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饲料级酶解功能性蛋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饲料级酶解功能性蛋白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堆功能园黄金北大道9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扩建工程,拟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堆功能园黄金北大道9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 115°0′27.753″,N 28°17′14.950″。2010年7月6日,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对《江西 (略) 年产3000吨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宜环评字[2010]221号),2011年05月17日,江西 (略) 名称变更为江西 (略) ;2016年4月28日,原有项目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宜环评验字[2016]29号)。 本次扩建新增一条生产线,在企业原有2号仓库内进行建设,建筑面积1153.57平方米。项目通过外购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大米酶解蛋白、鱼溶浆粉、酶解米糠粕等,经过原料混合搅拌、装袋酶解、烘干、除尘、除臭等工序,建成后达年产3.5万吨饲料级酶解功能性蛋白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审批后超过5年方动工建设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上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管,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略) 承担。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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