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补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P95页中“4、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表”中注:2、项目配备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职员,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相关证书,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均需独立配置,不得兼任。还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其他人员证书上不能反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3、项目人员中项目管理配备不低于 5 人,设计咨询配备不低于 6 人,造价咨询配备不低于 3 人,工程监理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办法(台建 (2018)110 号)规定配备不低于 10人,招标代理配备不低于 3 人。
修改为“注:2、项目配备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职员,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相关证书,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均需独立配置,不得兼任。还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3年8月、9月、10月)的社保证明(以到账为准)。”3、项目人员中项目管理配备不低于 5 人,设计咨询配备不低于 6 人,造价咨询配备不低于 3 人,工程监理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办法(台建 (2018)110 号)规定配备不低于 10 人,招标代理配备不低于 3 人;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项目组人员本次投标无需提供,定标后确定的中标人按此条执行。
二、招标文件P32页中,评审因素第二项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和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及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到账为准)。】”
修改为“【须同时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和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3年8月、9月、10月)的社保证明(以到账为准)。】”
三、招标文件P16页,(9)证书、其他资料,“②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相关证书,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其他人员等均须独立配置,不得兼任。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相关证书不能反映投标人单位的,还须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
修改为“②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相关证书,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其他人员等均须独立配置,不得兼任。还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3年8月、9月、10月)的社保证明(以到账为准)。”招标文件P99页做相应的修改。
四、原招标公告“3.2.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均需独立配置,不得兼任。还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
修改为“3.2.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均需独立配置,不得兼任。还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劳动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3年8月、9月、10月)的社保证明(以到账为准)。”
五、第七章推荐、定标申报资料(格式详见附表),附表4格式有所调整,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六、调整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详见本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上述内容作为《 (略) 礁山渔港小镇核心区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249-9.2023-020)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建设 (略)
附件:*65答疑公告12. (略) 礁山渔港小镇核心区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