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安区燕山国有林场横店现代农业产业园养护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金安区燕山国有林场: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金安区燕山国有林场横店现代农业产业园养护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金燕林〔2024〕21号)及《金安区燕山国有林场横店现代农业产业园养护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人人居环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408-*-04-05-*。
三、建设地点: (略) 金安区燕山国有林场横店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对横店现代农业产业 (略) ( (略) ) (略) 进行养护,总养护面积约620亩。主要进行绿化 (略) 养护,其中绿化养护内容为修剪整形、除草、浇排水(旱涝天气)、病虫害防治、扶正以及林下环境保洁等;园路养 (略) 面整洁无破损等。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82.*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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