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略) (略) 2023-2024年土建、市电维护整治项目补充采购(招标编号:【09-09-04A-2024-D-D01088】),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标段一至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8月10日或合同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共享保障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合同份额执行完毕。
注:本次招标合同份额启用条件:原合同对应区域份额执行完毕后,启用本次采购合同份额。
1.2本次采购项目为 (略) (略) 2023-2024年土建、市电维护整治项目补充采购。主要内容包括:
土建施工服务主要内容:
(1)资本支出类包括因安全隐患需新建铁塔基础、一体化柜基础、租赁机房装修、机房改造加固、护坡整治、搭接地网等;
(2)成本支出类包括基站围栏、变压器围栏、围墙修缮、内墙粉刷、地面硬化、机房加装防水台、机房加盖遮阳棚、塔脚包封破除等。
市电施工服务主要内容:
(1)资本支 (略) 政规划迁改路由、全路由线路老化或杆路老化等原因更新改造、新增发电接口箱等;
(2)成本类包括紧固或更换钢绞线、更换地锚石、杆路整治、更换或增补绝缘保护装置、更换或增补跨路警示牌、线路局部维修等。
1.3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地市 | 合计 (万元/含税) | 中标人数量 | 排名 | 中标份额 | 对应区域 |
一 | 保定 | 332.30 | 2 | 1 | 73% | 定兴县、阜平县、 (略) 、高阳县、竞秀区、涞水县、涞源县、徐水县、易县、 (略) 、望都县、白沟县 |
2 | 27% | (略) 、博野县、 (略) 、蠡县、莲池区、满城县、清苑县、曲阳县、顺平县、唐县 | ||||
二 | 廊坊 | 302.54 | 1 | 1 | 100% | 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 (略) 、文安县、大城县 |
三 | 石家庄 | 168.17 | 1 | 1 | 100% | 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 (略) 、 (略) 、深泽县、 (略) |
四 | 雄安 | 110.46 | 1 | 1 | 100% | 雄县区、安新区、容城区 |
共享保障标段 | 石家庄、保定 | 101.49 | 2 | 1 | 55% | 石家庄(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 (略) 、 (略) 、深泽县、 (略) ) 保定(定兴县、阜平县、 (略) 、高阳县、竞秀区、涞水县、涞源县、徐水县、易县、 (略) 、望都县、白沟县、 (略) 、博野县、 (略) 、蠡县、莲池区、满城县、清苑县、曲阳县、顺平县、唐县) |
雄安、廊坊 | 2 | 45% | 雄安(雄县区、安新区、容城区) 廊坊(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 (略) 、文安县、大城县) |
注:标段一到标段四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共享保障标段可以与标段一到标段四兼中。
本项目同时启用标段内区域份额调整机制和整体区域份额保障机制:
同一标段中部分区域内出现原中标人不能满足建设需求时,由该标段具备承接能力和承接意愿的保障中标人承接,保障中标人原定中标份额保持不变。
部分标段出现不能满足建设需求情况时,且无法通过标段内部调整满足时,由确定的共享保障标段中标人按中标范围承接,共享保障标段中标人原定中标份额保持不变。
1.4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模式,最终施工费用以实际工程量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结算。
1.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6工期: (略) 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8技术标准要求:必须达到 (略) (略) 相关要求。
1.9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在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不含安全生产费)的基础上)。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根据《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1.7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8投标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业绩各1份,同类业绩是指:
①土建施工或土建代维(含维护、维修)合同;
(略) 电引入类 (略) 电引入类代维(含维护、维修)合同。
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至少一张相应发票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发票查验截图。
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订单(或结算单/结算凭证/*方有效证明)扫描件。
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大签页),如框架协议无金额页,提供整份合同即可。
订单(或结算单/结算凭证/*方有效证明)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否则视为无效:
a须加盖*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采购部门章或使用部门章;
b须提供相应的查验途径及查验方法(如查询账号、密码、查询网址等),查验属实后予以认可。
(2)单项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中实施时间起始日期为准,若两者不一致,以合同中实施时间起始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下以订单(或结算单/采购订单/结算凭证/*方有效证明中较晚时间)为准。
2.1.9.本项目要求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1.9.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1.9.2项目(省级)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1.9.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每标段1人。
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标段之间不得复用,否则该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2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明确识别投标人的直属/隶属用工关系,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 (略) 、 (略) (略) 列为【全国/ (略) 】同类(土 (略) 电引入施工)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可以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标书费支付获取标书费发票,也可以直接转账后联系代理机构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发票。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2.3条款。
4.2.3文件费用支付(注意该费用不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付)
可以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标书费支付获取标书费发票,也可以直接转账后联系代理机构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发票。
4.2.3.1诚E招平台注册:进入诚E招平台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3.2购买招标文件:注册成功后登录诚E招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2.3.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诚E招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3.4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佰元人民币(小写:200元),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开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1088
(3)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为本项目标书费支付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4.2.4招标文件获取
4.2.4.1在诚E招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确认收款后,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点击【左侧菜单-招标文件领取-搜索项目-查看/操作】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
4.2.5只有同时具备①“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申请、②“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文件费用支付、③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确认收款,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以上步骤均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操作完毕,未完成以上步骤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14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略) 长安区丰华路30号 | 地 址: (略) (略) 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02单元15层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 联 系 人:边云云/曹硕然/赵振强/孟靖祎/裴子慷/张守志/王刚/吴君晓/白一帆/刘宇萌/吴东升 |
电 话:0311-*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3.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账 号:/ | 账 号:*1088 |
异议接收邮箱:*@*63.com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