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配套小学建设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公示
诏人防公【2024】01号
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配套小学建设项目经建设单位漳 (略) 向诏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我办于12月30日组织专家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其拟建的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配套小学建设项目因地质原因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持有异议,均可来电、来信或直接向我办进行举报或反映(联系电话:*)。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我办办公地址:诏 (略) 三楼,邮编:*。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办将确定该项目人防工程为人防易地建设, (略) 审批 (略) 修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办理该项目人防工程。
诏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