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吨配重填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6月6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衡 (略) (略) 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铭茂年产*吨配重填充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衡南县松江镇黄塘村季家组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元购买衡南县松江镇黄塘村季家组(电解铅车间和金银车间)101室用于本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占地面积6666.67m2,建筑面积4644.79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栋标准厂房1352m2、新建1栋原料仓库、改建现有1栋生产车间1320m2、依托现有办公楼1452.79m2,新建配重原材料自动加工线两条,年产*吨工程机械设备填充配重块,办公楼主要用于办公、食堂和住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 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输送粉尘、搅拌粉尘、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磨粉粉尘、磁辊干抛粉尘和食堂油烟。 1)破碎、筛分、磨粉粉尘: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切割、磁辊干抛粉尘: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2#、3#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输送、投料、搅拌粉尘:经配套的仓顶除尘器+搅拌除尘器,重力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器+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1)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周边农肥。 2)初期雨水:经硬化的排水沟收集后,由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购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 固废 生活垃圾经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渣、下料切割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地面清扫粉尘收集暂存后回用作填充材料;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