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怡鑫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及枫木塘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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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怡鑫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及枫木塘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宜章县瑶岗仙镇下坪村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郡林 (略) |
项目概况 | 怡鑫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及枫木塘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主要包括怡鑫尾矿库回采、新建一座尾矿选厂、枫木塘尾矿库加高扩容等建设内容。怡鑫尾矿库回采的尾砂通过管道输送至枫木塘尾矿库旁的螺旋溜槽进行初选,经螺旋溜槽分级出的尾砂进入枫木塘尾矿库;含矿尾砂进入球磨机,采用球磨-毛毯富集-浮选-重选工艺回收萤石、硫精矿等有价资源,产生的剩余尾砂通过管道输送到枫木塘尾矿库堆存。项目运营后将年产萤石精矿63935吨、硫精矿14077吨。项目总投资2929.8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回采尾矿直接采用管道输送至生产线,生产区无需设原矿堆场,选厂内废气主要为选矿药剂异味;枫木塘尾矿库废气主要为干摊扬尘。 项目新建选厂生产过程中黄药投入量约15g/t-尾砂,萤石专用捕收剂约26g/t-尾砂,浮选药剂用量少,药剂异味排放量较小,通过加强药剂房和浮选车间通风,药剂异味容易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枫木塘尾矿库干摊扬尘:项目正常运营时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均匀放矿,控制尾矿库干滩面积,减少扬尘的产生;当选厂不运营时,企业则在干滩面喷洒水抑尘。经分析,枫木塘尾矿库干摊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贡献较小,能够满足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对周边大气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各精矿脱水产生的废水、尾矿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精矿脱水产生的废水、尾矿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选厂内截水沟自流至选厂东侧出水口,该出水口连接管道排入枫木塘尾矿库,经尾矿库澄清部分直接回用于回采区,部分进入废水处理站 (略) 两选厂补充水,不外排;尾矿库坝下的渗滤水通过收集池收集后再打回尾矿库内。 雨季时,怡鑫尾矿库与枫木塘尾矿库汇集雨水经枫木塘尾矿库澄清后部分作生产补充水,部分泵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为利用原排污口外排,不新增排污口,且未新增排放污染物。 3、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尾矿、机修固废、废药剂包装物、含钨尾砂等。 项目运营期产生剩余尾砂全部通过管道输送至枫木塘尾矿库内存储,项目产生的尾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枫木塘尾矿库符合相关的安全设计,并做好了防渗工作,尾矿库工作状态良好,尾砂排入尾矿库暂存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废药剂包装物因沾染了选矿药剂,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含钨尾砂经压滤后暂存于成品仓库,暂存后作为钨矿外售 (略) 。 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有相应的处置方式,不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在项目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摇床、浮选机及砂浆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值范围在80~90dB(A)之间。经预测分析,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最新公众参与办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采用网站刊登(2次)、张贴公告、报纸公示(2次)等方式于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影响区域进行了信息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周边居民及单位发放了调查表,征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居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及发放调查表过程中,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投诉。公众参与情况详见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