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市管理 (略) 车辆采购项目”废标的情况说明
项目各投标单位:
(略) 的“ (略) 市管理 (略) 车辆采购项目”于 * 年 * (略) 了开评标会,项目共分为两个包,至投标截止时间,第 * 包共有5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第 * 包共有4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
(略) 该项目的第 * 包的评审中,递交投标文件的 * 家单位提供的车辆的品牌、规格、型号均相同。根据中华人们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 家投标人计算,因此, (略) 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 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 家的应予废标之规定,因此第 (略) 理。
第 * (略) 了评审, (略) (略) 评审结果, (略) (略) 为该包的第 * 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按照程序,向所有投标单位宣布了评审结果。 (略) (略) 千圣 (略) 和 (略) 东升 (略) 对该包的评标结果提出了质疑,并于6 (略) 提交了质疑函,质疑的主要内容分别是:1投标文件指定供货产品;2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分值量化不合理;3评分办法中,倾向性过于明显。
我公司在收到项目质疑后,及时对投标人提出的 (略) 了复核,认为,投标人提出的第 * 条问题证据不充分,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指定 (略) 家,予以驳回;
投标人提出的第 * 条和第 * 条,经我公司核查, (略) 文件编制中,因招标文件编制人的业务能力,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分值量化不细致,且评分办法明显倾向于个别投标人,国家的环保、节能相关政策未响应,投标人质疑的事实成立。因此,在报请采购人 (略) 门后,我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对该项目的第 * 包废标。
在后期招标过程中, (略) 文 (略) 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 (略) 改正。
特此说明!
中通 (略)
* 0 * 0年 * 月 * 日
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XZZB-ALZT-GZ ***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废标公告/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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