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事业健康发展,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会泽县实际,起草了《会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月4日。在此期间,可以将书面意见、建议直接寄送 (略) 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63.com。
2.通讯地址: (略) 会 (略) 744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874-*
附件:1.会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会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