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 (略) 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DZB-YN*)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到位。招 (略) (略)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2采购内容:复印机5台、复印机装订器1台、A3黑白打印机5台、多功能一体机4台、A3彩色打印机1台、针式票据打印机10台、馈纸式扫描仪1台、摄像记录仪1台、LED显示条屏16㎡、烟叶收购智能显示屏1台。明细如下:
1.复印机5台, (略) 、云县分公司、永德分公司、双江分公司、市公司办公室各1台。
2.复印机装订 (略) 办公室。
3.A3黑白打印机5台, (略) 1台、凤庆分公司1台、永德分公司3台。
4.多功能一体机4台, (略) 2台、镇康分公司2台。
5.A3彩色打印 (略) 。
6.针式票据打印机10台, (略) 2台、凤庆分公司1台、耿马分公司2台、镇康分公司5台。
7.馈纸式扫描 (略) 。
8.摄像 (略) 企管科。
9.LED显示条屏16㎡, (略) 4㎡、永德分公司12㎡。
10.烟叶收购智能显示 (略) 爱华烟站;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4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5交货时限:所有物资必须在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完成供货和设备外观初验,结合招标方烟站情况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6质量要求:供货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所供货物必须为合法渠道提供的原装正品,有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符合相关要求。
2.7质保期:以投标人最终承诺的质保时间为准。原则上所有设备整机不低于3年质保,软件系统不低于3年原厂升级、维护服务。
2.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8.*元(含税价)。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信誉:
(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3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略) 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在中国 (略) 上查询结果为准,对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和行贿人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 (略) 、 (略) 云南省 (略) (略) 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 (略) (略) 公司上一年度未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
3.3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投标人①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在国鼎和诚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进行登记: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联系人电话、邮箱。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鑫豪酒店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 (略) 》、《采 (略) ( (略) )》、《中国 (略) 》、《 (略) 云 (略) 站》、《 (略) (略) 公司(内网)》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200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83-*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 (略)
地址: (略) 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