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翠 (略) 2023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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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秩序维护及安保服务;(二)环境美化;(三)植物摆放及维护管理;(四)会务服务;(五)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建、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六)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等。 需满足的要求:(一)投标人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长效的培训和提高物管人员素质的长短期计划,有行之有效的训练考核机制,使物管员的基本素质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逐年提高,杜绝物管人员到位后,无人管理无人监督现象;(二)投标人须对其物业管理专项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三)投标人的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最低标准;(四)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应按要求提供物业管理专项服务项目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五)服务项目包括:安保、保洁、绿化、物业水电维修、消防管理、大厅地板打蜡、垃圾清运。维修人员应满足采购方的服务需求,并纳入招标成本(材料费用和运行期间水电使用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六)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负责项目质量巡查、监管和与采购方对接,并提供巡查报告。 | 120.* | 2023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翠 (略)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