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发改审〔2024〕108号
关于同意石柱中学安全隐患排除工程
项目建设的批复
(略) 月山中心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石柱中学安全隐患排除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在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后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柱中学安全隐患排除工程项目。
二、项目业主: (略) 月山中心学校。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砖砌水塔拆除,宿舍安装热水系统, (略) 域安全隐患改造等。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元,资金来源于上级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址: (略) 月山镇石柱中学。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 (略) 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的操作规程》湘乡发改〔2023〕19号的要求,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略) 发 (略)
2024年 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