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宣传部于2023年10月11日在学校外网发布遴选2023年宣传部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截止2023年10月13日,共有七家代理机构报名。经各相关部门委派的3名评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现场严格审查材料进行比选打分并其将结果汇报部门分管校领导后,现确定“四川雄烽 (略) ”作为宣传部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联系,联系电话: 0891-*
西藏 (略)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