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环委办《关于报送2023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报告的通知》及《中共罗甸县委办公室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就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部署。局党委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打击整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通过高位推动、周密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为污染防治打击和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每季度分别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党组理论学安守护行动,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平安贵州冬季行动等行动为载体,严查污染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出警,严格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规范处理交通事故。一是严厉打击和查处脱保脱检、驾驶报废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 (略) 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二是严厉打击飙车炸街等交通噪声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三是打击整治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略) 面秩序环境。四是积极配合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 (略) (略) 货车尾气检测工作。 (略) 面监管疏堵保畅,在重要节点和时段,合理安排警力在城区各主要交通要道、路口、校园周边及沫阳大小井、红水河景区等 (略) 段巡查疏导,护安保畅。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废物监管方面。我局深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实地排查工作,重点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等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核实是否使用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全面掌握辖区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流向登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储存场所的安全防范、保管制度、流向登记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危险废物处理进行检查。
(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方面。我局采取定期普查、不定期抽查、网上实时预警监控等方式,对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进行摸底式排查、检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联合监管,全面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进行集中筛查、摸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完善台账,全覆盖纳入管控。
(五)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方面。一是强化与行政主管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县林业、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个行政职能部门开展以“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禁渔”、污染防治等为主题的联合执法活动;二是整合食药环侦、刑侦、治安、网安、情报、法制及派出所力量,发挥合成作战优势,形成合力,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物种逐一进行摸排,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梳理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线索,强化工作实效,严厉打击一切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加大宣传,局各室所队,常态化开展以“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开展常态化巡林、巡河、禁渔巡查等工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生态 (略) 络舆情巡查方面。为切实做好涉生态环境保护舆情信息监测,实行24小时密切关注监测,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工作。第一时间推送相关部门跟进掌握,确保舆情信息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