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 (略) 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6000吨高精密不锈钢管建设项目 | 海盐县沈荡镇嘉兴 (略) 西区厂房 | 嘉兴利腾不 (略) | 嘉兴 (略) | 嘉兴利腾不 (略) 年产6000吨高精密不锈钢管建设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沈荡镇嘉兴 (略) 西区厂房。项目租用海盐古韵 (略) 6385平方米厂房。项目主要采用不锈钢管为原料,经过热处理、冷拔、冷轧、矫直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拉拔机、轧机、矫直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高精密不锈钢管的年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元,利税*元。 | 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 (略) ,最终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抛光机安装于一个独立的操作间内,工作时处于关闭状态,只留有钢管的进出口,大部分经操作间内的粉尘收集装置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少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在冷轧机油雾废气产生点处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油雾废气,收集效率要求达到80%,收集到的废气通过油雾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加强通风换气,生产车间建议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及东部区域;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废金属、一般废包装物、除尘粉尘、废布袋、废砂轮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冷轧油、废油、废油桶、废手套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