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公告
全县各示范家庭农场:
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动项目工作,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农财发[2024]62号)要求,现公告如下:
1.各示范农场根据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请有意申报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家庭农场到所在乡镇报名,并由乡镇出具“推荐证明”,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县级评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相关科室形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本项目的各级示范农场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顺序确定2家项目实施对象,2021-2023年参加过项目的农场原则上不再享受2024家庭农场项目补助资金。
2.项目实施主体是依法在我县登记成立的且经营管理规范、有比较详细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产品质量安全、无其他不良记录和社会负面影响、社会声誉良好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含县级)。项目实施主体评选:按照《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筛选2家粮油类示范农场。优先安排开展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复合种植的示范农场,省级以上示范农场给予支持。
3.请符合报名条件的示范家庭农场照《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项目申报书进行报名。报满为止。
4.此次报名有五个优先支持项,包括:
a、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社、县级以上示范农场(含县级)建立健全财务帐薄的;
b、实行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的;
c、具备一定种植规模(示范农场种植基地200亩以上,示范社种植基地200亩以上);
d、有办公地点,规章制度上墙的。
e、省级示范农场、示范社。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2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地址: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报名联系电话:0319-*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