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 | 文号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49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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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 (略) 沙坡头区镇罗 (略) 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及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卫沙卫函〔2024〕3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反馈2024年第一批完成提级论证的全部项目清单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4〕336号)及沙坡头区委2024年第13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2024年6月8日印发),经研究, (略) 沙坡头区镇罗 (略) 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及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沙坡头区镇罗 (略) 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及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1-*-23-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8月—2025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镇罗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拆除原有门诊楼等建筑,新建综合业务楼1栋(地上3层,地下局部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85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绿化、室外给排水、采暖、道路、围墙大门、亮化监控、通信及供电等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 (略) 沙坡头区镇罗 (略) 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及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估算总投资1682.*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积极筹措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据此批复尽快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