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固镇县 (略) 固镇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在进行三库区工程排污许可变更时,发现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存在不一致,主要为项目填埋物质由生活垃圾变更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稳定化处理后),为了说明发生的变动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固镇县 (略) 委托安徽省柏瑞 (略) 蚌埠分公司对本项目变动内容编制变动分析说明。
结合《固镇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的批复(蚌环许[2010]8号)、项目现场建设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0日)《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本工程实际建设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编制本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