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8月26 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衡山县能仁港山洪沟防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该项目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衡山县开云 (略) 82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衡山县能仁港山洪沟防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衡山县店门镇桂水村、能仁村 |
建设单位 | 衡山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34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衡山县能仁港山洪沟防治工程桂水村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岸坡防护工程2085.5m、河道清淤扫障2085.5m、新建下河踏步10处、新建生物通道18处、新建排水涵管20处;能仁村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岸坡防护工程1457m、新建下河踏步6处、新建生物通道15处、新建排水涵管15处、新建机耕桥2座;油榨垅支流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岸坡防护工程557.7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生态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河道围堰施工时,设置导流渠(管)使河道保持畅通,保证水生生物能正常游动;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措施,使植被尽快恢复,对土层较薄的陡坡和弃土石渣堆积场所,培育草灌植被,把地面覆盖起来。 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尾气排放能够达到国家标准;施工运输扬尘在施工场地设置冲洗设施,对出场运土卡车轮胎、底盘进行冲洗,对所运土方进行湿润辆应采用加盖篷布;土、砂、石料运输控制运输量并加盖篷布,以减少扬尘对空气的污染。 3.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等经临时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需水工程,不外排;基坑排水在围堰内沉淀后引至施工段下游;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的设施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菜地,不外排。 4.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工序,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降噪。 5.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开挖土石方回填,多余土石方弃渣委托 (略) 运送至衡山县渣土办指定的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板桥片区渣土消纳场,污泥运至干化场内自然晾干后用作周边园林绿化用土;施工期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