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相环行〔2023〕19号
(略) 相山区农业农村 (略) 洪碱河相山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你单位提交的《 (略) 洪碱河相山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承诺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洪碱河相山段治理工 (略) 相山区,总用地面积29.54亩,河道综合治理长度6.93km,主要建设内容为:(1)堤防提级加固 11.72km(西外环以下),其中右岸 5.90km,左岸 5.82km;(2)修建堤顶防汛道路 12.83km,其中右岸 5.90km(西外环以下),左岸 6.93km(全段);(3)河坡护岸 11.48km(西外环以下),其中右岸 5.80km,左岸 5.68km;(4)拆除重建浍楼节制闸(0+140),水闸两岸设桥头堡,右岸设闸站管理所(含河道管理所、信息化中心等);(5)拆除重建穿堤涵闸 1 座,即朱楼涵闸(右岸 3+025);维修改造涵闸 2 座,包括洪碱河涵闸(左岸 1+845)、宋庄涵闸(左岸 3+550);(6)拆除重建生产桥 2 座,包括张庄桥(2+585)、王店孜桥(5+655);维修改造生产桥 1 座,即宋庄桥(3+563);(7)拆除阻水建筑物3座,包括凤林路东桥(0+980)、废弃渡槽(1+825)、刘庄桥(4+245)。项目总投资13454.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02万元,占总投资的0.62%。
二、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 号)、《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 号)精神,你单位提交的《 (略) 洪碱河相山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承诺书》符合自愿申请及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行业及项目类别清单要求。
三、该项目以“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审批,我局不对你单位《报告表》具体内容做实质审查,不承担法律法规中关于环评审批行政部门审查环评的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你单位和安徽中青 (略) (环评编制单位)承担。
四、我局将公开《报告表》和相关承诺书,请你单位严格履行承诺。对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五、你单位应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符合国家、地方规定要求。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你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应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七、相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本项目建设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和承诺履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及时、主动报告项目建设、污染防治和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