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拟公开转让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清理出的砂砾石,现委托安徽长江农 (略) 按本公告 (略) 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略) 提交的《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清理出的砂砾石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名称
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清理出的砂砾石( (略) :68QT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砂砾石为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清理出的砂砾石约1.5万吨,包括已清理出的砂砾石约0.6万吨,目前露天堆放于董村自然村安乐堂西侧,具体数量、规格、品质、含泥量等均以实际为准。
(三)特别提示
1、受让方须在取得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权利之日起3日内,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已清理出的砂砾石约0.6万吨的装载、清运。
2、受让方须在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施工期内,在每次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的次日按转让方要求在转让方指定的堆场开始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并于2日内完成装载、清运,不得影响整治工程进度,清运前不得在现场进行筛除分拣。
3、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清理出的砂砾石数量以实际测量为准,受让方须自行配备铲车进行装载,自行安排车辆搬运,并接受转让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现场装载后量方,按1.5吨每立方计算重量,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在转受双方确认后,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按最终累计计重数量计算(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本次成交价款÷评估数量×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多退少补。
4、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 (略) 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 (略) 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转让方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四、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已取得相应批准。
五、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评估机构:芜湖诚兴资 (略) (特殊普通合伙)。
3、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24日。
4、评估报 (略) :《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民委员会拟资产公开拍卖而涉及的建筑砂石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芜诚资评报字(2022) (略) )。
5、评估对象: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清理出的砂砾石转让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 *** *** 万 *** 仟 *** 佰元整(¥727, *** )。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转让底价):人民币 *** 万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一次性付清本次标的成交价款,由受让方付至安徽农林长 (略) 指定账户。
(2)如转让标的累计计重数量达到1.5万吨后仍有剩余砂砾石存量的,受让方须继续负责装载、清运,同时,须提前按以下标准预付价款后方可继续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具体标准如下:
①受让方须自转让标的累计计重数量达到1.5万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时间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预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下一个阶段砂砾石的预付价款;
②以后每次货款达到人民币10万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时间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受让方均须按上述“①”标准预付价款,直至装载、 (略) 砂砾石存量。
③如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施工结束时,如最后一个阶段的砂砾石实际价款少于10万元,则在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自转受双方确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受让方多付的预付价款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3)如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施工结束,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未达到1.5万吨,则在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自转受双方确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受让方支付的本次成交价款中多付的价款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3、安全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缴纳安全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2)安全保证金应支付到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账户。
(3)自受让方取得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权利后,由安徽长江农 (略) 将安全保证金随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自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的管理及退还责任由转让方负责。
(4)受让方在装载、清运转让标的过程中,如未发生任何安全、环保及超载超限事故,则在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自转受双方确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将安全保证金退还受让方。
4、与标的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许镇镇郑潭村平摊 (略) 在区域,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农 (略) 无关。
(2)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凭安徽长江农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授予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装载、清运的权利。自受让方取得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权利之日起,转让方指定的堆场内的砂砾石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农 (略) 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受让方须在取得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权利之日起3日内,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已清理出的砂砾石约0.6万吨的装载、清运。”、“受让方须在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施工期内,在每次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的次日按转让方要求在转让方指定的堆场开始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并于2日内完成装载、清运,不得影响整治工程进度,清运前不得在现场进行筛除分拣。”、“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清理出的砂砾石数量以实际测量为准,受让方须自行配备铲车进行装载,自行安排车辆搬运,并接受转让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现场装载后量方,按1.5吨每立方计算重量,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在转受双方确认后,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按最终累计计重数量计算(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本次成交价款÷评估数量×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多退少补。”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数量、规格、品质、含泥量等均以实际为准,如与《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民委员会拟资产公开拍卖而涉及的建筑砂石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芜诚资评报字(2022) (略) )或本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标的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转让方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装载、清运,自行准备相关设备,配备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持 (略) 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不得分包、转包;装载、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装载、 (略) 需的各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如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标的中掺杂的相关杂物、垃圾等须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政 (略) 理,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转让标的装载、清运过程中,按转让方要求不能使用载重20吨以上的车辆,如因违反此项要求 (略) 路面损坏,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计重数量经转受双方确认后,受让方方可清运转让标的;转受双方每日核对完毕当日计重数量,由转受双方各指定经办人共同签字确认,由转受双方分别留存。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开始装载、清运的,或由于受让方清运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且未按转让方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给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提前终止受让方继续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剩余未装载、清运完的砂砾石由 (略) 置,收 (略) 有,如未出现任何安全、环保事故,安全保证金可退还受让方。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装载、清运转让标的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等责任事件,影响工程进度或给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转让方可扣 (略) 安全保证金,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并提前终止受让方继续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剩余未装载、清运完的砂砾石由 (略) 置,收 (略) 有。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自觉接受转让方 (略) 门的监督管理,如 (略) 门、环保督查等日常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 (略) 接收、清运工作后,须撤离相关人员、撤走相关设备(撤离人员、撤走相关设备的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并对存放砂砾石的堆场现场进行填补平整,否则,视同受让方自动放弃 (略) 有权,转让 (略) 置,受让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如受让方未对存放砂砾石的堆场现场进行填补平整,转让方有权自行负责堆场现场填补平整,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4)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16)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9日。
(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四)交易保证金的 (略) 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江农 (略) 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 (略) 理:
(1)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农 (略) 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农 (略) 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农 (略) 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 (略) 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农 (略) 的原因,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受让;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挂牌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挂牌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挂牌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安徽长江农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 (略) 于受让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安徽长江农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 (略) 于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 (略) 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农 (略) 南陵分公司或安徽长江农 (略) 。
(六)转让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受让方应向安徽长江农 (略) 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转让标的《转让文件》。
(八)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
由转让方、安徽长江农 (略) 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由转让方与安徽长江农 (略) 商定。
(九)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安徽长江农 (略) 发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农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农 (略) 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农 (略) 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十一)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十二)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农 (略) 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三)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本次标的成交价款及安全保证金支付至安徽长江农 (略) 指定的结算账户,受让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农 (略) 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农 (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53- ***
传 真:0553- ***
联系地址:安徽省 (略) 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或安徽长江农 (略) 南陵分公司
联 系 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南陵 (略) 西侧一楼
南陵县许镇镇郑潭村平摊地整治工程清理出的砂砾石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 (略) 网站(www.a *** )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