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防潮防霉珍珠泥、*吨高分子聚合膨胀剂项目 | (略) 德清县钟管镇三墩工业园区 | (略) | (略) 利用低效用地3.8亩,拆除全部旧厂房1081平方米,新建厂房5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厂区总占地面积为4021.85平方米,拟购置PLC控制系统、粉配料称重输送螺旋机、U形配料称重仓、双轴无重力混合主机、自动推带阀口包装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吨防潮防霉珍珠泥、*吨高分子聚合膨胀剂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筒仓进料、混合搅拌、成品储存、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德清 (略) 处理后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设置规范的危废、固废暂存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一般固废:固废仓库暂存后均妥善处置,不外排;危险废物:车间东侧设置一间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