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相关规章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于2024年通过“金 (略) ”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了随机抽查。截止到7月3日,经随机抽查程序抽取了18户企业,安排自查18户企业,已立案检查9户,对立案企业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经随机抽查对象自查18户企业,其中正在自查中的企业7户,有涉税问题企业11户,截止到7月3日共计自查应补税费、滞纳金24,*,已入库24,*。
经随机抽查对象自查后立案检查企业9户,其中正在检查中的企业5户,有涉税问题企业4户,截止到7月3日共计查补税费收入、加收滞纳金1,*,已执行入库1,*。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