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破解住宅物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 (略) “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略) 关于扎实开展“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部署,建立南谯区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我单位起草了《南谯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11月11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意见反馈南谯区物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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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破解住宅物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 (略) “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略) 关于扎实开展“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部署,建立南谯区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部门协调制度化、矛盾化解常态化。
(一)研究制 (略) 、市、区关于物业服务管理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
(二)统筹推进全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当好总策划、总调度、总协调,制定重大政策、作出统一部署、解决难点问题、督促任务落实;
(三)协调推动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保持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四)研究决定重要考核结果、重大典型选树、重要经验推广;
(五)其他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联席会议由区委组织部、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南谯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管执法局、南谯自规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成,区委组织部、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见附件)。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接替其分管工作的负责同志直接担任,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责任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区委组织部负责推动各地完善“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将“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住宅小区党建工作;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配合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培育“皖美红色物业”小区,评选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履行召集人单位职责。
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负责履行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构建以信用管理为主的物业行业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扩大物业服务覆盖;加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组建区级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完善业主委员会规范建立、有效运行、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 (略) 局研究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项目清单;研究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快速处置机制;配合组织部门培育“皖美红色物业”小区,评选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开展物业服务信访统计分析,每季度通报信访平台信访情况。 (略) 人防办负责研究制定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管理及使用办法,明确人防车位使用、租赁、收益、维护等相关内容,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化解人防车位使用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履行召集人单位职责,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小区内毁坏绿化、乱搭乱建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查处违反规定倾倒生活废弃物、排放油烟、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
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皖美红色物业”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区文明办部署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区委政法委负责发挥平安南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将“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作为平安南谯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全委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区委编办负责指导各地明确机构承担物业监督管理职责,推动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增强基层物业管理领域行政执行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予以支持,指 (略) 场信用体系建设, (略) 发改委指导完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制定。
南谯公安分局根据“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负责完善“雪亮工程”建设,推动视频监控全覆盖;配合街道、社区调处涉及公安工作的矛盾纠纷;及时查处高空抛物等住宅小区内违法行为;配合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略) 基层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升社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区司法局协助推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区直有关单位的普法责任,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指导建立多层次物业服务矛盾调处化解体系,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涉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 (略) 建设资金支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订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相关政策制度;推动从业人员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技能人员纳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范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南谯分局负责指导各镇(街道)依法做好详细规划编制;依法开展住宅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重建规划许可;指导各镇(街道)开展违反城乡规划类违法建设认定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属地加强电梯管理;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主体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及时查处小区内违法违规销售食品、发布广告、签订合同等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
区信访局负责畅通投诉渠道,及时登记、转交、督办群众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投诉。
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消防监管及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主持,或者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必要时召集人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召开联络员会议。
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本部门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汇总本系统贯彻落实《 (略) “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办法、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困难问题等。
(三)工作研判制度。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业务范围,对“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推动解决,必要时可及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四)联合工作组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发起成立联合工作组,赴相关镇(街道)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后,发起成立联合工作组,赴相关镇(街道)督促、检查、指导,发起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其他配合部门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系。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部门承担的“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主动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职。
(二)严格联席会议参会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缺席。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须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并委派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指导本系统抓好具体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
(四)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