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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江口县 * 年磨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 (略) 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县人民政府分管及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将江口县 * 年磨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与江口县 * 年磨湾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整合实施,经研究,现将江口县 * 年磨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 (略) 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口县 * 年磨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 (略) 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选址:江口县双 (略) 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共涉及7栋住宅楼,建筑面积 * ㎡,居住户数 * 户。其中主体:外墙涂料修复 * .2㎡,屋面排水管(PVC管,dn * ) * 米,屋面防水修复 * .02㎡,楼道墙面修复 * ㎡,楼道照明灯具 * 盏,楼梯修复 * .9㎡,栏杆 * .8米;配套基础设施:土石方工程 * .84m3,给水管线 * m,雨水管线 * .38m,污水管线 * m,天然气管线 * .83m,检查井17个,室外照明灯具63盏, (略) 1项,花岗岩路面 * .4㎡,路牙铺设 *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 .37㎡,标线 * .2米,绿化改造 * .26㎡,消火栓4座,充电桩17个,化粪池2座,监控(门禁)系统1项,垃圾桶20个等其他配套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 万元。资金来源: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据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略) 审批。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