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衢州清泰九华碧水湾开发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1年11月12日,衢州清 (略) 衢州清泰九华碧水湾开发建设项目竣工 (略) 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清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2月22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衢州清泰九华碧水湾开发建设项目为衢州清 (略) (略) 柯城区九华乡外宅村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碧水湾总共分三期进行,一期、二期目前已建设完成,本项目为碧水湾三期工程项目。
(略) 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备案号**)。企业于 2015年7月委托浙江冶金环境 (略) 编制完成《衢州清 (略) 衢州清泰九华碧水湾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 8月 3日 (略) 环境保护局柯城分局行政审批,审批文号为柯环建[2015]41号。企业于2015年6月在工程实施前编制了《衢州清泰九华碧水湾开发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略) 柯城区水利局批复(审批文号:柯水[2015]92号)。项目2016年4月10日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10月30日建设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了有资质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有效落实。
企业目前已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登记,证书编号为*94L001W。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1.15%。
根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将建造6幢精品公寓、16幢精品住宅,总建筑面积*m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2250m2。经实地勘察,项目实际建造了6幢精品公寓、40幢精品住宅,总建筑面积*m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2037m2。本项目建设工程已全部完成,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1)与环评及批复相比,精品住宅从16幢变更为40幢建筑,总建筑面积有所减少。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图,精品住宅为40幢,实际建设户数为372户,与原环评预测户数为360户相比,增加3.3%。污染物增加量小于10%。
(2)环保措施: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化粪池清淤废物、污水站污泥、人工湿地清理废渣,原环评未提及。企业承诺化粪池清淤废物、污水站污泥及人工湿地废渣产生后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和处置。因本项目所处地势不平,有起伏,故需分为两个区域单独处理。环评要求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装置,区块一有58户,建设了一套40t/d的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水量为40m3;区块二有302户,建设了一套150t/d的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水量为150m3。两套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一致,共处理生活废水190t/d。
(3)排放标准:原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里垄口水库。根据浙江省新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一级标准。
其余各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本项目变动情况不涉及重大变更范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有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工程废水和雨水冲刷,营运期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碧水湾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内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工程废水经截流集中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作场地防尘喷洒用水;雨水冲刷废水与工程废水一起用作喷洒用水。
因本项目所处地势不平,有起伏,故需分为两个区域单独处理。区块一有58户,建设了一套40t/d的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厌氧+缺氧+好氧工艺),日处理水量为40m3;区块二有302户,建设了一套150t/d的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厌氧+缺氧+好氧工艺),日处理水量为150m3。两套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一致,共处理生活废水190t/d。营运期的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合并,经地埋式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经人工湿地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一级标准后排入里垄口水库。
2.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有施工期的施工扬尘和装修废气,运营期的汽车尾气、厨房废气和垃圾桶异味气体。
项目的施工扬尘通过经常洒水、禁止大风天作业、设置 (略) 等措施,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装修废气通过加强区域内通风,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汽车尾气通过加强自然通风,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厨房废气经专用烟道引出各住宅楼屋顶集中排放;通过对垃圾桶日常保持密闭,保证垃圾收集点周围的卫生状况良好等措施降低垃圾异味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固废、土石方废料、装修固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营运期的固废主要为住户的日常生活垃圾以及环评中未提及的可能会产生的人工湿地中的垃圾、植物残枝、废渣等。
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建筑固废、土石方废料、装修固废)有专门的清运车队负责运输(运输车辆上加棚盖),用于综合利用;生 (略) 环卫部门处理;人工湿地中的垃圾、植物残枝、废渣等混入生活垃 (略) 环卫部门处理。
4. 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有施工期噪声(施工噪声、装修噪声)和营运期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施工车辆,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紧闭窗户等措施降低装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运行噪声、汽车交通噪声。通过将水泵设置防震衬垫并放置在隔音间内,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 其它
施工期采取的主要措施:在施工过程和施工扫尾阶段对施工场所进行绿化,并对占用破坏的植被进行异地绿化补偿;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裸露地表进行覆土并进行恢复植被的工作。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及排放口水环境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0t/d废水处理设施出口、40t/d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pH、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表1中一级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里垄库水库的pH值范围、氨氮、总磷、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碧水湾周界两天验收监测期间所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 噪声
项目小区周界昼间、夜间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CODCr、氨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中对该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5.生态环境
(1)*生生物、水生生物:由于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区域现有动植物资源较为单一和匮乏,对于本工程施工区范围内施工区未见珍稀动植物。虽然施工期局部破坏这些物种的生存条件,但影响面积和数量有限,且工程施工结束时通过复垦,对施工区裸露地表进行覆土并进行恢复植被的工作,植物资源将得到部分恢复。
(2)水土流失:项目永久占地大部分为房屋建筑等永久建筑物所覆盖,有少部分开挖面裸露,施工结束后已及时种植草坪。
(3)社会环境:通过对当地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走访及问卷调查,被调查的公众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小区建设所做的环保工作,认为业主单位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废”污染处理措施方面均取得较好效果,该项目建设没有对当地社会环境带来大的负面影响。
(4)其他
里垄口水库增加了防洪措施,基本库岸稳定,无发生地质灾害的迹象。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生态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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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衢州清 (略)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