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排污许可证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36-(略)
地址: (略) (略) 408号甘孜州 (略) 环评科
邮编:(略)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生产经营地址 | 行业类别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限 | 备注 |
1 | 白玉县住房和 (略) (白 (略) 第 (略) (略) 理中心)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建设镇若塔村 | 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焚烧 | (略)23X004V | 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9年12月23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