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依 (略) 委办公厅、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 (略) 坡头区官渡河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信息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情况进行公示,征询收集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略) 坡头区官渡河生态修复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坡头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3.项目内容:对位于坡头区官渡镇境内的官渡河实施生态修复,主要建设内容有主河道清淤5.092km;主河道生态护岸4.891km,配套建设机耕桥2座,保水水陂8座;建设生态型碧道7.328km,新建或改造休闲步道长度11.596km;生态(塘)湿地3处共计24000m2,生态湿地公园2处,分别为下樟坡生态湿地公园和河心洲湿地公园,配套建设滨水栈道370m;治理排水沟16条总长21.758km;建设生态排水沟21.758km,配套建设机耕桥1座,排水闸3座。工程总投资12077.71万元。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概要
1.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2.分析报告调查方法:征询职能部门意见、网络公示、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走访群众。
3.分析报告风险识别:
序号 | 风险类型 | 风险因素 |
1 | 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 | 立项、审批程序 |
2 | 工程建设用地 | 土地征用、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资金落实 |
3 | 技术经济方案 | 资金筹措和保障 |
4 | 工程方案 | |
5 | 生态环境影响 | 生态环境影响 |
6 | 水土保持 | 水土流失 |
7 | 项目管理 | 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 |
8 | 工人工资发放 | |
9 | 运行管理和安全影响 | |
10 | 经济社会影响 | 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
11 | 安全卫生 | 人群健康 |
12 | 社会互适性 | 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选址周边及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以及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识别、拟采取防范和化解措施的建议。
四、公示期限及反馈意见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 5月10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向编制单位提出。
五、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通信地址: (略) 越秀区东华西路86号丽华大厦14楼
联 系 人:李工 020-*
电子邮箱:*@*63.com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河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征询意见公示.pdf
(略)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