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情况
G2024-01号宗地位于留晖大道东侧、卫华大道北侧,宗地出让面积10417.97平方米(折合15.63亩)。
G2024-02号宗地位于卫华大道北侧、规划路西侧,宗地出让面积14511.28平方米(折合21.77亩)。
规划用途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
二、宗地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产业准入条件。G2024-01号、G2024-02号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强度均不低于 333万元/亩 ,产出效益均不低于416万元∕亩。(其它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准入条件)
(二)G2024-01号、G2024-02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其它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三)约束性指标。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2万元。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竞得人需严格遵从约定内容。
(四)环境指标。环境指标 (略) 环境保护 (略) 主导产业规划,禁止建设“十五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其它要 (略) 生态环境分局环保要求)
(五)单位排放标准。单位排放标准要符合以下文件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攻坚办〔2017〕162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六)其他内容。除以上指标外,竞得人还需按管辖区域与产业区管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履约。
三、出让起始价:
G2024-01号宗地为:28.60万元∕亩
G2024-02号宗地为:28.60万元∕亩
G2024-01号、G2024-02号宗地增价幅度均为:1000元∕亩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G2024-01号、G2024-02号宗地竞买前需提交规划设计方案,不提交规划设计方案的取消竞买资格。
(二)G2024-01号宗地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佰**万零*仟*佰***元整(¥:*.00元);G2024-02号宗地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00元);以上宗地地上的附着物与土地须同时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地上附着物价款(如原地上附着物权利人竞买成功,不再缴纳地上附着物款项)。地上附着物交纳账号(银行账号:*17012;开户行:河南长垣农村 (略) 营业部;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保障和土地储备中心)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规划设计条件内容,如因竞买人未认真阅读导致竞买活动失败,由竞买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咨询与报名登记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竞买人持有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大厦A座6002室)获取有关挂牌文件。保证金为:G2024-01号宗地为447万元;G2024-02号宗地为622万元。须在报名截止前到账。
七、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24年2月29日8时至2024年3月13日11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挂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大厦A座6002室)。
八、竞买须知及其他详见挂牌文件
联系地址:建设大厦A座6002室
联系电话:0373-*
联 系 人:刘崇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