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南高新区延安大街南段(豫东南大道-沪陕高速北侧)道路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河南 (略) 受河南 (略) 的委托,现就豫东南高新区延安大街南段(豫东南大道-沪陕高速北侧)道路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HNJB-CG-2415
2.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延安大街南段(豫东南大道-沪陕高速北侧)道路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48元(含3%增值税)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HNJB-CG-2415 | 豫东南高新区延安大街南段(豫东南大道-沪陕高速北侧)道路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 | *.48元 (含3%增值税)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豫东南高新区延安大街南段(豫东南大道-沪陕高速北侧)道路工程K1+740.364-K3+09 (略) 基工程、水渠保通工程、 (略) -下沉式生物滞留带、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 (略) 预埋管工程、 (略) 预埋管工程、通信工程(不含拉管)、人行道铺装、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水稳及级配碎石摊铺、路缘石铺设等施工劳务,包机械、包除采购人提供之外的材料、包水电、包保险、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6.项目地点: (略) 豫东南高新区
7.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合同工期为绝对时间,除不可抗力或*方同意外,合同工期不予以任何调整。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合格。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2023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略) 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4年08 月23 日至2024年08 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6楼2618报名。
3.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请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3.2.1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2企业营业执照;
3.2.3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已成立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3.2.4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3.2.5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的承诺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8 2023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9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2.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备注:1.投标人应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胶装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 月12日15时30 分;
地点为: (略) 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6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 (略) 微信公众号、信阳华信 (略) 微信公众号、官网和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南 (略)
地 址:豫东南高新区延安大街(苏信大道-沪陕高速北侧)、遵义大街(苏信大道-豫东南大道)新建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略) 80号1号楼1单元19层1924号
联系人:楚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