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7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革吉县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S*7002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招标人为革吉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休牧围栏*米,标识牌8座,草原改良20000亩(含毒害草人工挖除20000亩,除草工具225套,防护用具225套,标识牌2个),人工种草10000亩(含垂穗披碱草撒播10000kg,老芒麦撒播10000kg,冷地早熟禾撒播5000kg,标识牌3个,施肥、管护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革吉县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二次):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个标段;建设规模:新建休牧围栏*米,标识牌8座,草原改良20000亩(含毒害草人工挖除20000亩,除草工具225套,防护用具225套,标识牌2个),人工种草10000亩(含垂穗披碱草撒播10000kg,老芒麦撒播10000kg,冷地早熟禾撒播5000kg,标识牌3个,施肥、管护等)。 2.3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革吉县。 2.4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革吉县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二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且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天)至少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革吉县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二次): 获取时间: 2023-12-28 23:59 -- 2024-01-05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革吉县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二次):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1-19 10:4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革吉县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二次): 开标时间: 2024-01-19 10:4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企业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管〔2022〕155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 (略) 场行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略) 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7.6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管【2022】187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 (略) 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7.7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革吉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阿里地区革吉县 联 系 人: 尼珍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北京北路5号泰华商住苑 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