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商 (略) 委托内蒙古旭豪自然 (略) 完成商都县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商都县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商 (略)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 (略) 商都县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规划为 1500MW 光伏电站,本期一次建成,新建 3 座 220kV 升压站,进站道路,集电线路,光伏厂区,箱变。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 *.91 万元(含流动资金 2691 万元)。工程动态投资的 20%为项目资本金,其余为银行贷款解决(融资年利率按照央行发布的五年期LPR4.2%)。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⒋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8日
五、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商 (略)
联系人:裴世宽 联系电话:*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旭豪自然 (略)
单位地址:内蒙 (略) 赛罕区南二环永泰城写字楼D座17A层
联系人:刘高飞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商 (略)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