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公寓小区消防维修资金应急使用
批前公示
红日公寓所有业主:
涟城街道渠北社区向我局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红日公寓小区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为确保有关业主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涟水县消防大队对红日公寓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红日公寓小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出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涟消重字〔2024〕第0002号),经涟城街道办事处军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涟城街道办同意,一致要求按应急程序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红日公寓小区消防设施。根据《 (略) 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此消防维修工程符合应急使用范围,维修资金使用不经业主表决。由涟城街道负责制定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方案及相关招投标工作,工程预算总额*元,最终维修改造费用以审计结果为准。
2、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如对上述内容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物管科反映。(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美荣
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