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公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
公示类型:批后公布
公布方式:潞城区人 (略)
联系人: 原先生
联系电话:0355-*
联系地址: (略) 潞城区店上镇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许可信息:
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 (略) 潞城区 (略)
项目名称:潞城数智互联产业园一期(第二标段)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 (略) 潞城区翟店街道羌城村
建设规模:*.62平方米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力,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潞 (略) 提行政诉讼。
附件:互联一期.pdf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