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风 (略) 条例》《江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风 (略) 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林规〔2021〕9号)《江西省自然保护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我单位受理了宁都县 (略) 《关于恳请核准翠微峰风 (略) 莲花峰—石鼓峰钢架玻璃桥项目选址方案的请示》(宁旅投字〔2024〕42号)。根据风 (略) 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来信请寄:宁都县翠 (略) 管理委员会规划管理股
地址:宁都县委党校( (略) )综合楼三楼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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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都县翠微峰风 (略) 莲花峰—石鼓峰钢架玻璃桥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宁都县翠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