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铁佛镇香炉山—牛躺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略)
内公资矿拍告(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略) 自然 (略) 《 (略) 铁佛镇香炉山—牛躺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方案》, (略) 市公共资 (略) 受 (略) 市自然 (略) 委托,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略) 铁佛镇香炉山—牛躺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略) 如下:
*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略) 铁佛镇香炉山-牛躺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 ||
编号 | 内采矿权( * ) * 号 | ||
出让人 | (略) 市自然 (略) | ||
位置 | (略) 市 (略) 铁佛镇邵家坝村、柏龙村 | 交通情况 | 厦蓉高速公路鱼溪进出口,成渝 * 国道、归沙公路、归连铁路 |
面积 | 0. * km2 | 开采深度 | + * ~+ * m |
出让资源量 | * .0万吨 | 设计生产规模 | * 万吨/年 |
采矿权出让方式 | 拍卖 | ||
采矿权出让年限 | * 年 | ||
采矿权区块拐点坐标( * 坐标系)、面积 | 香炉山采区: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采区面积:0. * km2,开采深度:+ * ~+ * m 牛躺山采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采区面积:0. * km2,开采深度:+ * ~+ * m | ||
采矿权已有地质工作程度和地质矿产情况 | (1) * 年 * 月, * 川省冶 (略) (略) (略) 了地质普查工作,并提交有《 * 川省 (略) 铁佛镇张家寺水泥石灰岩地质普查报告》。(2) * 年 * 月, * 川省冶 (略) (略) (略) 了详查工作,并提交有《 * 川省 (略) 铁佛镇张家寺水泥用石灰岩矿详查地质报告》及其附件《 * 川省 (略) 铁佛镇石灰石矿山地形(工程)测量》。并于 * 日通过了 * 川省矿 (略) 评审(川评审[ * 号)。(3) * 年7月, * 川省地质矿 (略) (略) 编制《 (略) 铁佛镇香炉山水泥用灰岩开采 (略) 性论证报告》及《 (略) 铁佛镇牛躺山水泥用灰岩开采 (略) 性论证报告》。据 * 川省矿产资 (略) 川评审[ * 号评审意见:拟设采矿权位于 * 川省 (略) 铁佛镇张家寺水泥用灰岩详查范围内,已作了系统的详查工作,对矿床的工程控制程度和地质研究程度达到了详查阶段要求。 | ||
采矿权出让起拍价 | 起拍价: * . * 万元 | ||
担保函 | 竞买申 (略) 出具的担保金额为 * . * 万元的担保函。 受益人: (略) 市自然 (略) 账号: *** (略) : (略) (略) 期限: * 日(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时) | ||
采矿权成交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时限 | 拍卖出让成交后,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 * 个工作日)满无异义后 * 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按要求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让人向竞得人发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竞得人依据出让人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 * 日前)到 (略) 自然 (略) * 次性缴清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金。 | ||
其他 | 竞得人获得采矿权后,涉及土地、林业、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的,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竞买申请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
* 、风险提示
( * )采矿权出让收益金按成交结果需 * 次性缴清,竞买人需认真评估资本投入,以免造成无法 * 次性缴清矿业权出让成交结果收益而违约的情况。
( * )采矿权资源实际储量应最终以实际开采揭露的地质条件确定,相关技术报告虽经评审备案,但仅作为资源储量赋存情况参考。在开采过程中,因自然地质条件变化造成的储量变化风险 (略) 承担。
( * )本次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周边 * 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情况。采矿权 (略) 完善生产生活设施撤离搬迁或协调补偿,存在以上问 (略) 理而影响矿山开采的风险。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 (略) 涉及的相关资产使用和补偿由竞 (略) 有者或使用者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其他要求
( * )竞得人需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及其它法定费用。
( * )竞得人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 (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该宗采矿权必须满足绿 (略) 业标准,并按照《 * 川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开采作业。
( * ) 根据川府发〔 * 〕 * 号文件第十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矿山企业,应当将矿产 (略) 深加工或将矿产品供给当地深加工企业,实现资源就地转化”。本次出让采矿权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采出的矿产品必须用于水泥生产原料。按川府发〔 * 〕 * 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需提交如竞得该宗采矿权后,所产出的石灰岩矿在 (略) (略) 水泥生产的相关资料或将矿产品供给 (略) 市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的意向性长期供货协议,同时需提交 (略) 人民政府对竞买人上述资料的审查意见。《采矿权出让合同》对此将予以明确约定,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改变水泥用石灰石矿的用途,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且只按原出让单价退还剩余储量的出让金。
* 、竞买资格及要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应具有营利法人资格。
( * )竞买人在报名时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由竞买人提供承诺函。
* 、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 * 日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ggzy.neijiang.gov.cn),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登录交易主体(未注册的需先注册)选择需要下载出让的文件,点击下载。
* 、竞买报名
(略) 网上报名,竞买 (略) 网站参与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竞买申请书》。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略) 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 、担保函
本次拍卖竞买人须在竞买资格确 (略) 出具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函原件,明确申请人中标或竞得后, (略) 或 (略) 责任或义务时,由担 (略) 担保金额范围内的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根据此规定,该宗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在竞买资格确认 (略) 出具的担保金额为 * 万元的担保函原件,担保函期限截止时间为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时为止(期限: * 日)。竞买人在竞买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担保函真实性的承诺。竞得人在付清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后, (略) 将担保资金按担保函约定予以退还。未竞得人 (略) 之间的约定办理担保资金退还手续。竞得人违约,担保函确认的担保金额不予退还, (略) 转入出让人账户(竞 (略) 签订担保函协议时需予以明确),《采矿权出让合同》自行解除。
担保函受益人为 (略) 市自然 (略) ;
账号: *** ;
(略) : (略) (略) 。
* 、竞买资格确认
(略) 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请于 * 日 * 时至 * 时凭《竞买申请书》、担保函原件和拍卖文件要求的其它申请文件到 (略) 市公共资 (略) 3楼交 (略) 竞买资格确认。经核实,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提供担保函原件的, (略) 将发给竞买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资格确认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完整提交拍卖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 、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会定于 * 日 * 时在 (略) 市公共资 (略) 3 (略) (拍卖时间可能因竞买资格核实推迟)。
十、出让方式
该 (略) 公开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 * 、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拍卖出让成交后,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 * 个工作日)满无异义后 * 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按要求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让人向竞得人发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竞得人依据出让人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 * 日前)到 (略) 自然 (略) * 次性缴清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金。
十 * 、 (略) 址
(略) 网:http:/ *** ;
中华人民共和 (略) :http:/ *** * 川省公共资 (略) :http:/ *** ;
(略) 市自然 (略) :http:/ *** (略) 市公共资 (略) :http:/ *** ./
十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矿业权出让收益、交易服务费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 * 、争议解决方式
(略) 须知、拟出让标的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 (略) 市自然 (略) 提出。
十 *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 * 、联系方式
(略) 市自然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翔龙路 * 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余国民
(略) 自然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东干道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刘立申
(略) 市公共资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略) 3楼( (略) 区兰桂大道 * 号) 联系电话: * - *** (交易组织科) 联系人:刘智
(略) 电话: ***
(略) 市公共资 (略)
* 日