) 沉淀池收集泥沙全部用于矿区内土地复垦;除尘灰全部收集后作为石粉外售;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与振动。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封闭施工管理,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减少车辆会车时的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运营期:运营期露天开采噪声源主要有设备产生的噪声、爆破噪声、交通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凿岩机等其它发声设备要做好减震工作,生产设备及时维护、保养;爆破作业在晴朗的天气,风速较小的上午中段进行爆破,爆破前应事先告知与疏散周边人员;要合理爆破设计,严格填塞质量,认真填塞炮孔。对于交通噪声,降低人为噪音、合理 (略) 线和时间、注意日常车辆车况。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场地挖填、地面建构 (略) 建设时对土地扰动作用,造成地貌的改变、植被的破坏、短期内使水土流失加剧,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不利影响。 对矿区内的现有植被,能保留的尽量保留,对于必须破坏的地段,在施工期或结束后,能恢复的地段及时恢复,尽量减少绿地面积的破坏和减少; 合理设置矿 (略) 和外排土场的选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少产生临时占地,以减轻对施工场地周围土壤、 (略) 的影响,不得随意侵占土地;合理规划施工工序,减少土壤开挖、扰动频次; (略) 基边坡的维护; 施工开挖阶段尽量避开雨季;施工结束后,尽快 (略) 和排土场进行压实;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滥捕乱猎,保护野生动物;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隔离带,以保护施工区外植被,防止施工区外植被遭到破坏;排土场应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应修建截排水沟、拦石坝等水土保持设施,并加强防渗措施。
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尽量减少占地,并对尚未开采的已征占地采取封育等植被保护措施,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保护恢复措施。露天矿运营期需要避免的生态影响主要是土地的草地生态恢复受到干扰,因此必须加强保护,同时在生产中必须注意采场和其他区域的生态恢复工作,必须以恢复和改善被干扰土地的生态平衡为主要目的。开采过程禁止超界,严格按照“三合一方案”设计顺序进行开采,从而避免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开采矿石岩层时,尽量保证周边围岩的稳定,建立实时的监测机制,做好对周边岩体稳定性的预警,以防山体崩塌对周边环境及生物造成破坏。在露天采场周边修筑截排水沟,防止周边汇水对采场进行冲刷。 在 (略) 设矩形排水沟, (略) 内部的雨水导入山沟,下部修筑拦石坝。剥离物堆放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复垦绿化、周边种植防风林等,最大程度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项目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划、土地、安全、消防等相应手续,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建成后,试生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件及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生态环境盂县分局备案。
七、你单位应自觉接受、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