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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之星新能源太阳山 13.3MW 分散式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CM-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铁之星新能源太阳山 13.3MW 分散式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384 万元,招标人为铁之星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铁之星新能源太阳山 13.3MW 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
区太阳山管委会境内,本工程计划安装 3 台单机容量为 4500kW 的风力发电机,总装机容量
13.3MW,本期工程计划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完成电力输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铁之星新能源太阳山 13.3MW 分散式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铁之星新能源太阳山 13.3MW 分散式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同时
具有或联合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级/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3)设备采购及报建服务单位。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或分别具有 3.1 要求的资质条
件。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单位。并满足以下规定: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
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收指令,协调各联合体之
间的工作,全面履行合同和确认工程款的支付。;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25 日 8:30 时起至 2024 年 03
月 2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投项目)加盖公章送至宁
夏 (略) ( (略) 兴 (略) 1 号绿地 21 商城 D 区 4 号楼 307 室)报名
并获取招标文件。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报名所留的电话或邮箱中发布的“变更”
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查看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
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宁夏 (略) ( (略) 兴 (略) 1 号绿地 21 商城 D 区 4
号楼 3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 (略) ( (略) 兴 (略) 1 号绿地 21 商城 D 区 4
号楼 307 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之星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太阳山开 (略) 2 号
联 系 人:马跃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 (略) 1 号绿地 21 商城 D 区 4 号楼 307 室
联 系 人: 李磊 张亮
电 话: 0951-*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