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7日10时至2024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区号—— (略) 页面:http://**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朝阳门南小街16号楼1至2层3商业房地产及不可拆除移动的装饰装修带租。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17)东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871.11平方米,登记日期:2017年12月29日,规划用途:商业用房,房屋性质: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面积:61.81平方米,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2017-09-21起、2057-09-20止。
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为部分带租拍卖,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实地走访全面了解上述房地产的租赁关系与事实,租赁大致情况可参考附件评估报告、租房协议书(仅作为参考,本院不保证相应数据的准确性,以竞买人实地了解情况为准)、(2024)浙03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上述房地产上存在的全部租赁关系与事实,竞买成交后非因双方协商一致或其他法定事由不得解除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与事实,竞买人承继被执行人作为出租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以竞买人竞买成交后缴清全部拍卖款的时间作为交割节点),相关的租赁关系交接及租金、押金结算手续由竞买人自行与原出租人、承租人协商解决,不带租拍卖部分目前空置,室内遗留物品由买受 (略) 理,拆卸、搬运、清理等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上述房地产一、二层不互通,二层与相邻的房屋打通租给同一承租方经营99优选酒店,租赁期结束后由买受人自行与相邻产权协商隔断,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 (略) 理;3.评估人员对一层仅进行外围评估,装修标准设定为普通装修,竞买人出价时应考虑清楚此设定对价值的影响;4.拍卖期间上述房地产正常经营使用,房地产现状以拍卖后交付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现场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房产评估报告中的现场图片及向买受人所展示的视听资料仅作参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3)浙03执984号、(2021)浙03刑初140号。
网拍号: (略) 拍(2024)114号。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咨询电话(请提前联系): 李0577-* 。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可能存在欠缴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等,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由买受人、被执行人、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另行诉讼。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9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营业部,账号:7330 0012 0190 *)。
为了即时到账, (略) 财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略) (地址: (略) 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6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51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