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 | (略) 徽县江洛镇下寨村 | (略) | 甘 甘肃中科 (略) | 本项目为探矿普查项目,主要实物工作量为:1:10000地质简测56.607km2;1:2000地质简测3km2;1:1000地质剖面测量10km;槽探2000m3;钻探23360m;钻探硐室100m,基本分析1500件;小体重60件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作,共计总投资约1084.57万元,环保投资约96.1万元。预计工期50个月。 | 施工期: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充分利用现有施工道路,减少新增占地;施工前整体剥离场地内表土,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待钻探结束后全部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减少对周围野生动物的扰动;尽量减少对施工区内植被的破坏,对于探矿工程和施工临时占地建设过程中,尽量选择荒地或植被稀疏地带,应尽量减少占地;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活动影响控制在施工用地范围内,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勘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钻机平台面积合理设置,钻孔与地面工程设施建设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钻孔孔位优先选择植被盖度较低的草地、灌木林地进行钻探,避免占用林地,对必须砍伐的树木,首先考虑异地移栽;做好泥浆池的防漏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土壤环境。钻孔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泥浆应暂存于泥浆池,对泥浆池做好防渗措施。勘查过程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发电,建议承装柴油的柴油桶不要直接接触地面,应布设防渗槽,防渗槽底部面积不小于油桶底部面积,防治油桶滴油污染生态环境;勘查结束后,应对钻孔进行封孔回填,剩余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填埋、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植被恢复。 废气治理措施有: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对于已完成的勘查点,应及时进行土方回填;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各种车辆、机械设备定时检修保养,以保障其正常运转,使尾气达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对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含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钻孔泥浆配置。钻孔废水循环使用,钻孔结束后废弃泥浆无害化固化处置;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探矿作业。 声环境保护措施有: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严格限制使用高噪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施工营地分别设置设置生活垃圾箱(桶),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施工营地分别设置容积为0.5m3的危废暂存箱(桶),用于集中收集本项目钻探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待钻探结束后,将收集的危废一并交有危废处理能力的资质单位处理;钻孔产生的岩屑和岩芯进行无害化固化处理后与取样废石一并妥善选择填埋地;钻进过程中泥浆暂存于泥浆暂存池,钻探结束后进行固化处理,深埋于开挖的坑、池底部,上部回填无污染的土壤。 运营期: 由于本项目仅为前期勘查项目,钻探取样后即进行封孔、槽探结束后进行土方回填、植被恢复等处理,不涉及后期矿山开采内容。 | / |
公示期:2024年1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