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鑫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砀山鑫图年产5万立方米水泥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 (略) 《砀山鑫图年产*立方米水泥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砀山鑫图年产*立方米水泥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关帝庙镇赵岗行政村孙庄东南1500米 | |||
建设单位: | 砀山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6.13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砀山鑫图年产*立方米水泥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关帝庙镇赵岗行政村孙庄东南1500米; 建设单位:砀山县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332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平方米,对空置车间进行改造,新购置成套水泥制品设备及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立方米水泥制品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水泥仓、粉煤灰呼吸粉尘,卸料、上料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车辆扬尘。卸料、上料粉尘洒水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 (略) 面清扫、洒水、洗车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仓、粉煤灰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仓、粉煤灰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砀山县高铁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使用低噪设备,减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钢筋废边角料、废料、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料、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钢筋废边角料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脱模剂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县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