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13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扶贫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扶贫办〔2018〕33号)和《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景财农〔2015〕165号)等文件精神和县财政局相关要求,并经景南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拟定了景南乡2023年民族乡镇发展补助资金计划分配方案,将符合要求的东塘村村庄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列为景南乡2023年度民族乡镇发展补助资金计划项目,现将分配方案进行公示(附后),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3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南乡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方案执行。
联系人:景南乡人民政府 许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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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南乡人民政府 柳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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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景南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